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调查·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12年3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5版:信息披露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4: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选择中信标普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50%。

    (3)本基金自2010年10月1日起,已由保本型基金转型为混合型基金;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本基金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转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转型后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50% + 中信国债指数*50%;

    (3)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40%-60%;债券为35%-55%;现金比例在5%以上;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过去三年基金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自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转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利润分配情况如下:以2009年12月23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为2010-1-11,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000元,现金形式发放总额23,976,147.66元;转型后利润分配情况如下:以2010年11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为2010-12-15,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000元,现金形式发放总额30,609,752.34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是由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1.5亿人民币,其中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持有49%的股份。2007年8月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七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投资管理和交易执行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年初,金元比联宝石动力基金认为以成长股为代表的中国股市会具有较好的投资机会,因此一直采取了比较稳定的仓位以及个股配置。在仓位上一直坚持高仓位,而个股选择上全年侧重投资于电子、信息服务、信息设备行业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然而,上证综指2011年全年跌21.7%,沪深300指数全年跌25%,申万电子行业全年跌41.4%,申万信息设备全年跌35.5%,申万信息服务全年跌26%。重仓行业跌幅比沪深300指数跌幅大。年初的误判使得金元比联宝石动力基金2011年业绩不理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收益为-25.02%,同期基金比较基准收益为-11.44%,基金跑输业绩比较基准。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对2012年中国股市的总体表现持谨慎态度,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使得股市在2011年表现不佳的因素继续存在:首先国内经济增速会进一步回落。在房地产行业去泡沫背景下国内投资增速下滑,在欧债危机影响下中国的出口前景也不会太理想,消费虽然仍然会保持稳定增长但难以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其次中国的流动性难以大幅宽松。国内CPI虽然逐月下行,但截至2011年12月仍然高于4%,这制约了货币政策大幅放松的可能。偏紧的流动性可能仍然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经济增速继续下行和流动性继续偏紧,使得股市总体表现可能仍然低位震荡。当然我们全年要对政策保持足够的关注,如果美国和欧洲释放大量的流动性以刺激经济,或者中国重新启动宽松的货币政策,那么我们认为股市可能在流动性的驱动下会有比较良好的表现。

    虽然本基金对2012年股市整体表现谨慎,但是本基金认为以金融、地产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的估值水平已经非常低,这使得上证综指下行空间有限。同时由于2011年整体跌幅比较大,很多成长股估值水平目前已经不贵,进入可投资区域。本基金认为以金融为代表的大盘蓝筹股以及低估值的成长股目前已经具有较好投资价值,本基金将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方法来精选个股。在行业上本基金看好金融、医药、食品饮料、品牌服装、现代农业等行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4.7.1.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营总监、基金会计室、投资部、集中交易室、监察稽核部部门经理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营总监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营总监在基金会计室经理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4.7.1.2 基金会计室的职责分工

    基金会计室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室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室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室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室经理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4.7.1.3 投资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室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7.1.4 集中交易室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室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室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室提供的估值报告。

    4.7.1.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2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1年,本托管人在对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1年,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有限公司在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2011年,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证券市场波动发生过不符合基金合同中所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的情况,我行及时向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送提示函件,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投资组合进行披露或调整,未给基金持有人造成损失。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6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732元,基金份额总额508,853,267.71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张嘉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符刃,会计机构负责人:季泽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0年8月16日保本期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由保本混合型基金转型为非保本混合型基金,相应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和费率等,同时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于2010年10月1日起始运作。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稳健基础的中国优质企业,追求本基金资产的稳定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采用行业配置指导下的个股精选策略。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50%+中信国债指数×50%。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5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 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C.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D.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 权证投资

    (1) 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机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机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全年合计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本基金该年度可分配净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3)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得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b.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可比期间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均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可比期间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均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有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7681.83(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9,648.16元),2011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470227.37元(2010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397,638.80元)。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的成本”、“卖出股票的收入”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24日审议通过,批准易强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并任命邝晓星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2.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5月24日发布公告,任命张嘉宾先生为总经理;

    3.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批准陈凯先生辞去市场总监职务;

    4.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12月24日发布公告,解聘夏福陆先生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并聘任候斌为该基金基金经理。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应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人民币60,0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出具高质量的各种研究报告。研究及投资建议质量较高、报告出具及时、能及时地交流和对需求做出反应,有较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c.公司经营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d.能够对持有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能够向持有人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可以向投资人提供及时、主动的信息以及其它增值服务,无被持有人投诉的记录。

    B.选择流程。

    公司投研和市场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根据选择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2: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新租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深圳交易单元,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号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原外方股东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该项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3月15日完成,公司名称变更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本公司已于2012年3月20日发布《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基金简称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620001
    交易代码620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8月15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8,853,267.7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稳健基础的中国优质企业,追求本基金资产的稳定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在不同的市场阶段,本基金将分别从宏观经济情景、各类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在股票与债券资产之间进行策略性资产配置,以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基金资产组合。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由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计划与自下而上的选股计划组成。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本公司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指数×50%+中信国债指数×5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一只稳健增长型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中等预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符刃赵会军
    联系电话021-68882815010-66105799
    电子邮箱id@jykbc.com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180195588
    传真021-68881875010—66105798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jykb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1年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76,993,792.587,890,568.62
    本期利润-141,603,529.6037,259,625.0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5930.057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5.02%4.8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1年末201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2680.01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93,450,289.63624,757,313.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7321.0312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15%1.02%-3.62%0.69%-2.53%0.33%
    过去六个月-12.95%0.96%-10.70%0.68%-2.25%0.28%
    过去一年-25.02%0.95%-11.44%0.65%-13.58%0.30%
    自转型之日起至今-21.36%1.00%-8.72%0.70%-12.64%0.30%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
    2009-----
    20100.60054,585,900.00-54,585,900.00-
    2011-----
    合计0.60054,585,900.00-54,585,900.00-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夏福陆本基金基金经理2010-12-162011-12-226基金经理。河海大学工学学士,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湘财证券研究员,富邦证券研究员,兴业证券高级行业研究员。2009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和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本基金基金经理2011-12-22-9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和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9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2)审字第60657709_B04号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徐 艳 袁 凌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2012-03-23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2.4.7.131,847,947.522,003,875.49
    结算备付金 470,227.37397,638.80
    存出保证金 625,000.04754,681.59
    交易性金融资产7.2.4.7.2326,503,202.15623,994,826.04
    其中:股票投资7.2.4.7.2162,595,202.15362,939,542.6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7.2.4.7.2163,908,000.00261,055,283.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2.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2.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35,513,620.06-
    应收利息7.2.4.7.51,674,120.032,212,378.3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3,497.5832,767.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96,647,614.75629,396,168.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2.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668,354.32
    应付赎回款 1,191,721.25485,416.22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3,903.41821,717.33
    应付托管费 87,317.26136,952.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7.2.4.7.6324,346.65456,356.13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2.4.7.71,070,036.551,070,058.20
    负债合计 3,197,325.124,638,855.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7.2.4.7.8508,853,267.71605,834,026.63
    未分配利润7.2.4.7.9-115,402,978.0818,923,286.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3,450,289.63624,757,313.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6,647,614.75629,396,168.10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30,686,239.8741,318,898.54
    1.利息收入 5,519,035.992,249,733.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2.4.7.1085,782.22105,505.44
    债券利息收入 5,426,432.832,144,227.9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820.9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1,602,035.989,675,352.2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2.4.7.11-72,714,805.8510,330,512.2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2.4.7.12-632,993.23-655,16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2.4.7.13--
    股利收益7.2.4.7.141,745,763.1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2.4.7.15-64,609,737.0229,369,056.4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2.4.7.166,497.1424,756.50
    减:二、费用 10,917,289.734,059,273.47
    1.管理人报酬 7,403,929.752,647,201.74
    2.托管费 1,233,988.34441,200.32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7.2.4.7.171,919,512.40838,167.02
    5.利息支出 727.7451,284.0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27.7451,284.03
    6.其他费用7.2.4.7.18359,131.5081,420.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1,603,529.6037,259,625.0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1,603,529.6037,259,625.07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05,834,026.6318,923,286.38624,757,313.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41,603,529.60-141,603,529.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96,980,758.927,277,265.14-89,703,493.78
    其中:1.基金申购款6,592,303.39-598,322.825,993,980.57
    2.基金赎回款-103,573,062.317,875,587.96-95,697,474.3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08,853,267.71-115,402,978.08393,450,289.6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65,571,227.1922,728,990.63788,300,217.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7,259,625.0737,259,625.0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59,737,200.56-10,455,576.98-170,192,777.54
    其中:1.基金申购款6,577,537.07417,058.416,994,595.48
    2.基金赎回款-166,314,737.63-10,872,635.39-177,187,373.0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0,609,752.34-30,609,752.3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05,834,026.6318,923,286.38624,757,313.01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212,494.281.94%--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600,000.0010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580.752.00%20,580.756.35%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7,403,929.752,647,201.7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775,665.68633,711.73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233,988.34441,200.32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0月1日(基金运作首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847,947.5277,947.382,003,875.4995,711.4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62,595,202.1540.99
     其中:股票162,595,202.1540.99
    2固定收益投资163,908,000.0041.32
     其中:债券163,908,000.0041.32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2,318,174.898.15
    6其他各项资产37,826,237.719.54
    7合计396,647,614.75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
    C制造业66,658,997.8516.94
    C0食品、饮料16,025,932.204.07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电子455,200.000.12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31,923,674.658.11
    C8医药、生物制品18,254,191.004.64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42,370,089.3010.77
    H批发和零售贸易9,078,880.002.31
    I金融、保险业34,033,645.008.65
    J房地产业--
    K社会服务业10,453,590.002.66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162,595,202.1541.33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063中兴通讯1,700,59728,740,089.307.30
    2300124汇川技术360,50019,539,100.004.97
    3000568泸州老窖341,71412,745,932.203.24
    4002007华兰生物500,00012,505,000.003.18
    5002474榕基软件280,00010,920,000.002.78
    6000826桑德环境414,82510,453,590.002.66
    7002091江苏国泰716,0009,078,880.002.31
    8600000浦发银行700,0005,943,000.001.51
    9600016民生银行1,000,0005,890,000.001.50
    10002252上海莱士240,1505,749,191.001.4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707彩虹股份49,604,889.927.94
    2300054鼎龙股份44,554,491.927.13
    3000063中兴通讯39,759,755.736.36
    4300150世纪瑞尔36,980,884.035.92
    5300124汇川技术30,570,827.574.89
    6600036招商银行26,476,762.004.24
    7601898中煤能源21,076,138.803.37
    8601318中国平安19,039,142.833.05
    9300183东软载波18,894,056.313.02
    10300257开山股份18,616,919.582.98
    11000503海虹控股18,418,476.492.95
    12600141兴发集团17,480,880.612.80
    13002474榕基软件17,141,344.412.74
    14300203聚光科技16,811,116.892.69
    15000826桑德环境16,698,392.012.67
    16600015华夏银行16,279,027.982.61
    17600362江西铜业15,814,643.812.53
    18600016民生银行15,773,000.002.52
    19000568泸州老窖12,878,904.722.06
    20002007华兰生物12,721,322.812.04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0054鼎龙股份55,089,840.018.82
    2600707彩虹股份32,123,877.845.14
    3002106莱宝高科31,253,282.195.00
    4002081金 螳 螂29,500,408.914.72
    5600362江西铜业26,817,890.864.29
    6600036招商银行21,619,491.113.46
    7300183东软载波20,972,017.523.36
    8000936华西股份20,713,120.933.32
    9600141兴发集团20,036,255.113.21
    10601898中煤能源19,646,394.543.14
    11000503海虹控股19,619,522.003.14
    12300203聚光科技18,982,325.433.04
    13601318中国平安18,965,255.603.04
    14002304洋河股份17,829,062.382.85
    15002238天威视讯17,383,598.602.78
    16300150世纪瑞尔14,697,213.542.35
    17300257开山股份14,471,581.302.32
    18000423东阿阿胶14,153,233.532.27
    19000559万向钱潮13,328,331.872.13
    20000858五 粮 液13,213,325.742.11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593,117,546.29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653,940,314.11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6,009,000.001.53
    2央行票据157,899,000.0040.13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163,908,000.0041.66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06910央票69900,00088,830,000.0022.58
    2100107410央行票据74700,00069,069,000.0017.55
    301020302国债⑶60,0006,009,000.001.53
    4-----
    5-----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625,000.04
    2应收证券清算款35,513,620.06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674,120.03
    5应收申购款13,497.58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7,826,237.71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29,52417,235.241,781,139.990.35%507,072,127.7299.65%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944.190.0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0月1日)基金份额总额765,571,227.1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605,834,026.63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6,592,303.39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103,573,062.31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8,853,267.71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20,841,393.6717.71%180,191.8117.4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92,429,812.0515.43%156,350.2415.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31,247,381.7110.52%111,560.1510.8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23,565,632.319.91%100,397.379.7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6,956,572.307.77%78,778.397.6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4,459,614.077.57%77,781.897.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51,550.867.14%75,693.887.35%-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283,529,196.636.70%67,868.046.5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5,338,173.226.04%64,037.106.2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5,023,133.564.41%46,769.784.54%-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1,902,802.052.56%25,921.172.5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8,500,103.692.29%24,224.992.3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4,212,494.281.94%20,580.752.00%-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11,610.408.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492,336.8446.9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0,800.0011.5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7,363,147.2033.2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600,000.00100.00%--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