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9版)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12.10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996,754.11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3,578,608.54 |
| 5 | 应收申购款 | 150,772.00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20,726,146.75 |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3002 | 工行转债 | 24,486,864.60 | 7.60 |
| 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2,113,205.10 | 6.87 |
| 3 | 126729 | 燕京转债 | 505,905.00 | 0.16 |
| 4 | 125709 | 唐钢转债 | 1,063.15 | 0.00 |
| 5 | 113001 | 中行转债 | 945.80 | 0.00 |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序号 | 股票 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 1 | 300284 | 苏交科 | 6,650.00 | 0.00 | 新股网上中签未上市 |
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A类: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1/10/01-2011/12/31 | 0.80% | 0.17% | 2.72% | 0.07% | -1.92% | 0.10% |
| 2011/08/10-2011/12/31 | 0.60% | 0.14% | 2.65% | 0.07% | -2.05% | 0.07% |
2、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B类: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1/10/01-2011/12/31 | 0.70% | 0.19% | 2.72% | 0.07% | -2.02% | 0.12% |
| 2011/08/10-2011/12/31 | 0.40% | 0.15% | 2.65% | 0.07% | -2.25% | 0.08% |
八、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B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B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本基金于2011年8月10日成立,至2012年2月9日运作满半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1年7月13日公告的《上投摩根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2月9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1年12月31日。
2、在“二、释义”中,对《销售办法》的释义根据新法规进行了更新。
3、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主要人员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变更并更新了代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6、在“六、基金的募集“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九、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9、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
10、本报告期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报告期内与基金运作有重大关系的公告。
2012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