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公 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公 告
2012-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安徽省20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34000162,于2009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01)。
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近日收到了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4000073,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1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