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国资委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组建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人民政府关于组建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2012-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2-027
关于新疆国资委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组建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国资委”)通知:新疆国资委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2]47号)。为占领我区化工产业市场、技术制高点,全力打造我区现代化工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我区以煤化工和有机化工为核心优势的“大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意由新疆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组建国有独资的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注册资本10亿元,分期出资,首期出资2亿元,其余注册资本两年内到位。中泰集团是以化学工业规划、设计、项目建设,以及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融资为主的综合性化学工业集团公司。
批复同意自治区国资委将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他国有股权作为分期出资资本划入中泰集团。上述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国资委。
根据中泰集团的组建工作及后续股份划转安排,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