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2-00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2年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银座泉城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希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72095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3.26%。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批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209512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批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209512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批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7209512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批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8,925,88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8,667,776.4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8,981,931.84元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31,140,706.40元,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余额为1,412,054,613.59元,转增后剩余1,180,913,907.19元。
同意67209512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批准《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67209512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批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67209512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批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支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2012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参照其业务量确定金额。
同意67209512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批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参会股东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56297235股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912277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7209512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钟志刚、陈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提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