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1年5月23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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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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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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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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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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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于2011年5月23日成立,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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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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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3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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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续存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2011年5月23日成立,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因此无历史数据。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着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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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3月20日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组织各相关部门展开认真讨论,并最终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为了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的对待,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采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自主编程并开发交易监控程序,通过技术手段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定期进行分析;定期对投资流程进行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在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方面未发现本基金有重大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投资行为。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14只基金,分别为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本基金为股票价值型,为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本基金的收益率分别为-20.48%、-23.92 %和 -14.40%,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差异未超过5%,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缺乏可比性。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1年,经济增长呈逐季下滑态势,通胀在7月份见顶后逐步回落。整体上2011年流动性偏紧,市场在第一季度上涨后开始持续下跌。全年机会来自市场阶段性下跌的反弹和结构性机会。
本基金在2011年5月23日成立,11月完成建仓。我们立足挖掘长期成长个股的原则,整体上以稳定增长类、成长类配置为主,在市场反弹阶段对周期类品种的配置采取了相对灵活的策略。
在2011年经济增长放缓和高通胀的背景下,部分行业依然维持较高的景气度,如食品饮料、银行,这些行业在全年均取得了较好的相对收益。部分周期类行业在2011年经历了景气见顶回落的过程,如机械、汽车、化工建材等周期类行业,这些行业在下半年经历了大幅下跌。基于对宏观经济的研究判断和风险控制,本基金在上述行业配置较为有限,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上述周期性行业的风险。
从市场风格看,2011年创业板、中小板指数跌幅较为明显,一方面是市场估值重心下移,更主要是市场对部分伪成长股的再认识和这类公司业绩低于预期,以后我们在选择成长类个股上将持有更加谨慎的态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8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1年在信贷收紧的态势下,经济增长放缓逐步显现,在需求放缓和流动性紧张的背景下,预计通胀在2012年逐步回落。2012年第1季度欧债危机隐忧可能再次凸显,外围风险依然存在。与此同时,货币政策在2011年第四季度出现了积极信号,随着2012年通胀的逐步回落,货币政策空间的打开,我们判断未来或将有数次准备金率下调,年内不排除降息的可能。
2011年市场经历大幅下跌以后,市场估值处于历史低位,大部分行业的估值较为可观。2011年流动性紧张的状况可能在2012年有所缓解,但目前通胀仍处于较高水平,经济增速放缓但并未出现恶化,流动性的改善可能不会复制2008年底至2009年初的情况,因此我们判断2012年市场整体情况可能较2011年会有所改善,但出现市场全面大幅上涨的概率较低。
在通胀回落、流动性预期向好的背景下,周期类价值股可能在上半年成为市场主导。货币政策的后续力度对周期类价值股表现影响较大,如果流动性改善的进程不如市场的预期,那么经济增长放缓的风险可能再次成为市场的忧虑,市场则可能会阶段性重回稳定和成长类个股。此外,下半年持续成长类个股的估值切换机会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基金事务部、投资组合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数量策略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数量策略部、研究部、投资组合管理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应分配的金额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应分配金额。
2、报告期内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已实施的利润分配。
3、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的相关金额或分配安排
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王国蓓、戴丽对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KPMG-B(2012)AR No.0080)。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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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56元,基金份额总额857,961,133.47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因此无上年度末数据。
3、本摘要中资产负责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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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因此本报告实际报告期间为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无上年度末数据或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下同)。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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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1年5月23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本表中“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1年5月23日的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序号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邵杰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37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5月18日募集,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人民币1,366,484,399.07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400,103.14元,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1,366,884,502.21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KPMG-B (2011) CR No.0027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基金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均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承担负债的目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交易所或银行间的债券均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债券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配日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7.4.4.4(a)(iii)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权证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b)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c)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另外对金融资产的特殊情况处理如下:
(a) 股票投资
(i) 对因特殊事项长期停牌的股票,如该停牌股票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则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估值。即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ii)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估值。
(iii)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iv)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v)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两者之间的差价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确认为估值增值。
(b) 债券投资
(i)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列示的债券按估值原则确认的相应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列示的债券按估值原则确认的相应交易日的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ii) 对交易所发行未上市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按成本估值;
(iii)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未上市,且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iv)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按债券所处市场分别估值。
(c) 权证投资
(i)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ii) 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权证自实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按成本计量。
(iii)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科目。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年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权除息日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根据《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最多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
(5)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关联方无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关联方无权证交易。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算。
2、本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1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2,743,564.77元。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应当承诺获得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该新股上市日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表所列示外,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首发或增发证券而受上述规定约束的流通受限的债券、权证或其他类别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五粮液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五粮液(000858)于2011年5月28日发布公告称,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披露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1年2月1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柯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该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上海监管局报告,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229号)。
2、2011年7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许小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由李柯女士担任公司代理总经理。上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和上海监管局报告,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无异议函(基金部函[2011]491号)。
3、2011年10月22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谢荣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由符学东先生担任公司代理督察长。上述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和上海监管局报告,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无异议函(基金部函[2011]809号)。
4、2011年11月1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魏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上海监管局报告,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813号)。
5、本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爱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李爱华先生担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因工作调动,董杰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刘慧军女士不再担任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副总经理。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8万元人民币,目前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连续1年的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上述交易单元均为在本报告期内新增。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简称 |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257070 |
交易代码 | 257070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5月23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57,961,133.47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流动性周期、企业盈利周期和通货膨胀周期中的景气行业,优选景气行业中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
投资策略 |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相结合的方法,前瞻性地把握中国经济成长和结构转型过程中行业景气度的变化,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动态优选不同经济周期阶段的景气行业;并结合价值投资理念,挖掘该行业的成长性个股,获取超额收益率;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债券积极投资策略,满足基金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实现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的投资。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 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
风险收益特征 | 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陆康芸 | 唐州徽 |
联系电话 | 021-38992806 | 010-66594855 | |
电子邮箱 |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 tgxxpl@bank-of-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021-38784766/4007000365 | 95566 | |
传真 | 021-50151582 | 010-66594942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74,639,979.90 |
本期利润 | -115,448,557.28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1125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4.4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1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439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734,519,587.81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856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7.26% | 1.08% | -7.05% | 1.12% | -0.21% | -0.04% |
过去六个月 | -15.42% | 0.94% | -18.31% | 1.09% | 2.89% | -0.15% |
过去一年 | - | - | - |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4.40% | 0.85% | -19.86% | 1.07% | 5.46% | -0.22%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王忠波 |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总经理助理和研究总监 | 2011-05-23 | - | 16年(自1996年起) | 王忠波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先后在山东证券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研究工作,2002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宏观策略与行业研究员、副总监、总监等职务。2008年4月至2009年8月担任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担任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总经理助理和研究总监。 |
饶晓鹏 |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 | 2011-05-23 | - | 3年(自2009年起) | -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4.7.1 | 104,598,227.55 |
结算备付金 | 2,743,564.77 | |
存出保证金 | 942,374.1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7.2 | 589,912,297.68 |
其中:股票投资 | 589,912,297.68 | |
基金投资 | 0.00 | |
债券投资 | 0.0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0,027,222.24 | |
应收利息 | 7.4.7.5 | 21,552.78 |
应收股利 | 0.00 | |
应收申购款 | 15,162.5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
其他资产 | - | |
资产总计 | 738,260,401.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0.00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0.00 | |
应付赎回款 | 986,460.96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983,747.31 | |
应付托管费 | 163,957.89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0.00 | |
应付交易费用 | 7.4.7.7 | 812,929.90 |
应交税费 | 0.00 | |
应付利息 | 0.00 | |
应付利润 | 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
其他负债 | 7.4.7.8 | 793,717.80 |
负债合计 | 3,740,813.86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7.4.7.9 | 857,961,133.47 |
未分配利润 | 7.4.7.10 | -123,441,545.6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4,519,587.8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38,260,401.67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99,930,269.21 | |
1.利息收入 | 5,416,131.87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4.7.11 | 1,464,820.73 |
债券利息收入 | 891,720.23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059,590.91 | |
其他利息收入 | 0.00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65,225,464.50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4.7.12 | -67,295,576.88 |
基金投资收益 | 0.00 | |
债券投资收益 | 7.4.7.14 | 128,823.04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0.00 | |
衍生工具收益 | 0.00 | |
股利收益 | 7.4.7.16 | 1,941,289.34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7.17 | -40,808,577.38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4.7.18 | 687,640.80 |
减:二、费用 | 15,518,288.07 | |
1.管理人报酬 | 9,065,089.41 | |
2.托管费 | 1,510,848.23 | |
3.销售服务费 | 0.00 | |
4.交易费用 | 7.4.7.19 | 4,630,958.09 |
5.利息支出 | 0.00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0.00 | |
6.其他费用 | 7.4.7.20 | 311,392.3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5,448,557.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0.0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448,557.28 |
项目 | 本期 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366,884,502.21 | 0.00 | 1,366,884,502.21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15,448,557.28 | -115,448,557.28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08,923,368.74 | -7,992,988.38 | -516,916,357.12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4,427,418.67 | -1,236,679.17 | 33,190,739.50 |
2.基金赎回款 | -543,350,787.41 | -6,756,309.21 | -550,107,096.62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57,961,133.47 | -123,441,545.66 | 734,519,587.81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安联集团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项目 | 本期 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9,065,089.41 |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3,346,098.05 | - |
项目 | 本期 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510,848.23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1年5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4,598,227.55 | 1,411,929.74 | - | - |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 ||||||||||
证券 代码 | 证券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 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股 )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备注 |
601555 | 东吴证券 | 2011-12-06 | 2012-03-12 | 新股网下申购 | 6.50 | 6.57 | 63,310 | 411,515.00 | 415,946.70 | -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原因 | 期末 估值单价 | 复牌日期 | 复牌 开盘单价 | 数量(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备注 |
600315 | 上海家化 | 2011-12-30 | 公司整体改制进展情况未公告 | 34.09 | 2012-01-04 | 34.75 | 499,691 | 17,075,213.14 | 17,034,466.19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589,912,297.68 | 79.91 |
其中:股票 | 589,912,297.68 | 79.91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0.00 | 0.00 |
其中:债券 | 0.00 | 0.00 | |
资产支持证券 | 0.00 | 0.00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0.00 | 0.00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07,341,792.32 | 14.54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41,006,311.67 | 5.55 |
7 | 合计 | 738,260,401.67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35,501,998.56 | 4.83 |
C | 制造业 | 314,846,143.86 | 42.86 |
C0 | 食品、饮料 | 85,721,851.72 | 11.67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36,393,788.50 | 4.95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33,555,831.79 | 4.57 |
C5 | 电子 | 31,514,901.20 | 4.29 |
C6 | 金属、非金属 | - | -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6,782,551.91 | 6.37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80,877,218.74 | 11.01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79,388,304.42 | 10.81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5,957,941.50 | 0.81 |
I | 金融、保险业 | 50,691,727.50 | 6.90 |
J | 房地产业 | 31,864,740.00 | 4.34 |
K | 社会服务业 | 30,089,037.84 | 4.10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41,572,404.00 | 5.66 |
合计 | 589,912,297.68 | 80.3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566 | 九牧王 | 1,699,850 | 36,393,788.50 | 4.95 |
2 | 600157 | 永泰能源 | 2,027,952 | 29,405,304.00 | 4.00 |
3 | 600036 | 招商银行 | 2,399,600 | 28,483,252.00 | 3.88 |
4 | 601808 | 中海油服 | 1,899,944 | 27,530,188.56 | 3.75 |
5 | 000895 | 双汇发展 | 391,290 | 27,370,735.50 | 3.73 |
6 | 002376 | 新北洋 | 1,407,631 | 26,547,920.66 | 3.61 |
7 | 000858 | 五 粮 液 | 801,551 | 26,290,872.80 | 3.58 |
8 | 600079 | 人福医药 | 1,199,065 | 23,105,982.55 | 3.15 |
9 | 600138 | 中青旅 | 1,499,964 | 22,589,457.84 | 3.08 |
10 | 600887 | 伊利股份 | 1,096,194 | 22,395,243.42 | 3.0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16 | 民生银行 | 95,040,538.44 | 12.94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79,655,411.08 | 10.84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66,245,683.75 | 9.02 |
4 | 600309 | 烟台万华 | 66,132,935.50 | 9.00 |
5 | 000063 | 中兴通讯 | 65,467,184.20 | 8.91 |
6 | 000002 | 万 科A | 63,337,315.31 | 8.62 |
7 | 600079 | 人福医药 | 61,395,595.91 | 8.36 |
8 | 600271 | 航天信息 | 60,298,213.69 | 8.21 |
9 | 600348 | 阳泉煤业 | 48,311,354.34 | 6.58 |
10 | 601566 | 九牧王 | 47,791,315.57 | 6.51 |
11 | 002236 | 大华股份 | 46,012,482.69 | 6.26 |
12 | 000858 | 五 粮 液 | 45,986,671.23 | 6.26 |
13 | 600048 | 保利地产 | 44,760,827.12 | 6.09 |
14 | 600157 | 永泰能源 | 41,987,599.55 | 5.72 |
15 | 600276 | 恒瑞医药 | 40,249,530.28 | 5.48 |
16 | 000157 | 中联重科 | 39,785,328.46 | 5.42 |
17 | 000895 | 双汇发展 | 33,948,409.96 | 4.62 |
18 | 601808 | 中海油服 | 32,854,260.77 | 4.47 |
19 | 600104 | 上汽集团 | 32,404,362.19 | 4.41 |
20 | 002277 | 友阿股份 | 32,349,976.16 | 4.40 |
21 | 600859 | 王府井 | 31,120,915.75 | 4.24 |
22 | 600887 | 伊利股份 | 30,052,210.05 | 4.09 |
23 | 600066 | 宇通客车 | 28,934,868.70 | 3.94 |
24 | 002376 | 新北洋 | 27,983,944.48 | 3.81 |
25 | 000998 | 隆平高科 | 27,278,956.12 | 3.71 |
26 | 002535 | 林州重机 | 27,036,434.16 | 3.68 |
27 | 600141 | 兴发集团 | 26,685,673.27 | 3.63 |
28 | 600195 | 中牧股份 | 25,621,857.76 | 3.49 |
29 | 002410 | 广联达 | 25,434,419.76 | 3.46 |
30 | 002086 | 东方海洋 | 24,449,241.22 | 3.33 |
31 | 002415 | 海康威视 | 23,734,843.83 | 3.23 |
32 | 600138 | 中青旅 | 23,215,310.48 | 3.16 |
33 | 600588 | 用友软件 | 23,055,161.62 | 3.14 |
34 | 600729 | 重庆百货 | 20,941,667.20 | 2.85 |
35 | 002436 | 兴森科技 | 20,828,086.20 | 2.84 |
36 | 000568 | 泸州老窖 | 20,735,036.22 | 2.82 |
37 | 000423 | 东阿阿胶 | 20,668,783.50 | 2.81 |
38 | 002008 | 大族激光 | 20,186,087.34 | 2.75 |
39 | 002007 | 华兰生物 | 19,461,514.04 | 2.65 |
40 | 600267 | 海正药业 | 17,699,360.40 | 2.41 |
41 | 300142 | 沃森生物 | 17,271,897.20 | 2.35 |
42 | 300102 | 乾照光电 | 17,200,141.70 | 2.34 |
43 | 600315 | 上海家化 | 17,075,213.14 | 2.32 |
44 | 600031 | 三一重工 | 16,589,645.27 | 2.26 |
45 | 300099 | 尤洛卡 | 16,514,501.04 | 2.25 |
46 | 002230 | 科大讯飞 | 15,856,320.01 | 2.16 |
47 | 002177 | 御银股份 | 15,730,693.92 | 2.1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16 | 民生银行 | 68,413,237.80 | 9.31 |
2 | 601318 | 中国平安 | 60,622,987.17 | 8.25 |
3 | 000063 | 中兴通讯 | 51,979,498.59 | 7.08 |
4 | 600309 | 烟台万华 | 50,810,209.47 | 6.92 |
5 | 600036 | 招商银行 | 47,983,320.49 | 6.53 |
6 | 600348 | 阳泉煤业 | 44,112,397.36 | 6.01 |
7 | 000002 | 万 科A | 42,249,139.89 | 5.75 |
8 | 000157 | 中联重科 | 39,833,255.00 | 5.42 |
9 | 002277 | 友阿股份 | 35,707,319.39 | 4.86 |
10 | 600079 | 人福医药 | 34,810,302.34 | 4.74 |
11 | 002236 | 大华股份 | 34,046,302.79 | 4.64 |
12 | 600271 | 航天信息 | 33,461,651.26 | 4.56 |
13 | 600104 | 上汽集团 | 28,739,822.24 | 3.91 |
14 | 600048 | 保利地产 | 27,545,676.30 | 3.75 |
15 | 600859 | 王府井 | 26,983,167.20 | 3.67 |
16 | 600195 | 中牧股份 | 26,518,056.78 | 3.61 |
17 | 000998 | 隆平高科 | 26,216,997.25 | 3.57 |
18 | 600588 | 用友软件 | 24,823,145.68 | 3.38 |
19 | 002410 | 广联达 | 24,534,018.22 | 3.34 |
20 | 600141 | 兴发集团 | 22,934,677.32 | 3.12 |
21 | 002535 | 林州重机 | 22,303,393.27 | 3.04 |
22 | 002086 | 东方海洋 | 21,702,642.81 | 2.95 |
23 | 000423 | 东阿阿胶 | 19,879,663.64 | 2.71 |
24 | 002008 | 大族激光 | 19,717,610.37 | 2.68 |
25 | 600276 | 恒瑞医药 | 18,902,897.27 | 2.57 |
26 | 002436 | 兴森科技 | 18,444,050.30 | 2.51 |
27 | 600729 | 重庆百货 | 18,346,900.70 | 2.50 |
28 | 002415 | 海康威视 | 17,669,503.59 | 2.41 |
29 | 000858 | 五 粮 液 | 17,419,766.75 | 2.37 |
30 | 002007 | 华兰生物 | 17,317,107.29 | 2.36 |
31 | 000568 | 泸州老窖 | 16,879,114.80 | 2.30 |
32 | 002408 | 齐翔腾达 | 16,755,525.80 | 2.28 |
33 | 600031 | 三一重工 | 16,037,993.00 | 2.18 |
34 | 002177 | 御银股份 | 15,278,044.61 | 2.08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1,989,405,515.98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1,291,389,064.0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942,374.1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0,027,222.24 |
3 | 应收股利 | 0.00 |
4 | 应收利息 | 21,552.78 |
5 | 应收申购款 | 15,162.5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1,006,311.67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7,385 | 116,176.19 | 60,919,490.23 | 7.10% | 797,041,643.24 | 92.90%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62,569.98 | 0.0072%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23日)基金份额总额 | 1,366,884,502.21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34,427,418.67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543,350,787.41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0.00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57,961,133.47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国信证券 | 1 | 956,734,613.82 | 29.17% | 777,351.61 | 28.47% | - |
东吴证券 | 1 | 668,384,097.32 | 20.38% | 568,127.70 | 20.81% | - |
宏源证券 | 1 | 593,442,340.74 | 18.09% | 482,175.94 | 17.66% | - |
中航证券 | 1 | 1,061,822,013.14 | 32.37% | 902,545.50 | 33.06%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信证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东吴证券 | 0.00 | 0.00% | 3,420,400,000.00 | 69.80% | 0.00 | 0.00% |
宏源证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中航证券 | 0.00 | 0.00% | 1,480,000,000.00 | 30.20% | 0.0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