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信贷支持力度
⊙记者 颜剑 ○编辑 邹靓
近日,上海银监局对辖内26家中资行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城改造信贷支持力度,2012年要继续实现“名单制”项下保障房贷款增量不低于全部住房开发贷款增量60%的目标。
上海银监局近日组织召开“上海银行业信贷支持本市保障房建设暨旧区改造项目工作推进会”,全市26家主要中资商业银行负责人及市建交委、市住房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数据显示,2011年全市保障房贷款增量占当年全部住房开发贷款增量的比重达到71%,名单制项下贷款余额为472.7亿元,增幅达206%。上海银行业对于大型居住社区土储贷款、四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共有产权房个人商业性贷款等各类保障性住房融资需求给予了全面支持,建立了全市保障房建设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名单式”管理机制;保障房建设名单制项下重点项目的贷款需求得到了优先满足;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个人商业性贷款业务得到顺利推进,目前全市已有四家银行受理办理共有产权保障房个人商业性贷款业务。
上海银监局要求,2012年要继续实现“名单制”项下保障房贷款增量不低于全部住房开发贷款增量60%的目标,继续完善全市保障房建设和旧改项目名单制管理,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落实对重点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的跟踪。
上海银监局强调,保障房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可以对利率适当下浮,银行除银团贷款费用外不得对保障房建设贷款收取额外费用,10亿元以上的项目贷款原则上应开展银团贷款合作。
“商业银行要支持共有产权保障房个人商业性贷款合理需求,加强主动服务意识,争取在可持续经营条件下实现社会责任和商业原则的平衡。”上海银监局明确,要规范旧区改造贷款融资模式,明确旧区改造贷款采用规范的土地储备贷款模式,要求借款主体合规、资本金到位、土地抵押落实,对旧区改造项目也实行名单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