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6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以邮件、传真及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2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兴宇先生主持,董事王绪祥先生、任海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分别授权董事长彭兴宇先生及董事金玉军先生行使相关权力。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64,346,527.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34,652.77元,则2011年可供分配利润为57,911,874.89元,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40,105,336.1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98,017,211.06元。
董事会建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1年末总股本340,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剩余287,799,211.06元结转至以后年度。2011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期限已满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2年拟续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临2012-008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彭兴宇、王绪祥、金玉军、薛滨回避表决。
八、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深化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12年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临2012-009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投资彰武、康平风电项目的议案
(详见临2012-010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制定《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议案
(详见临2012-011董事会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7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二、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8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1、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
2、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金山能源”)委托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人民币贷款。
3、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金山”)通过阜矿(集团)彰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露天煤矿”)生产的原煤作为燃料进行发电。
4、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检修”)为白音华金山提供日常维护检修、大小修等服务。
● 交易金额:
1、2012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每日存款余额的上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合并总资产的5%,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的每日贷款余额。
2、华电金山能源委托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人民币贷款金额47,000万元。
3、2012年预计白音华金山将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原煤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8亿元。
4、华电检修为白音华金山提供日常维护检修、大小修等服务检修服务费总额将不超过2200万元。
● 交易目的:
1、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获得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
2、有利于公司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可以解决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
3、为降低公司采购成本,进一步稳定供应渠道优化采购结构,保证生产用煤,控制煤价。
4、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 交易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为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运营、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而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关联人回避事宜: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于2012年3月26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关联董事彭兴宇先生、王绪祥先生、金玉军先生、薛滨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公司关系。
公司于2010年3月与华电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合同规定,华电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借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业务,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业务已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的存款余额为29,730万元。
按照合同规定,公司于2012年度仍将通过华电财务办理存款、结算、借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结算业务收费将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指引及规定,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012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每日存款余额的上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合并总资产的5%,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的每日贷款余额。
2、2011年,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了4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部分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即将到期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六个月,贷款利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此项委托贷款将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金山”)通过阜矿(集团)彰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非关联方)采购公司之参股公司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露天煤矿”)生产的原煤作为燃料进行发电。
预计2012年度,白音华金山将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原煤350万吨,采购单价为市场价格,全年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4、2012年,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检修”)将继续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提供机组日常维护检修、大小修等服务。此项业务于2010年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预计2012年检修服务费总额将不超过2,200万元。
华电检修是中国华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业务将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兴宇先生、王绪祥先生、金玉军先生、薛滨先生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1、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飞虎
注册资本:13.9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10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
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华电财务公司总资产230.5亿元,实现利润7.779亿元,日均存款216亿元,日均贷款162亿元,相关指标满足中国银监会的标准要求,具备依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公司相关款项的履约能力。
与本公司关系:华电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2、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
法定代表人:彭兴宇
注册资本:6.3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项目投资及投资的项目管理。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底总资产1,559,453.36万元,净资产235,586.62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17,576.49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我公司29.8%股份,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我公司提供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3、内蒙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西乌旗巴拉噶尔高勒镇
法定代表人:刘儒杰
注册资本:58,83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疏干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零星材料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底总资产320,022.33万元,净资产47,533.20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19,082.96万元。
4、 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铁岭县镇西堡三台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爱民
注册资本:508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发电设备检修、安装、维护、改造、监理、运行及调试;防腐保温工程;电力科技咨询;机械加工;普通机械、金属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等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土建修缮等。
与本公司关系:辽宁华电检修工程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控股的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底总资产6755.83万元,净资产4399.47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64.94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012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华电财务每日存款余额的上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合并总资产的5%,且不高于华电财务给予公司的每日贷款余额。
2、华电金山能源委托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人民币贷款金额47000万元。
3、2012年预计白音华金山将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原煤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8亿元。
4、华电检修为白音华金山提供日常维护检修、大小修等服务检修服务费总额将不超过2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华电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之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获得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
2、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我公司提供贷款有利于公司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可以解决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
3、白音华金山从海州露天煤矿采购原煤,这种燃料集中采购方式有利于发挥电力行业的规模效应和相关专业公司优势,降低采购成本,保障电煤供应。
4、有利于保证白音华金山设备正常运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国运先生、张文品先生、李永建先生认为:
1、华电财务根据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借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业务,该关联交易事项可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附属公司可通过华电财务公司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贷款有利于公司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可以解决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是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通过阜矿(集团)彰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海州露天煤矿进行发电生产,可以借助燃料公司集中大宗采购的优势,进一步稳定供应渠道和优化采购结构,保证生产用煤的供应,控制煤价,从而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华电检修将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提供机组日常维护检修、大小修等服务(此项业务于2010年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保证白音华金山设备正常运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同意这项关联交易。
4、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9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金山”)、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金山”)、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彰武金山”)
● 本次担保金额:
为丹东金山贷款提供担保30,000万元;为康平金山贷款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彰武金山贷款提供担保5,000万元;合计40,000万元。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担保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丹东金山、康平金山、彰武金山发展,经研究,公司拟为上述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期限一年。
本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12年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丹东市沿江开发区E区42号楼2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沈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热;粉煤灰、金属材料销售;循环水综合利用;热动技术服务等。
截至目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处于建设期。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底总资产234,515.51万元,净资产23153.71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康平县沙金乡西扎村
法定代表人:金玉军
注册资本:475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底总资产16,781.40万元,净资产5,704.41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68.12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彰武县后新秋镇烧锅村
法定代表人:金玉军
注册资本:475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1年底总资产15,498.37万元,净资产4,781.34万元,2011年度净利润-385.1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为丹东金山贷款提供担保30,000万元;为康平金山贷款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彰武金山贷款提供担保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丹东金山、康平金山、彰武金山是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将为公司的业绩增长做出一定的贡献,公司应支持其发展。本次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
加上此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4,723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0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华电”)和彰武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彰武华电”)
● 投资金额和比例:
1、康平华电项目总投资为21,146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22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首期各注册500万元。投资比例为100%;
2、彰武华电项目总投资为21,45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29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首期各注册500万元。投资比例为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项目概况。为充分利用沈阳地区和阜新地区的风能资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在辽宁省康平和彰武地区分别独资资组建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彰武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建设17×1.5MW风力发电机组项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组建康平华电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彰武华电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资康平、彰武华电项目的议案》,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3、辽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分别以辽发改能源【2011】1970号和辽发改能源【2011】1969号文件核准了康平、彰武两个项目建设。
二、项目规模概况
1、项目地址:辽宁省彰武县后新秋镇和辽宁省康平县沙金台乡。
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均为2.55万千瓦,各安装17台单机容量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
3、项目总投资规模:彰武华电项目总投资规模为21,457万元,其中资本金为4,291万元;康平华电项目总投资规模为21,146万元,其中资本金4,229万元。上述项目的计划配套资本金比例均为总投资规模的2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余款项来源为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4、经济效益分析:
按照彰武华电和康平华电项目设计年上网电量分别为5,386万千瓦时和5,496.7万千瓦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2,112小时和2,145小时,上网电价均为0.61元/kwh(含税)进行测算,上述项目内部收益率分别为9.59%、9.65%,投资回收期分别为9.52、9.49年。
5、竣工时间:计划于2013年年底前竣工。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公司的影响
1、目的:为进一步开发当地的风力资源,实现规模效益。
2、资金来源:资本金部分自筹解决,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3、影响:该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建设,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能源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1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的及经营资质、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状况进行了认真评估,认为华电财务目前经营稳健,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截至2012年3月23日,本公司在华电财务存款余额9115.3万元,从华电财务取得贷款30,0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在华电财务存放资金的风险控制,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本公司在华电财务存放资金的风险承担责任。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出具承诺函事项
本公司收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就本公司与华电财务之间的存贷款业务相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函的全文如下: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就你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所属的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之间的存贷款业务相关事宜,华电集团现承诺如下:
1、华电财务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所有业务活动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情况良好,你公司在华电财务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华电财务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
2、鉴于你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华电集团,你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自主决策与华电财务之间的存贷款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华电集团不对你公司的相关决策进行干预。
3、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华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华电集团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华电财务的资本金,确保你公司在华电财务存款的安全。
特此承诺。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盖章)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