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公告
(上接22版)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2-0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凯圣公司”)年产6000吨ppt电子级氢氟酸项目、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99.29%,以下简称“氟化公司”)460装置综合技改项目、氟化学公司一氯甲烷扩建项目、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联州致冷公司”)搬迁及80kt/a混合致冷剂扩建项目、本公司电化厂PVDC扩产6kt/a项目、本公司电化厂制冷剂副产氯化氢制酸项目、本公司电化厂离子膜烧碱II期NCH电解槽节能改造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现将上述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凯圣公司年产6000吨ppt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一)项目背景
ppt电子级氢氟酸,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大规模集成电路、液晶显示等行业中,是一种生产技术难度大、品质要求高(各种离子含量≤0.1ppb)的高档蚀刻剂和清洗剂。目前,70% ppt电子级氢氟酸用于LED晶圆生产。
随着电子技术及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发展,液晶行业的更新换代,产业转移的加速,国内IC技术的突破,ppt电子级氢氟酸具有较大的潜在市场。
凯圣公司发展电子级含氟化学品具有原料配套优势,同时已建有ppt电子级氢氟酸下游配套电子级NH4F、BOE装置。发展ppt电子级氢氟酸,可丰富公司电子级含氟化学品品种,完善氟化工产业链,带动电子级NH4F、BOE产品的发展,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促进产业升级,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电子级含氟化学品市场地位和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技术方案
采用引进技术,建设6000吨/年ppt电子级氢氟酸生产装置。
2、项目内容
由凯圣公司投资建设6000吨/年ppt电子级氢氟酸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原料供应系统、HF纯化系统、稀释循环过滤系统、成品过滤系统和成品贮槽系统等内容。
3、项目实施分析
ppt电子级氢氟酸隶属于精细电子化学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产品,审批风险小。
目前,国内ppt电子级氢氟酸需求处于上升期,国内无ppt电子级氢氟酸生产企业,市场需求量全部依赖进口解决,有较大的潜在市场,且凯圣公司目前已建有该上游无水氟化氢装置及下游电子级NH4F、BOE装置,可实现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市场风险较小。
本次引进较为成熟的工业化生产技术,技术风险较小。
本项目用地考虑利用凯圣公司厂区内存量土地,无需另征土地。
4、投资及效益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300万元,预计建成投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10200万元,年新增净利润1955万元。
5、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40%自筹,其余商请银行贷款等。
6、预计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2012年10月建成投产。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成后,可丰富电子级含氟化学品品种,完善氟化工产业链,带动电子级NH4F、BOE产品的发展,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促进产业升级,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电子级含氟化学品市场地位和竞争力,经济效益良好。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氟化公司460装置综合技改项目
(一)项目背景
460装置是本公司含氟废水和含氟催化剂、高沸残液处理中心。随着本公司氟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该装置现有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公司正常生产需要。因此,有必要对该装置进行污染减排综合技改,以确保公司氟化工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技术方案
本项目采用氟化公司自主研发的废水、废催化剂处理技术。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括新增催化剂处理装置、有机氯废水处理装置、氢氧化钙替代电石渣浆处理、重蒸残液处理装置、污泥干化技术等五个子项。
3、项目实施分析
本项目属环保投资项目,审批风险小。
本项目采用氟化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并已有多年的生产经验,为此,技术风险较小。
本项目用地考虑在原460装置南侧进行技改,需新增土地8.3亩,无需另外征地。
4、投资及效益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182万元。
本项目属环保项目,为公司氟化工产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对公司的后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保证作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5、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自筹。
6、预计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2012年四季度建成投产。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成后,将为本公司氟化工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氟化公司一氯甲烷扩建项目
(一)项目背景
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副产氯化氢,且副产氯化氢基本用于盐酸生产,利用价值低。随着公司发展,副产氯化氢量放大,盐酸在市场淡季平衡困难,将导致氯化氢平衡困难,威胁公司生产装置的稳定运行。
实施一氯甲烷扩建项目可减轻公司内部盐酸销售压力,平衡公司内副产氯化氢,提高副产氯化氢利用价值,提高公司生产装置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并进一步提高公司一氯甲烷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技术方案
采用公司现有副产氯化氢生产一氯甲烷制备技术。
2、项目内容
由氟化公司投资建设24kt/a一氯甲烷生产装置,包括建设反应、水洗、干燥、产品精制和三废回收等工序
3、项目实施分析
国内一氯甲烷产品市场需求逐年递增,市场销售压力较小。
原料无水氯化氢利用公司内副产的无水氯化氢,另一原料甲醇市场供应充足,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为公司现有副产氯化氢生产一氯甲烷制备技术,技术风险小。
本项目拟建在氟化公司界区内,无需另外征地。
4、投资及效益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674万元。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8969万元,年新增净利润1182万元。
5、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自筹。
6、预计实施进度
计划于2012年四季度建成投产。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可平衡公司副产氯化氢,提高其利用价值,提高公司生产装置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提高公司一氯甲烷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良好。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联州致冷公司搬迁及80kt/a混合致冷剂扩建项目
(一)项目背景
联州致冷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混配致冷剂、气雾剂、小钢瓶包装等,为公司氟致冷剂产品的下游产品,业务定位为混配致冷剂生产销售和致冷剂小包装终端产品业务,目的是强化致冷剂产品终端控制,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氟致冷剂市场占有率和产业链附加价值。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联州致冷公司的业务发展为公司“十二五”重点之一。
联州致冷公司可利用本公司内生产的HCFC22、HFC125、HFC32 、HFC134a和HFC143a等制冷剂产品,进行各类混配致冷剂[R410A、R-407C(HFC-125/HFC-32/HFC-134a混合物)、R-404A(HFC-125、HFC-143a和HFC-134a混合物)等]的生产,单工质(HCFC22、HFC134a)和混配致冷剂产品气雾罐、50磅以内的小钢瓶、吨瓶及TANK的充装。
该公司近年主营业务快速发展,2011年R134a气雾剂产量为国内第一,预计2012年下半年混配致冷剂产量可成为国内第一,“十二五”末其R134a气雾剂产量将达到1000万罐以上,成为全球第一。
目前,联州致冷公司仍租借在衢州九洲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界区内,不利于其业务发展。
因此,对联州致冷公司整体搬迁,并实施80kt/a混合致冷剂扩建项目,可抓住R410A为主的混配致冷剂产品市场机遇,做强做大致冷剂小包装产品和混配产品业务,提升本公司氟制冷剂产品销售渠道的控制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延伸公司氟致冷剂产业链,提高公司氟致冷剂市场占有率和产业链附加价值。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技术方案
采用联州致冷公司现有混配生产技术。
2、项目内容及产品规模
利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和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部分设施,由联州致冷公司投资建设联州致冷公司搬迁及80kt/a混合致冷剂扩建项目。产品规模为:8万吨/年R410A、R404、R407等混配产品;1000万罐/年R134a、混配产品气雾罐;400万瓶/年R134a、R22、R410A小钢瓶。
3、项目实施分析
本公司目前建有HCFC22、HFC125、HFC32 、HFC134a和HFC143a等制冷剂生产装置,技术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将为联州致冷公司混配制冷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保证,且该生产原料采用管道输送,具有稳定生产和相对成本优势。
目前R410A等混配制冷剂产品市场处于上升期,市场销售压力较小。
R410A、R404、R407混合工质专利已于2011年解禁,联州致冷公司已有多年的混配制冷剂生产经验,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并拥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项目拟建地址:80kt/a混合致冷剂扩建项目拟建在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界区内,占地面积14亩;包装及仓库拟建在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新建2#仓库内,占地面积12.4亩。
4、投资及效益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733万元。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净利润697万元。
5、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由本公司筹措。
6、预计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于2012年6月建成投产。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做强做大致冷剂小包装产品和混配产品业务,提升本公司氟制冷剂产品销售渠道的控制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延伸公司氟致冷剂产业链,提高公司氟致冷剂市场占有率和产业链附加价值,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效应。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公司电化厂PVDC扩产6kt/a项目
(一)项目背景
PVDC是以VDC为主要成分的共聚物,是目前世界上包装行业一种很有生命力的高分子材料,公认的在阻隔性方面综合性能最好的塑料包装材料,应用前景广阔。
利用PVDC的阻气性,能够延缓食品氧化变质现象的发生,大大延长产品货架期,同时能够避免内装物的香味散失和防止外部不良气味的侵入。
利用其阻湿性,能够防止产品发生失水变干、口感变差的现象,不会因产品吸水而损伤包装原型,防止定量制品发生自然损耗(失重)。阻气性能不随湿度的变化而变化,即使高湿环境也不会引起产品变质。
利用其低渗透性,可防止香味损失,而且不吸收残余气味和不正常味道,可以保证气味的完整性(在包装低脂肪或高蛋白食品时这一点尤为重要)。其耐候性优异,即使长期暴露在室外,直接受阳光照射,也不会发生包装物褪色及老化现象。
作为塑料包装材料,其安全环保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同时,使用PVDC的复合包装比普通的PE膜、纸、铝箔等包装,用料量要减少很多,从而达到了减量化包装及减少废物资源的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对PVDC的需求逐年增加,市场前景良好。
本公司电化厂已经有十多年的PVDC生产经验,掌握了核心生产技术,且具有原料配套优势,生产成本低,竞争力较强,已经成为本公司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以较少的投入,对PVDC装置进行改造,提升产能满足生产需求,巩固并提升现有装置的竞争力,非常必要。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技术方案
本项目采用电化厂自主研发技术。
2、项目内容
本项目增上2台聚合釜,并涉及树脂脱析系统、树脂包装、仓贮系统、部分公用工程的改造,新增PVDC树脂产能6kt/a。
3、项目实施分析
预计近几年PVDC树脂市场需求良好,市场销售压力较小。
本项目采用电化厂自主研发技术,产品质量达到用户要求,技术风险较小。
本项目不牵涉新增土地占用。
PVDC树脂产品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投资及效益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720万,投产后预计净利润约2504万元/年。
5、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自筹。
6、进度计划
项目计划2012年底建成投产。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增强本公司PVDC树脂产品竞争力,提高本公司新材料业务比重,促进本公司氯碱化工转型升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电化厂制冷剂副产氯化氢制酸项目
(一)项目背景
大量副产氯化氢的消化利用问题已成为制约众多化工企业发展的共性难题。本公司氟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副产氯化氢。目前本公司现有的F22、F32、R134a装置副产氯化氢较大。随着公司49kt/a新型制冷剂项目和20kt/a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的建成,以及公司氟化工业务的发展,副产氯化氢量将进一步放大,将导致氯化氢平衡困难,威胁公司核心产业氟化工生产装置的稳定运行。
氟化工和氯碱化工生产中产生的副产氯化氢,在不能直接在生产中回收利用时,用水吸收生产盐酸是最简洁、经济又环保的处理手段,也是最常规的处理办法。
因此,实施副产氯化氢制酸项目,平衡公司内副产氯化氢,对保障公司核心产业氟化工生产装置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技术方案
采用国内成熟的制酸技术,采用三级吸收装置,配套1300~1800m3/h的循环水装置。
2、项目内容
建设4套单套膜吸处理HCL能力为2600~3000Nm3/h的制酸系统,并预留2套位置;项目制酸部分建在电化厂氯化车间原AC厂房处;按20万吨/年盐酸产量计算,计划建设10000m3的盐酸库容,并预留10000m3的库容位置。
3、项目实施分析
本项目的技术为国内成熟的制酸技术,技术风险较小。
本项目利用现有土地,不需新增用地。
4、投资及效益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950万元。本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氟化工装置的高负荷运行,间接效益显著。
5、资金来源
资金全部自筹。
6、进度计划
本项目计划2012年7月建成投产。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对平衡公司内副产氯化氢,保障公司核心产业氟化工生产装置的稳定运行,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具有重要意义,间接效益显著。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公司电化厂离子膜烧碱II期NCH电解槽节能改造项目
(一)项目背景
本公司电化厂离子膜烧碱Ⅱ期NCH电解槽于2004年9月投产,经过2005年8月“7+6”改造后,整体产能达到了13万吨/年的产能,至今已到设备运行寿命后期,各台电槽的单元槽槽电压、电耗上升趋势加快,需尽快对单元槽电极进行重涂或更换。
普通电槽的零极距改造是近年来刚推出的新技术,并列入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目录。该技术已在电化厂离子膜烧碱Ⅰ期NCS电解槽改造中成功应用,与重新改造为普通电槽相比,具有节省投资、节能效果明显、操作方便、控制稳定、安全可靠性高等优势。
因此,采用零极距电槽新技术,对本公司电化厂离子膜烧碱Ⅱ期NCH电解槽进行节能改造,是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烧碱单位产品能耗,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将6台Ⅱ期高电密NCH电解槽全改造为零极距(NCZ)电槽,对单元槽阳极电极网进行整体更换,在原活性阴极网面上增加弹性电导体网,同时对电解槽整体换膜,并对部分工艺管道进行改造。
2、项目实施分析
本次改造拟采用日本旭化成技术,技术风险小;该项改造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投资及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3990万元。按目前电槽的交流电耗和13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产能计算,改造后,可以节电2139万元/年,比改造成普通电极节电576万元/年。
4、资金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自筹。
5、进度计划
本次零极距(NCZ)电槽改造将分期改造,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公司离子膜烧碱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烧碱单位产品能耗,提高产品竞争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12-0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日常性关联交易2011年计划
执行情况和2012年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201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度计划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2011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1年度关联采购总金额计划为172602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计划为33754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计划为19639万元,允许计划总额的变动幅度为15%。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19.21亿元—25.99亿元。
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采购总金额为19.22亿元,关联销售总金额为4.65亿元,关联设备采购及服务总金额2.50亿元(注:其中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1.51亿元),合计为26.37亿元,比预计数上限25.99亿元超出0.38亿元,超支的主要原因是:
1.为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对设备安装劳务单位采用招标方式。本期巨化集团公司、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工程设计服务等合计15,050.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为0.93亿元。
2、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从2010年的54.8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82.12亿元,增长了49.68%,所需水电汽及原材料采购数量增加,造成关联交易金额上升。
二、2012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一)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226083.34 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35.14%
1.向巨化集团公司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汽及辅料预计2012年金额为169529.24万元。
2.向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购买电石等预计2012年金额为20174.72万元。
3.向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铁矿砂等预计2012年金额为 8500万元。
4.向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甲醇、半水煤气等预计2012年金额为 27879.38万元。
(二)关联销售总金额预计3695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61%
1.向巨化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厂销售液碱、氢气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17750万元。
2、向浙江巨通化工物流有限公司销售铁矿渣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7500万元。
3.向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副产盐酸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3000万元。
4.向浙江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氟聚合物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2500万元。
5.向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VCM、乙炔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 1400万元。
6.向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硫酸、液碱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 1400万元。
7.向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141b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1000万元。
8.向巨化集团公司上虞联销公司销售液碱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1000万元。
9.向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销售氟石膏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800万元。
10.向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销售液氯等产品预计2012年金额为600万元。
(三)关联服务总金额预计19510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3.03%。
1.委托巨化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预计2012年支付污水处理费金额为965万元。
2.向巨化集团公司租赁土地,预计2012年支付土地租赁费等金额为255万元。
3.向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支付工程设备代理费预计2012年金额为240万元。
4.委托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等预计2012年支付设计费等金额为1800万元。
5.委托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等预计2012年支付工程监理费等金额为300万元。
6.委托巨化集团公司工程公司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等预计2012年支付加工费、施工费等金额为15000万元。
7.向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产品代理费预计2012年金额为95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关联交易总金额会在20%幅度内变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巨化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巨化集团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杜世源,公司注册资本9.66亿元。经营范围: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食品、文体用品、发供电。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城路84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股份459,069,80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1.84%,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一)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8739.24万元。
(二)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伟星,注册资本:3500万元。经营范围:化学氮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劳保用品、气体产品的生产;非标设备制造及安装等。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174.72万元。
(三)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施智荣,注册资本:2800万元。经营范围:黄铁矿、闪锌矿、方铅矿、黄铜矿、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工业设备制作、安装及维修等。住所:浙江省龙游县溪口镇。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100万元。
(四)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峰涛,注册资本:35000万元。经营范围:尿年产:液氨13万吨、氨水20万吨、工业甲醇16万吨、工业甲醛溶液3.4万吨、工业甲酸5000吨、纯氩2000吨、液氧5130吨、食品级二氧化碳4.5万吨、液氮3万吨、乌洛托品4800吨、氧气2314吨、氮气225吨、氩气964吨、多元气40吨、硫磺(副产)(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尿素、碳铵生产和销售。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51号2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但其董事长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279.38万元。
(五)浙江巨通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胡卫勇,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2014年01月29日);票据经营:丙酮、甲醇、甲笨、三氯甲烷、盐酸、氢氟酸、硫酸、硝酸、氢氧化纳、甲酸、三氯乙烯、氨水、硫磺粉、次氯酸纳、三氯甲烷、笨酚、甲醛、氯乙烯、三氯氟甲烷、二氯二氟甲烷、一氯二氟甲烷、一氯甲烷、笨、二甲笨、环已酮、液氨、液体二氧化硫、四氟乙烷、碳化钙、六亚甲 基四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12月5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国家专项审批项目除外)、焦碳的销售:人力装卸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住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北一道216号1幢。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500万元。
(六)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徐炳法,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氯化钙系列产品、纯碱、泡花碱、次氯酸钠系列、酞菁蓝有机颜料系列产品、颜料中间体,复合袋纸袋、服装、一般劳保用品的制造等。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北道口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00万元。
(七)浙江衢州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含氟塑料新材料的研发;含氟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销售;对外投资;化工技术研发、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住所:衢州市柯城区北二道62号(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500万元。
(八)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谢方友,注册资本:7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异丁氧基乙烯、固体硫酸羟胺生产(凭有效《衢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丁酮肟、氯醚树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建材、润滑油销售;对外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科技研发、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住所: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A-25-5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00万元。
(九)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章国强,注册资本:215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范围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批发(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煤炭的销售(详见《煤炭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预包装食品的销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黑色金属、重油(不含化学危险品)、矿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炉料、机电产品、建材、塑料、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销售;家电回收(不含处理);物流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住所:杭州市江城路849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50万元。
(十)巨化集团公司上虞联销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晓林,注册资本:120万元。经营范围:硫酸、氢氧化钠、二氯二氟甲烷、氯二氟甲烷、甲醇、环已酮、过氧化氢、氟化按、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盐酸、氢氟酸、次氯酸钠销售(现有储存场所只允许存放硫酸、氢氧化纳,不得存放其他危险化学品)(有效期至2010年3月12日止)(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住所:上虞经济开发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万元。
(十一)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喻旭春,注册资本:6875万元。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的销售;水泥的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电石渣、硫酸渣、粉煤灰、氟石膏、磷石膏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住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北一道216号1幢。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00万元。
(十二)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杨建敏,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承接业务详见《工程设计证书》)、城市规划设计、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电力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相关业务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03年18日)、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包装材料、服装的销售、咨询服务,建筑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住所:杭州市江城路395 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1 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00万元。
(十三)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斌,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结算审价、建设咨询服务。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建设公司三楼。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0万元。
(十四)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赵巨生,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高中压容器、焊接气瓶、罐式集装箱制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化工石油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汽车货运、汽车维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中央大道。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2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0万元。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长期互供化工原料,履约能力强,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2年度关联采购、销售、服务计划依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由于本公司为化工多品种生产企业,资源配置具有高度的协调性,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同时,避免与控股公司等关联方机构重叠,降低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在以后年度仍会持续。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由于历史形成的多元化大生产分工协作格局,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等资源供应以及危化品的铁路运输等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度计划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杜世源、王峰涛、李军、汪利民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8名董事参加表决,同意本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度计划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安全稳定生产经营必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就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交易定价为市场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已与巨化集团公司签署《生产经营合同书》,期限为2012 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有未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发生时由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签订协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3、公司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2-0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上述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00万元。其中:为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5,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万元;为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19,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243.25万元;为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6,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967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融资和担保,根据公司2012年度资金预算,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2年度为下列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共1笔贷款担保,贷款银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贷款种类为人民币融资包括借款、贸易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5,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2.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共4笔贷款担保,共计19,000.00万元。其中:(1)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6,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2)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镇海支行,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3,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3)贷款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5,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4)贷款银行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5,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3、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
共1笔贷款担保,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大榭支行,贷款种类为综合授信包括本外币融资等业务,担保金额6,0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将上述为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967万元,无逾期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为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为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99.29%)。注册资本22,359.22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黎旸;企业注册地址: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内;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的生产、储存,钢质焊接气瓶的检测。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30,056.90万元,负债19,673.41万元,净资产110,38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12%;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323,754.74万元,净利润57,439.36万元。
2.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99.716%)。注册资本26231.67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许生来;公司注册地:宁波化学工业区跃进塘路501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科研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项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3,684.68万元,负债11,007.40万元,净资产52,677.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28%;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03,390.50万元,净利润25,574.37万元。
3.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周黎旸;企业注册地址: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03号219室;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体气体(1,1,1-三氟乙烷、氯乙烯[抑制了的]、氯甲烷、氯二氟甲烷、三氟甲烷、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烷)第3类 易燃液体(2,2-二甲氧基丙烷、1,1-二氯乙烯[抑制了的]、甲醇)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多聚甲醛)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氟化铵、苯胺、四氯乙烯、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乙烯)第8类 腐蚀品(氢氟酸、氢氧化钠溶液、甲醛溶液、硫酸、发烟硫酸、氟化氢(无水)的批发(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因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1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128.22万元,负债3,953.93万元,净资产1,174.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10%;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9,375.64万元,净利润174.29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担保金额、贷款银行同上。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且上述担保均为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2 年度为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上述为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五、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967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2-10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
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公司继续为晋巨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为17,369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4,981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固定资产贷款担保2,388万元,担保期限四年。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1,967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967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晋巨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为17,369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4,981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固定资产贷款担保2,388万元,担保期限四年。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则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银行贷款保证协议书》和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关联董事杜世源、王峰涛、李军、汪利民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967万元,无逾期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晋巨公司前身系本公司合成氨厂,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煤业集团”)、巨化集团公司、本公司、企业经营层共同出资组建,于2008 年5 月16 日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 万元,其中: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35%、巨化集团公司占30%、本公司占30%、企业经营层5%。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51号2层。 法定代表人:王峰涛。经营范围为:液氨、氨水、工业甲醇、工业甲醛、工业甲酸、纯氩、液氧、食品级二氧化碳、液氮、乌洛托品、氧气、氮气、氩气、多元气、硫磺(副产)(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尿素、碳铵生产和销售。
截止到2011年末,晋巨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06亿元,负债总额为5.57亿元(其中贷款总额39,42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34,250万元),净资产24,9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4%。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25,492万元,净利润1,046万元。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持有晋巨公司30%的股份。晋巨公司董事长由巨化集团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因此本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担保之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继续为晋巨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为17,369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4,981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固定资产贷款担保2,388万元,担保期限四年。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鉴于晋巨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为本公司生产提供甲醇、液氨、工业氨水、工业气体等原辅材料供应,上述担保为主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该公司融资能力,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同时晋巨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04%,符合公司担保规定,且本公司所承担的担保主要为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晋巨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为17,369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4,981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固定资产贷款担保2,388万元,担保期限四年。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则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银行贷款保证协议书》和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关联董事杜世源、王峰涛、李军、汪利民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关联担保按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共同为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意见:晋巨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担保议案,按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共同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增强参股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967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4、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5、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6、公司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2-1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8日(周三)上午8:30
● 会议召开地点:衢化宾馆(衢州)会议室
● 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3日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8日(周三)上午8:3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3日
3、现场会议地点:衢化宾馆(衢州)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1 | 审议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 否 |
| 2 | 审议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 否 |
| 3 |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 4 | 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否 |
| 5 | 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 否 |
| 6 |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是 |
| 7 | 审议聘请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 否 |
| 8 | 审议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度计划的议案 | 否 |
| 9 | 审议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否 |
| 10 | 审议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3、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12年4 月16日、17 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 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2 年4 月17 日17:00时)。
五、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4004
传真:0570-3091777
电话:0570-3091704 ,3091758
联系人: 朱 丽、刘云华
附件: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 |||
| 2 | 审议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 |||
| 3 |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5 | 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 |||
| 6 |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7 | 审议聘请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1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 |||
| 8 | 审议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度计划的议案 | |||
| 9 | 审议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
| 10 | 审议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如本人(单位)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权未作具体指示,视为委托人将本次会议表决权的行使权全权委托受托人自行做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2-1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3月12日以传真、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五届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3月22日(周四)上午8:30在浙江衢州衢化宾馆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宪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公司201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1年年报和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年报和年报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等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评估。监事会认为:2011年度,公司能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认真履行职责,决策程序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遵章守法,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相关决策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1)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3236.04万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国际化学出口有限公司所持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25%股权;按690.67万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浙江衢州九洲化工有限公司所持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45%的股权;分别按1064.60万元和1490.44万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和傅霞所持有的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10%和14%股权;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以199.07万元兼并控股股东子公司浙江衢州巨化气雾有限公司。
公司购买巨化集团公司所有的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88,048.90平方米,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609.01万元;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购买巨化集团公司所有的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2,883.30平方米,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4526.85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巨化集团公司所有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91.90平方米,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70.94万元;公司购买浙江巨化建化有限公司所有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118.10平方米,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924.21万元。
公司以2887.38万元收购关联方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F141b生产装置及其附属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588.44万元价格出售已淘汰的PVC装置和原料除尘装置。通过挂牌以2936.19万元的价格转让了本公司所持淅川县九信电化有限公司股权。
以上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整合相关资源,做强、做大主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依据相关规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或授权批准的相关协议和计划执行,定价客观公允,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6.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2011年,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安全稳定生产,外拓市场、内抓管理,充分挥产业链竞争优势,紧紧抓住了氟化工行业景气回升、公司产品价格上涨的机遇。因公司氟产品价格上涨超出公司预期,导致公司2011年利润实现大幅超出公司年初预测水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2011年度执行情况与2012年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交易定价为市场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担保议案,按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共同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增强参股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为本公司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已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2011年,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无严重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情形。截至 2011年 12月31日,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1年10月1日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本项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特点,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资产风险。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2-1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的具体内容
为了有效抵御和防范因市场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公司的抗市场风险能力,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资产风险的原则,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决定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变更前后对比
原账龄分析法组合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 5 | 5 |
| 1-2 年 | 10 | 10 |
| 2-3 年 | 20 | 20 |
| 3年以上 | 50 | 50 |
变更后账龄分析法组合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 5 | 5 |
| 1-2 年 | 10 | 10 |
| 2-3 年 | 20 | 20 |
| 3-4 年 | 60 | 60 |
| 4年以上 | 100 | 100 |
(二)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及影响
此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2011年度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情况如下: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 资产减值损失 | 1,001,091.8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93,670.66 |
| 少数股东损益 | -107,421.16 |
| 盈余公积 | -532.00 |
| 未分配利润 | -893,138.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7,421.16 |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1年10月1日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本项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特点,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资产风险。同意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具体审议意见如下: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1年10月1日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本项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特点,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资产风险。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的意见函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2012】144号)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