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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补位 家政服务需撑起“保险伞”
    201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黄蕾

      ⊙记者 黄蕾

      

      张女士最近很苦闷。她雇用的保姆在烧饭时不慎将油锅打翻,上半身皮肤大面积烫伤。尽管张女士将保姆及时送入医院救治,但保姆在康复出院后,向张女士提出了高达5万元的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问题发生了纠纷。

      近年来,随着家政服务行业的扩容,雇主与家政从业人员之间因意外事故而引发的纠纷不断。有市场就有需求,近年来,家政保险应运而生并不断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雇主与家政人员的后顾之忧。

      保姆与雇主纠纷不断

      秦先生雇佣的保姆小林在骑自行车为秦先生家买菜途中跌倒,造成右腿骨折。结果活儿不但要秦先生自己干,还要为此支付三四万元的医疗费、补偿费和误工费。秦先生觉得不合理,只愿意支付其中的医疗费,小林一纸诉状将秦先生告上法庭。

      其实,像秦先生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早在2004年,上海徐汇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上海首起保姆意外死亡案。案件中,死者在工作时被雇主家的碎玻璃刺伤,她隐瞒了自己的伤势未接受及时治疗,最终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作为被告雇佣的家政服务员,其身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确认的雇员,故死者在工作场所因从事雇佣活动而遭受了意外伤害并死亡,身为雇主的被告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所以,即使雇主已经提醒保姆去医院治疗,仍需要担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民法》、《侵权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都认定雇主在雇请家政人员从事工作时,应当对雇佣过程中被雇佣人员发生的意外事故承担无过错责任。

      家政险沪上试水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想必不少人会对雇用家政人员多一丝担忧,其实只要通过“家政保险”,就可以转嫁风险。

      2005年,在政府有关部门倡导下,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推出了由雇主买单、专门针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这份商业保险的年保费为30元,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由雇主购买。

      然而,由于在保障范围(只保障保姆在雇主家中出事故)和保障额度上的局限,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推行数年来普及率有限。

      但随着家政人员维权意识的提高,雇主的保险意识亦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创新型家政保险产品应运而生。

      去年初,安信农业保险公司根据家政机构、雇主和家政从业人员的要求,推出了安信家政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安信家家乐保险、安信家政人员意外综合保险。与之前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相比,这三款家政险进一步拓宽了保障范围,实现365天、24小时的保障机制。

      在此基础上,刚刚成功引入外资的大众保险,近期推出的“家政无忧”系列保障计划,则是对家政险的再度创新。该计划包含家政人员普通计划、家政人员高级计划、老人家庭计划和儿童家庭计划4款保险产品。主要以雇主以及家政人员为保障对象,保费在50元至200元之间,涵盖老人、儿童、家政人员意外医疗,意外身故、残废及烧伤,儿童走失保障,老人骨折保障等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额最高可达25万元。

      从条款来看,“家政无忧”的创新之处在于:保障创新,不仅考虑到雇主对于家政人员的责任,还考虑到雇主家中老人和儿童本身的意外风险。据了解,该保险品种投保便捷,通过“欢乐保险平台”实现自助出单,投保人只需在家政中心的自助销售终端POS机上进行简单操作,几分钟内便可完成选择套餐和打印单据的投保过程;雇主中途若更换家政人员,可告知保险公司,保单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上海现在约有各类家政机构3000余家,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约50万名。”在上海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协会会长陈锡珠看来,家政保险市场潜力很大,投保家政险,既化解了雇主自身的风险,也保障了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