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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暨召开二〇一一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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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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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暨召开二〇一一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2-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2—01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暨召开二〇一一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22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253,415.8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3,909,305.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2,649,500.49元,减去本年已分配股利75,743,688.90元和其他转出32,153,145.22元后,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2,096,777.21元。

    随着公司快速发展,资金需求量日趋增大,面对较高的融资成本和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公司董事会建议2011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未用于分配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股东继续创造价值。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2012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的公司债券,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公司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偿还银行贷款。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本次公司债券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场所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本次公司债券偿还的保证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决议作出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处理有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期及各品种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券上市及上市场所以及选择合格的专业机构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如有)等,对具体发行方案做适当调整;

    4、聘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

    5、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2年4月16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7、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至2012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五)会议出席办法: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出席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编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7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7.1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7.2本次公司债券期限   
    7.3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7.4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7.5本次公司债券承销方式   
    7.6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场所   
    7.7本次公司债券偿还的保证措施   
    7.8本次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____月____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是2002年1月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47,497.39万元,负债总额为39,395.50万元,净资产为8,101.89万元;2011年1-12月利润总额为1,392.50万元,净利润为1,056.28万元。

    经核实欧凯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为欧凯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是2003年6月在登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金丰煤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18,335.58万元,负债总额为142,262.40万元,净资产为76,073.18万元;2011年1-12月利润总额为18,790.29万元,净利润为15,394.86万元。

    经核实金丰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是2004年6月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3月25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增资完成后,中孚电力注册资本为155,000万元,本公司拥有其58.9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34,537.02万元,负债总额为537,333.67万元,净资产为97,203.35万元;2011年1-12月利润总额为-15,756.07万元,净利润为-15,756.07万元。

    经核实金丰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同意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控股”)是2010年6月在登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2012年1月16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通过股权信托计划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增资后,公司拥有中山控股37.5%的股权,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拥有中山控股37.5%的股权,中孚电力拥有中山控股25%的股权,由于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仍然为中山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山控股资产总额为466,920.08万元,负债总额为320,416.82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5,681.55万元;2011年1-12月利润总额为24,281.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464.24万元。

    经核实中山控股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为中山控股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是2003年12月在林州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3,168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林丰铝电78.39%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55,021.95万元,负债总额为269,059.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5,544.66万元;2011年1-12月利润总额为241.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47.89万元。

    经核实林丰铝电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奥公司”)是2008年3月在郑州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9号楼0508号,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机电设备销售;冶炼技术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工程;窑炉工程施工。博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博奥公司资产总额为9,112.26万元,负债总额为4,909.67万元,净资产为4,202.59万元;2011年1-12月利润总额为1,268.25万元,净利润为901.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核实博奥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同意中孚电力为博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湖铝业”)是2001年6月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银湖铝业资产总额为45,651.61万元,负债总额为32,395.99万元,净资产为13,255.62万元;2011年利润总额为1,177.88万元,净利润为1,060.80万元。

    经核实银湖铝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为银湖铝业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红霞 赵钢 文献军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额度为69.3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41.36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0.41%;其中,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36.32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遵循了其内控制度,担保已做充分完整的披露。

    独立董事:刘红霞 赵钢 文献军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

    ●本次为欧凯公司2012年度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0.3亿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欧凯公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54亿元人民币。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1.3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度,公司为欧凯公司在银行部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即将到期。近期公司接欧凯公司的申请,为保证欧凯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预计2012年度需要本公司为其在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10.3亿元人民币。

    2012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1室

    法人代表:张建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

    欧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47,497.39万元,负债总额为39,395.50万元,净资产为8,101.89万元;2011年1-12月利润总额为1,392.50万元,净利润为1,056.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2年度,本公司为欧凯公司在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10.3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为一年期最高额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深圳常兴支行为一年期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为一年期最高额2.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为一年期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该年度担保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未提供反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进口业务开具信用证及办理押汇、国内贸易所开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贸易、票据贴现、银行汇票承兑、保函等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本年度申请新增的担保额度为2.8亿元,到期续的担保额度为7.5亿元,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欧凯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9.33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41.36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41%。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4.9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1年12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

    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

    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4.44亿元人民币。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1.3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赵红远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捌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1年12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18,335.58万元,负债总额为142,262.40万元,净资产为76,073.18万元;2011年1-12月利润总额为18,790.29万元,净利润为15,394.8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金丰煤业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9.33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41.36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41%。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4.9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1年12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2012年度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9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4.44亿元人民币。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1.36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中孚电力接金丰煤业的申请,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2011年度在银行部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即将到期,预计2012年度需中孚电力为其在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2.95亿元人民币。

    2012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在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