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时间的起始日为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基金投资组合各项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持有的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其股票派发,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不含现金)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本基金的开放期间,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本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12年1月18日进行第一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059元,此次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总经理:高清海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王伟毅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 年9 月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 年5 月8 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市场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大营销中心和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理财顾问部、清算会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2011年 12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126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股票、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共11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9 号)自2008年3月20日起执行。公司相应地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中不存在与本基金风格相似的情形,相互之间的业绩表现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前三季度债券整体呈调整走势,四季度上涨。分品种来看,利率、高信用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下行,中低评级利差维持在历史高位,收益率曲线较为平坦化。近期尽管陆续出现几起评级下调事件,并出现一例中小企业集合债担保方代偿案例,但经过2011年中的洗礼,市场对此反应较为理性。
受中低评级信用债大幅调整拖累,周期回报基金勉强录得正收益,相对排名尚可,但绝对收益差强人意,在此向持有人表示歉意。我们认为经过2011年极端资金面的考验和各种风险事件的洗礼,各机构的杠杆率整体大幅下降,市场对信用债的信用风险有一定的认识和预估,中等评级信用债在目前收益率水平具有一定配置价值。我们将重点做好信用风险甄别工作,随着周期回报打开申购赎回日的临近,近期我们加大对对流动性的提前准备工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07元,净值增长率为0.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8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2月PMI环比回升,产品库存见顶回落,历史经验显示产成品库存的高点对应经济环比的低点。再结合政策来看,预计经济环比底部已经不远。从四季度的信贷数据来看,我们认为信贷增长已经出现拐点,随着四季度信贷触底回升,我们认为新一年信贷将在四季度基础上平稳反弹,总量有望超过8万亿,相应未来通胀压力有所消退但并不具备转向通缩的条件。因此随着政策由紧转松和经济由冷转温,目前债市利率产品已经部分透支了经济触底、CPI同比回落、存款准备金被动下调的利好预期。
目前10年期国债在3.40%附近,已经低于一年期存款利率,低于长期均衡水平约20BP,回到2010年三季度末前的水平,相对估值优势较低,因此尽管短期风险不大但较为鸡肋。四季度高信用等级信用债利差大幅回落,目前利差略高于历史均衡水平,有一定的持有价值;中低评级信用利差维持在历史高位,持有价值较大。考虑到经济的加速赶底以及二季度末触底回升的可能性,目前位置配置信用债有望获取未来基本面改善带来的超额收益。
总体而言,在目前信用事件频发、供给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信用利差仍保持相对平稳,我们认为原因如前文所述。在目前利率产品下行空间有限的背景下,持有期收益对债基而言较为重要,因此我们仍看好中等评级信用债的配置价值,同时做好信用风险甄别工作。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本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为主体,对基金销售、投资运作、后台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较好地保证了基金运作的合规性。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调整充实内控人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公司对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集中交易室人员分工进行了补充、调整,重点加强了事中控制与事后检查的力量。结合监管部门新出台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基金投资中期票据管理办法》及《离任审计、审查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公司整体风险控制能力。
2、进一步规范基金投资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公司对股票入库审查程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投研联席会议纪要环节,避免了股票入库的个人行为,以规避潜在风险。公司继续执行《投资灰名单制度(试行)》,由风险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对上市公司发生大股东或主要高管减持、遭到公开谴责、监管处罚等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研究部、投资部、交易室在日常工作中协助风险管理部对上述信息进行跟踪、做好必要的提示。
3、规范投资交易行为,防范交易环节的操作风险,公司禁止基金内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基金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新增了基金间同日同向交易、所有投资组合对单只股票成交量占其市场总成交异常等指标预警。对于日常的投资监控,公司实行的是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方法,在公平交易的各环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实行各部门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负责制,以最大限度地监控并处置可能造成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行为。
4、做好投研交易等人员的合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公司组织投研人员开展内幕交易案例合规培训,就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内幕交易案例作了分类汇报,并对目前市场上的疑似内幕交易、有争议的内幕交易案例进行了说明,要求投研人员遵守投资纪律,规范决策流程,从源头避免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另外,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共同对投研人员就《公平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进行了专题培训,加强了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
5、公司采用技术手段对网站、交易、行情等进行屏蔽,对其他非受控方式上网及即时通讯做出进一步规范。加强投管人员的资讯管理,对基金经理集中区域进行录像监控,对于证券公司的网站、网页委托进行了屏蔽,对投研人员的办公电脑安装截屏软件进行留痕处理,并对安装软件的权限进行严格限制。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等各环节基本符合规定的要求,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现象。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监察稽核人员的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合理配置监察稽核工作力度,重点加强事前防范及动态跟踪,保证基金运作的合规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委员会主席
韩波先生,副总经理,本科;曾先后任山东国投上海证券部财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投资管理部门经理,先后担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委员会成员:
唐国培先生,硕士,9年基金从业经验。2002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风险管理部经理。
庞少华先生,硕士,会计师,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供职于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内部稽核、营业部财务会计、总公司计划财务部。2005年1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清算会计部经理。
朱志权先生,经济学学士,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6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泰信优质生活基金经理。自2010年1月16日起兼任泰信优势增长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12月13日起担任基金投资部投资总监。
梁剑先生,硕士,具有13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历任期货交易所研究员、券商研究员。2004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先后担任金融工程部经理、研究部经理、泰信先行策略混合基金经理。现担任研究部研究副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不参与本基金估值。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一、基金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
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开放期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开放期间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12年1月18日进行第一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059元,此次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自2011年2月9日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成立以来,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分红,本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要求进行了严格审核,符合基金合同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本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7元,基金份额总额699,290,548.37份。
2.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1年2月9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2月9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清海______ ______韩波______ ____庞少华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第1739号《关于核准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封闭期为1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期间,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和转换本基金份额,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后进入基金的开放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资本人民币699,138,690.6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0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99,290,548.37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1,857.71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也可参与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但不从二级市场主动买入股票和可转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因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持有的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其股票派发,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不含现金)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本基金的开放期间,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无。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69,644,972.30元,于2012年3月29日前(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307,192,353.16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515,358,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9.2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主动买入股票和可转债,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也可参与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8.9.6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也可参与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但不从二级市场主动买入股票和可转债。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1年2月9日正式生效。依据《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本基金封闭期为1年,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开通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8月3日通过法院拍卖竞得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36、37层房产,其中该房产的3604室在拍卖时带租约,由拍卖被执行方即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普”)出租给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星”)。
2011年5月,本公司与华远星就3604室房屋的使用书面约定双方租赁期间自2010年9月2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本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向华远星正式开具租金发票,金额638,961.85元。但华远星认为本公司应完全取代宏普并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因此在支付租金时抵扣其已向宏普缴纳的保证金235,416.90元。经过本公司多次追讨,仅向本公司支付了部分租金403,544.95元。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就该房屋租赁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请求法院判令华远星向本公司支付剩余租金235,416.90元,同时支付违约金12,947.93元(计至2011年10月31日),并于2012年1月4日首次开庭审理。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
本公司认为,上述案件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以外,无其他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中关于“一家基金公司通过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30%”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在选择租用交易单元时,注重所选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市场声誉。对证券公司的研究能力,由公司研究人员对其提供的研究报告、研究成果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公司将根据内部评估报告,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决定是否对交易单元租用情况进行调整。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6日
基金简称 | 泰信债券周期回报 |
基金主代码 | 29000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2月9日 |
基金管理人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699,290,548.37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和财政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及利率走势、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基金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动态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跟踪影响资产策略配置的各种因素的变化,战术性配置资产,进行投资时机选择和仓位控制,获取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唐国培 | 朱义明 |
联系电话 | 021-20899032 | 010-65556899 | |
电子邮箱 | xxpl@ftfund.com | zhuyiming@citicib.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5988 | 95558 | |
传真 | 021-20899008 | 010-65550832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ftfund.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7层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1年2月9日-2011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1,302,380.08 |
本期利润 | 4,560,536.26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65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7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1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6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703,851,084.6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7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3.60% | 0.20% | 4.47% | 0.14% | -0.87% | 0.06% |
过去六个月 | -1.56% | 0.26% | 4.50% | 0.14% | -6.06% | 0.12%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0.70% | 0.20% | 5.86% | 0.13% | -5.16% | 0.07%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刘兴旺 先生 |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泰信天天收益基金经理 | 2011年2月9日 | - | 5 | 管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研究员;华宝兴业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基金投资部任职。自2011年4月27日起担任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第20426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周期回报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上述泰信周期回报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信周期回报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 薛竞 张振波 |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政编码 200021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2年3月23日 |
资 产 | 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3,547,948.91 |
结算备付金 | 8,681,952.21 |
存出保证金 | 1,279,903.6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2,550,353.16 |
其中:股票投资 | 3,903,800.00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818,646,553.1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6,625,146.89 |
应收利息 | 27,568,854.54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900,254,159.3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69,644,972.3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5,129,329.58 |
应付赎回款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418,077.27 |
应付托管费 | 119,450.65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5,556.45 |
应交税费 | 480,716.81 |
应付利息 | 10,471.64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594,500.00 |
负债合计 | 196,403,074.70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699,290,548.37 |
未分配利润 | 4,560,536.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3,851,084.6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00,254,159.33 |
项 目 | 本期 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5,222,873.63 |
1.利息收入 | 36,011,067.04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95,340.22 |
债券利息收入 | 34,356,625.94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259,100.88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4,046,349.59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60,515.87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3,885,968.7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135.0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741,843.82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减:二、费用 | 10,662,337.37 |
1.管理人报酬 | 4,385,899.16 |
2.托管费 | 1,253,114.11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21,157.67 |
5.利息支出 | 4,600,620.91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4,600,620.91 |
6.其他费用 | 401,545.5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60,536.26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60,536.26 |
项目 | 本期 2011年2月9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99,290,548.37 | 0.00 | 699,290,548.37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560,536.26 | 4,560,536.26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99,290,548.37 | 4,560,536.26 | 703,851,084.63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山东国投”)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国信”)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项目 | 本期 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4,385,899.16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307,322.32 |
项目 | 本期 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253,114.11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1年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信银行 | 3,547,948.91 | 277,971.35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903,800.00 | 0.43 |
其中:股票 | 3,903,800.00 | 0.43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818,646,553.16 | 90.94 |
其中:债券 | 818,646,553.16 | 90.94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2,229,901.12 | 1.36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65,473,905.05 | 7.27 |
7 | 合计 | 900,254,159.33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 | - |
C0 | 食品、饮料 | - |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 | -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 | -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903,800.00 | 0.55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 | -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 | -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3,903,800.00 | 0.5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886 | 国投电力 | 655,000 | 3,903,800.00 | 0.5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886 | 国投电力 | 7,195,650.00 | 1.02 |
2 | 601886 | 江河幕墙 | 516,720.00 | 0.07 |
3 | 002563 | 森马服饰 | 100,500.00 | 0.01 |
4 | 601336 | 新华保险 | 46,500.00 | 0.01 |
5 | 601222 | 林洋电子 | 36,000.00 | 0.01 |
6 | 300189 | 神农大丰 | 12,000.00 | - |
7 | 601116 | 三江购物 | 11,800.00 | - |
8 | 300186 | 大华农 | 11,000.00 | - |
9 | 601028 | 玉龙股份 | 10,800.00 | - |
10 | 300273 | 和佳股份 | 10,000.00 | - |
11 | 601636 | 旗滨集团 | 9,000.00 | - |
12 | 002610 | 爱康科技 | 8,000.00 | - |
13 | 002633 | 申科股份 | 7,000.00 | -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886 | 国投电力 | 2,976,000.00 | 0.42 |
2 | 601886 | 江河幕墙 | 473,315.52 | 0.07 |
3 | 002563 | 森马服饰 | 77,010.00 | 0.01 |
4 | 601336 | 新华保险 | 52,604.50 | 0.01 |
5 | 601222 | 林洋电子 | 44,000.00 | 0.01 |
6 | 601116 | 三江购物 | 21,400.00 | 0.00 |
7 | 300273 | 和佳股份 | 17,775.00 | 0.00 |
8 | 601636 | 旗滨集团 | 14,760.00 | 0.00 |
9 | 300189 | 神农大丰 | 13,550.00 | 0.00 |
10 | 601028 | 玉龙股份 | 13,450.00 | 0.00 |
11 | 002610 | 爱康科技 | 12,714.11 | 0.00 |
12 | 002633 | 申科股份 | 9,255.00 | 0.00 |
13 | 300186 | 大华农 | 7,970.00 | 0.00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7,974,970.00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3,733,804.13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28,989,000.00 | 4.12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418,844,553.16 | 59.51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70,813,000.00 | 52.68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818,646,553.16 | 116.3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2825 | 11景德镇 | 455,750 | 44,157,617.50 | 6.27 |
2 | 1181091 | 11瑞水泥CP01 | 400,000 | 40,200,000.00 | 5.71 |
3 | 1181135 | 11恒逸CP02 | 400,000 | 40,116,000.00 | 5.70 |
4 | 1181130 | 11亿利CP01 | 400,000 | 40,112,000.00 | 5.70 |
5 | 1181301 | 11昆自CP01 | 400,000 | 40,000,000.00 | 5.68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1,279,903.6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6,625,146.89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7,568,854.54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65,473,905.05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5,835 | 119,844.14 | 9,999,800.00 | 1.43% | 689,290,748.37 | 98.57%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2,086.53 | 0.0003%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2月9日 )基金份额总额 | 699,290,548.37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699,290,548.37 |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选举田国立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银监复信银字[2011]1132号文,核准了田国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公司已于2011年8月4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田国立先生。 2、除此以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无。 |
本报告期本基金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为人民币6万元。该审计机构从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2月9日)开始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海通证券 | 2 | 3,733,804.13 | 100.00% | 3,168.62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海通证券 | 304,287,289.82 | 100.00% | 17,451,136,000.00 | 10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