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2012-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2—临00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已顺利通过,现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000264,发证时间:2011年8月23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年本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本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