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盛达 公告编号:2012-020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2年3月26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完成营业收入 94182.95万元,营业利润73836.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21.62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5075.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58124.64万元,每股收益为0.88元,每股净资产为1.15元,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443,231,727.75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73,735,406.3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949,632.14元,2011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2,546,689.29元。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股本504,988,667 股为基数,每10股派4.8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现242,394,560.16元,剩余152,129.13元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1年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赵荣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赵荣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提名赵荣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
1、公司提名赵荣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证监会规定的标准。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2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承办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审计机构名称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董事会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审计费用人民币肆拾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以上第一至第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
201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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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40027号),经审计的置入资产银都矿业2011 年度利润的实现数超过了交易对方北京盛达、红烨投资、王彦峰、王伟所作的承诺数,该等承诺人兑现了对公司 2011 年度业绩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公司与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达”)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租用北京盛达所拥有的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办公楼二层,合计建筑面积 1205.52平方米,租金按2.5元/平方米·天计算,年租金为11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由于北京盛达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由于公司董事赵满堂先生、朱胜利先生、赵庆先生在直接控制交易对方的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第(二)、(六)项之规定,赵满堂先生、朱胜利先生、赵庆先生、杨楠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控股子公司与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签订锌精矿购销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与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中色”)已签订的《锌精矿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2年银都矿业向赤峰中色销售锌精粉金额不高于15000万元。交易定价方式:锌的计价以45%为基准品位,主品位每增减1%时相应单价增减20元/金属吨,单价当上海有色金属网2012年年内时段公布的一号锌锭平均价低于14000元/吨时,精粉以一号锌锭时段平均价减4800元;上海有色金属网所公布时段的一号锌锭平均价高于或等于14000元/吨时,供需双方按增加数8:2比例分配(即供方按增加数乘以80%加上9200元/金吨为此时段单价),如有变动另行协商;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付款,先款后货。供需双方对检斤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供方按月及时给需方开清增值税发票;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25日。
由于公司董事宫新勇先生在交易对方赤峰中色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由于公司董事宫新勇先生在直接控制交易对方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条第(二)项之规定,宫新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重要提示: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盛达、红烨投资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向独立董事征求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基本达到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信息质量真实可靠,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目的。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有较强的针对性,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控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合理、合法、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总体上内控体系是行之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 4月20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荣春,男,中共党员,1961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甘肃省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受聘兰州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长城电工、荣华实业、皇台酒业、三毛派神、兰光科技、亚盛集团、大禹节水等数十家政府机关、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 盛达 公告编号:2012-024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兰州金城宾馆中三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6日
(四)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六)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2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增补赵荣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重要提示:本议案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
6、《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变更2012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2年4月18日的下午14:30-17:00。
(二)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证券帐户卡。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旅游大厦1号楼八层,信函上请注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806789,传真:0931-8781211
联系人:代继陈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 盛达 公告编号:2012-025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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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从北京盛达租赁房屋用于公司办公和员工住宿,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都矿业在日常经营中需向赤峰中色销售锌精矿。由于北京盛达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宫新勇先生在赤峰中色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一)、(三)项之规定,北京盛达、赤峰中色均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赵满堂先生、朱胜利先生、赵庆先生、杨楠女士、宫新勇先生对交易事项各自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控股子公司与赤峰中色签订锌精矿购销合同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红烨投资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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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年初至披露日分别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从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分别与北京盛达、赤峰中色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及总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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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盛达于2007年5月1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赵满堂先生,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销售建材、百货、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2、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
赤峰中色于1990年6月1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宏前先生,注册地:赤峰市红山区东城办事处红旗路居委会(红烨公司院内)新城区金帝大厦6-7层,注册资本:190,8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经营与管理、咨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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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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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房屋租赁价格、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北京盛达于2012年3月1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方: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其拥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办公楼二层,合计建筑面积1205.52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2年03月01日至2014年02月28日,计24个月;交易定价:按2.5元/平方米·天计算,每年租金110万元;结算方式:承租方每年3月1日之前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当年度租金110万元;转租约定:承租方如需转租,需取得出租方同意。生效条件和协议有效期: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自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执行。
2、银都矿业与赤峰中色签订的《锌精矿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
需方: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银都矿业向赤峰中色销售其生产的锌精矿,2012年全年锌精矿销售金额不高于15000万元;交易定价方式:锌的计价以45%为基准品位,主品位每增减1%时相应单价增减20元/金属吨,单价当上海有色金属网2012年年内时段公布的一号锌锭平均价低于14000元/吨时,精粉以一号锌锭时段平均价减4800元;上海有色金属网所公布时段的一号锌锭平均价高于或等于14000元/吨时,供需双方按增加数8:2比例分配(即供方按增加数乘以80%加上9200元/金吨为此时段单价),如有变动另行协商;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付款,先款后货。供需双方对检斤化验结果如无异议,供方按月及时给需方开清增值税发票; 协议有效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25日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租用北京盛达的房屋能保障公司日常办公、员工住宿。赤峰中色作为公司下游产品的客户之一,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的销售及客户群的稳定,因此预计在今后的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日常办公和经营;保障公司下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向独立董事事前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ST盛达 公告编号:2012-026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2年3月26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443,231,727.75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73,735,406.3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949,632.14元,2011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2,546,689.29元。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股本504,988,667 股为基数,每10股派4.8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现242,394,560.16元(含税),剩余152,129.13元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1年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以上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时公告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