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1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经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会议通知召集,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0日上午在公司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172144920股,占公司总股本239560000股的71.8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过大会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827630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214492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和陈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十二、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2-01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晓萍女士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2年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5151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2%;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4797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27%。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30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498404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反对15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和陈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