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方舟 ○编辑 裘海亮
ST大路B、ST金谷源没有按照规定及时预告业绩,遭深交所“黄牌警告”。
2011年4月27日,ST大路B发布的2011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净利润为亏损82万元,2011年8月30日发布的半年报显示净利润亏损406万元,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一季报和半年报业绩预亏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出现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3种情形之一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可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认为,ST大路B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3.1条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而公司董事长阎启忠、时任董事长陈荣、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安生、董事陈杰未、时任董秘韩志刚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同样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3.1.5条以及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议给予阎启忠、陈荣、王安生、陈杰、韩志刚通报批评的处分。
ST金谷源也存在类似的违规行为。公司2011年一季报显示净利润为219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2011年8月2日公告的2011年半年报净利润为773万元,再次实现同比扭亏为盈,但公司均未按规定披露一季报和半年报业绩预告。据此,深交所同样对ST金谷源董事长路联、董事钱少敏、秦文平、徐辉文、张春生(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侯宪河给出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记者了解,公司未按照规定预告业绩而遭交易所通报批评,尚属少见。一般而言,公司涉及业绩预告问题被处分,多半是由于公司会计报告中的真实业绩与预告业绩相差甚远,如大族激光因2009年业绩快报净利润与最终年报数据差异幅度高达95.74%,被深交所开出“罚单”;或是由于业绩修正预告出现违规情况,如ST甘化过期披露大幅向下修正2010年业绩的预告,受到处分。本次深交所集中处罚ST大路B和ST金谷源,反映出监管层对公司的严格监管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