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12-005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3月23日在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王大雄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亲自出席7名,委托出席2名,因工作原因,张荣标董事未出席会议,委托王大雄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刘娥平独立董事未出席会议,委托潘祖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09,395.74元。
根据公司船舶建造计划、进度和贷款情况,预计2012年公司需支付大量的造船进度款及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公司生产经营也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为做好相应资金储备,公司201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用于分红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支付贷款利息。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造船项目的顺利实施,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且符合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和2012年度生产经营、实施造船项目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1年度计提坏帐准备791,819.88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51,257.53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64,993.03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108,070.44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1年度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1年度核销资产损失8,918,017.71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船舶资产的会计估计为:运输船舶的使用寿命为8-22年。新造船舶统一采用22年预计使用寿命。船舶净残值按照18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1,350元/轻吨)。自2007年至2011年期间公司保持了上述会计估计的一贯性。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船舶资产的会计估计为:运输船舶的使用寿命为8-25年。新造船舶统一采用25年预计使用寿命。船舶净残值按照470美元/轻吨(按1美元=人民币6.3009元折算为人民币2961.423元/轻吨)。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2年年底前在证券市场适时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出售的招商证券股票数量不超过2,600万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出售事宜。
截止目前,公司共持有招商证券股票82,923,000股,初始投资总成本为7546万元,每股初始投资成本为0.91元。公司所持有的招商证券股票已于2009年12月列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已于2010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实施情况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1年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11年提取公司薪酬总额1,598万元,公司总经理2011年经营业绩考核年薪为60万元,公司董事会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年薪的20%奖励即12万元,公司总经理经营业绩考核年薪及奖励共为72万元,其他经营班子成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年薪及奖励标准按系数相应计算。
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及激励,能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同意公司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支付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贸易”)人民币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具体如下:
2012年,海盛贸易应与相关银行签署《授信协议》,《授信协议》确定相关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累计为人民币4,75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是指在授信期间内,相关银行为海盛贸易提供的可连续、循环使用的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法人帐户透支、国内保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
公司为《授信协议》确定的授信期限为一年的海盛贸易人民币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担保期限: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相关银行受让的应收帐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26日审议通过的原《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方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2年4月20日(为期半天)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海口公司会议室。
十八、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9:30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7、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
8、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9、公司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6日
1、截止2012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登记方法
1、参会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12年4月20日上午9:30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2年4月18日-4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125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83985
传真:0898-68581486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4 |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6 | 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7 | 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 | |||
8 | 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 |||
9 | 公司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如果股东本人(本单位)对有关审议事项的投票未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600896 股票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12-006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在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卢建宁监事主持。公司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亲自出席2名,委托出席3名,因工作原因,杨吉贵监事会主席、单忠立监事未出席会议,均委托卢建宁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黄明辉监事未出席会议,委托黄武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1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加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2 年3 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报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12-007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
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自2012 年1 月1 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近期公司对自有船舶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鉴于近年来新造船的建造中大量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船舶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发生了变化,为了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决定对船舶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等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二、公司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船舶资产的会计估计为:运输船舶的使用寿命为8-22年。新造船舶统一采用22年预计使用寿命。船舶净残值按照180美元/轻吨(约人民币1,350元/轻吨),自2007年至2011年期间公司保持了上述会计估计的一贯性。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船舶资产的会计估计为:运输船舶的使用寿命为8-25年。新造船舶统一采用25年预计使用寿命。船舶净残值按照470美元/轻吨(按1美元=人民币6.3009元折算为人民币2961.423元/轻吨),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按照以上新会计估计确定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预计将导致公司2012年合并净利润增加约2200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2 年3 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名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的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2012 年3 月2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2 年3 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船舶固定资产残值及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12-008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公司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人民币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人民币9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本身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7859.39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本身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2609.39万元(含本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项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贸易”)人民币 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本身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7859.39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本身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2609.39万元(含本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项担保)。
公司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现有董事9名,9名董事参加会议,9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海盛贸易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吴昌正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专营外)、金属材料、矿产品(专营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普通机械、通讯设备、船用零配件、机动车零配件、服装、日用百货、家电(三包)的贸易业务,船舶货运代理服务,劳务服务,废旧钢船拆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海盛贸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司 95%股权。
2011年度资产总额9832万元、负债总额8066万元(其中包括贷款总额18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6266万元)、净资产1766万元、净利润 3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海盛贸易人民币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具体如下:
2012年,海盛贸易应与相关银行签署《授信协议》,《授信协议》确定相关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累计为人民币475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是指在授信期间内,相关银行为海盛贸易提供的可连续、循环使用的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法人帐户透支、国内保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
公司为《授信协议》确定的授信期限为一年的海盛贸易人民币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担保期限: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相关银行受让的应收帐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使海盛贸易的业务拓展得到必要的信贷支持,保证海盛贸易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作为海盛贸易的控股股东,充分了解其经营和资信状况。公司认为:虽然该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但是该司经营规范,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司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将通过派出董事、监事或其他方式监督、指导担保资金的使用,从而有效控制担保产生的风险。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本身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7859.39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本身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2609.39万元(含本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项担保)。公司本身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盛贸易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海盛贸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