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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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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
    2012-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编号:2012-09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的10家/名投资者——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长顿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基丰收(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张怀斌、浙江天堂硅谷久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将本次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获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三、保荐人承诺本保荐机构已对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验资机构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