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2-02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提供其拟申请项目贷款金额25%比例的担保,即45,750万元人民币、3,250万美元。
由于本公司监事朱菊珍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本次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2-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在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2-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3 股票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2-02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 指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 指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锦兴化纤 指 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荣盛控股 指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恒逸集团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逸盛投资 指 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国开行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担保情况
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的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浙江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出资51,750,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有关公司投资海南逸盛的具体事项详见2011年5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3)。鉴于海南逸盛PTA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海南逸盛拟向国开行贷款183,000万元人民币、13,000万美元,贷款期限8年(含宽限期2年)。根据国开行对该项目贷款的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浙江逸盛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贷款金额25%比例的担保,即45,750万元人民币、3,250万美元;锦兴化纤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贷款金额15%比例的担保,即27,450万元人民币、1,950万美元。同时鉴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不符合担保条件,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和逸盛投资所属上市公司荣盛石化的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愿就剩余的贷款金额提供担保,其中恒逸集团为该项贷款提供贷款金额30%比例的担保,即54,900万元人民币、3,900万美元;荣盛控股为该项贷款提供贷款金额30%比例的担保,即54,900万元人民币、3,900万美元。此外,为降低本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针对浙江逸盛提供的担保,荣盛石化于201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同意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向浙江逸盛提供贷款金额12.5%比例的反担保,即22,875万元人民币、1,625万美元。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由于本公司监事朱菊珍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5月31日
2、营业执照号: 460300000022465
3、注册资本:138,000万元
4、住所:洋浦经济开发区远洋路工行大厦主楼1101房
5、法定代表人:黄浩
6、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持有其37.5%的股权。
8、财务状况:
截至2011年末,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该公司总资产为191,789.86万元,股东权益137,885.74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4.26万元,净利润-114.2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上述浙江逸盛等提供担保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42,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40%。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浙江逸盛为海南逸盛提供担保,是为进一步推动其PTA项目的开发建设,解决其项目开发建设期的资金需求。依托海南逸盛股东在PTA规模及产业链一体化上的优势,海南逸盛PTA项目建成后,其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除浙江逸盛所提供25%比例担保外,剩余75%比例担保由其他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恒逸集团、荣盛控股和锦兴化纤等三方承担,且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向浙江逸盛提供该贷款金额12.5%比例的反担保,这极大降低了公司未来的担保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浙江逸盛为海南逸盛提供担保,是为进一步推动其PTA项目的开发建设,解决其项目开发建设期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时,海南逸盛建成后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且逸盛投资向浙江逸盛提供该贷款金额12.5%比例的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较低。因此,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2-02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9日15:00--2012年4月10日15:00。
公司将于2012年4月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2年4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5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五)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应亲赴登记地点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3;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并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 |
| 1 |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 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2.00 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9日下午15:00--2012年4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东华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2-02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审会无条件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2年3月23日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