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3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3,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6%,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杜方先生、王崇梅女士、胡颖女士、钟田丽女士、修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钟田丽女士、修玉萍女士为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选举杜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崇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胡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钟田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修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董事的简历已刊登在2012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杜安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刘昊维先生、李继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选举杜安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杜安顺先生的简历已刊登在2012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三年。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9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11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2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黄鹏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3月21日下午一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3月16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3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杜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杜方先生简历登载于2012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选举杜方先生、钟田丽女士、修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钟田丽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同意选举杜方先生、钟田丽女士、修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修玉萍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3、同意选举王崇梅女士、钟田丽女士、修玉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钟田丽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
上述专业委员会委员简历登载于2012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方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杜方先生简历登载于2012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2012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胡颖女士简历登载于2012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2012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
董秘胡颖联系方式:
电话:024-83781111,传真:024-83783888;邮箱:huying54321@sohu.com。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凌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同意聘任胡颖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孙金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陶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徐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崔岩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登载于2012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芳女士担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吕琦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三年。
证券事务代表吕琦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4-83782200,传真:024-83782200;邮箱:lvqi@sohu.com。
特此公告。
附:杜凌、孙金、徐勇、陶林、崔岩成、孙芳、吕琦简历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附:杜凌、孙金、徐勇、陶林、崔岩成、孙芳、吕琦简历
杜凌:男,生于1970年,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黑龙江省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国际业务部,光大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力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方、王崇梅、杜安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董事王崇梅与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之次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杜方之弟。
孙金:女,生于1969年,美国北弗吉尼亚大学MBA。先后担任老师、沈阳冀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4年起就职本公司,历任辽宁办事处副总经理、辽宁办事处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辽宁办事处总经理,辽宁分公司总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勇:男,生于1981年,本科学历。历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工程师、生产部工程师、研发部工程师、研发中心二室主任、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沈阳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陶林:男,生于1979年,大专学历。历任工程技术督导、区域副经理、采购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岩成:男,生于1969年,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丹东饭山显示器有限公司任生产管理部长、东杰视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任生产管理部长、太仓阿尔派电子有限公司任机芯制造科长、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质量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芳,女,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采购部、物资管理部及信息部经理。2010年7月起担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内审内控部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琦,男,生于1975年,本科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高级经理。2008年9月就职于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3月21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安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杜安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杜安顺先生简历登载于2012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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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