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2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刊登了标题为 “平庄能源年内有望启动资产注入” 、“平庄能源年内或获集团资产注入”的报道。报道称“集团表态:年内要将白音华煤业公司、元宝山露天矿装入平庄能源”。
二、澄清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沟通并确认:以上报道不属实。
1、中国国电、平庄煤业关于资产注入的承诺
2007年,在平庄煤业重组平庄能源时,平庄煤业承诺:“为彻底解决平庄煤业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庄煤业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庄煤业整体上市。”
2008年,在中国国电在收购平庄煤业时,中国国电保证继续履行平庄煤业上述承诺。
2、近三年来,平庄煤业始终积极的在实施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资产注入本公司事宜,但由于资产注入存在一定障碍,此事宜目前尚处于解决前期障碍的阶段,预计年内不会完成资产注入事宜,也无法估计解决此问题的具体时限。
3、资产注入存在障碍的情况
(1)2008年,中国国电重组平庄煤业时,将辅业进行了剥离,成立了赤峰平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国国电重组平庄煤业时,与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平煤投资公司所需费用由平庄煤业支付,2011年平庄煤业实际支付费用3亿多元,且此项费用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此项费用是由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的盈利来支付的,如果将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装入上市公司,只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将无法支付此项费用。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华露天煤矿资产注入前,必须将平煤投资公司费用问题合理解决。
(2)平庄煤业已经提出了多套解决平煤投资公司费用问题的方案,经论证,目前还没有一套方案具有实质可操作性。在平煤投资公司费用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之前,平庄煤业暂无法开展资产注入的下一步工作。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11年年度报告已于2012年3月16日公告,详细情况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发行股份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将积极督促中国国电、平庄煤业履行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平庄煤业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相关事项。
四、必要的提示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