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9 股票名称:王府井 编号:临2012-005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3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12年3月21日会议在本公司举行,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董事于仲福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郑万河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万河主持。会议审议下述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2011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09,220,102.80元(母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30,922,010.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2,532,704.96元,减本年度内派发的2010年度的普通股股利125,292,571.8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5,538,225.68元。
本次分红派息预案为:以分红派息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红利所得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无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计提和核销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2011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745,797.96万元,转回坏账准备2,964,278.97元,转出坏账准备27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67,948.28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929,444.00元。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税前津贴,由原每人每月津贴5,000元调整至6,000元。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聘用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一、二、三、五、六、七项需提请公司第二十八届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审议,公司召开第二十八届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59 股票名称:王府井 编号:临2012-006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2年3月21日会议在本公司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学玲女士主持。会议审议下述事项:
一、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提请公司第二十八届股东大会(2011年年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阅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11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通过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相关会计凭证、法律文书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执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