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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三人,实际出席董事十三人,董事汪为民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委托董事姚洁青出席并代为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2.1、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的子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

    2.2、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的子议案》;

    本期债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3、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的子议案》;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2.4、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子议案》;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

    2.5、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利率的子议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协商一致确定。

    2.6、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的子议案》;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2.7、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子议案》;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2.8、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的子议案》;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临时股东大会上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一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是否设置担保事宜、网上网下发行比例、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全权负责办理债券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

    (4)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5)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的要求做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4月9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第1、2、3项议案将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说细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2-018。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2-01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内容涉及公司债券的发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1: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8日—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8日下午3:00至2012年4月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5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5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为临2012-017的《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的子议案》

    2.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的子议案》

    2.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的子议案》

    2.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子议案》

    2.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利率的子议案》

    2.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的子议案》

    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子议案》

    2.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的子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为临2012-017的《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为临2012-017的《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2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067;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决事项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100元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元
    议案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元
    议案2.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的子议案》2.1元
    议案2.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的子议案》2.2元
    议案2.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的子议案》2.3元
    议案2.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子议案》2.4元
    议案2.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利率的子议案》2.5元
    议案2.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的子议案》2.6元
    议案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子议案》2.7元
    议案2.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的子议案》2.8元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3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2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增加“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元)的,股东如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在2012年4月6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

    2012年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6983

    联系人:吴艳芳

    六、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2.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的子议案》   
    议案2.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的子议案》   
    议案2.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的子议案》   
    议案2.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子议案》   
    议案2.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利率的子议案》   
    议案2.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的子议案》   
    议案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子议案》   
    议案2.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的子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