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正懿 ○编辑 裘海亮
悄无声息间,友利控股的关联方利创新能源竟买进了公司近2%股份。友利控股今日披露,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利创新能源自去年12月9日至今年3月19日买入公司81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9%,但其未在增持比例达到1%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已构成违规。
因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友利控股自3月20日起停牌。友利控股今日披露,2011年12月9日至2012年3月19日,利创新能源增持公司股份813006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9%,平均增持股价为5.25元/股。公司停牌前股价报收5.56元。
据披露,利创新能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是友利控股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实际控股的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双良科技的关联一致行动人。利创新能源表示,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整体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友利控股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通过自由增持分享公司增长的收益。本次增持前,利创新能源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增持完成后,双良科技和利创新能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2073814股,占总股本的34.746%。
主营氨纶的友利控股目前经营处于低谷。根据业绩预告,公司2011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约1000万至1300万元,同比下降幅度达89.72%至92.09%;与此同时,公司股价亦处于近3年来的低点。
然而,根据规定,相关股东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但利创新能源未在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时对外披露,已构成违规。
对此,利创新能源解释说,公司与双良科技虽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但两家公司在人员、业务、机构、资产、经营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在本次增持前以及增持过程中,从未要求双良科技透露任何有关友利控股情况,也从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任何联系。利创新能源表示,本次增持纯属企业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通过规避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方式来加大双良科技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目的。利创新能源辩称,公司从未从事过涉及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一致行动人”规定和相关解释掌握不够。公司及双良科技承诺,自本次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但值得怀疑的是,根据披露材料,利创新能源与双良科技拥有相同的股权结构,大股东缪双大、二股东江荣方均在友利控股担任董事;在如此的治理结构之下,利创新能源又如何保证这是一次独立判断的自主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