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控土地资源
□实行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缩小划拨供地范围
□坚持和完善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加快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记者 朱楠 ○编辑 艾家静
国土资源部首次完整阐述了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的八项内容,争取年底前基本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记者昨日从国土部获悉,这份名为《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体系完备、措施得力、切实可行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并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今年11月底前将落实《意见》的情况上报。
根据《意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必须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拓展符合资源国情的建设用地新空间,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促进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实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保障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意见》首度明确,各地要重点建立健全八项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以人均建设用地为基本标准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控制、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及空间(布局)控制等。
二是土地利用计划调节制度。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差别化的计划区域调节政策、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
三是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实行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探索建立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和产出标准体系。
四是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实行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配置方式;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缩小划拨供地范围;坚持和完善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快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五是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制度。实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和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政策、优先发展产业的地价政策,鼓励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六是土地利用监测监管制度。实行土地供应全程监管、土地利用巡查、土地开发利用信息公开。
七是土地利用评价考核制度。实行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开展重点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并以考核与评价结果作为制定相关用地政策的重要依据。
八是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