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201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济南轻骑第一装配有限公司各股东:
济南轻骑第二装配有限公司各股东:
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轻骑股份将其全部资产、负债交割至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骑有限”)。因此,轻骑股份拟将所持有的济南轻骑第一装配有限公司6657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92.59%)、济南轻骑第二装配有限公司944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94.40%)、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2829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94.30%)转让给轻骑有限。
本公司已于201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请各股东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就此次股权转让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逾期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并承诺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收到任何股东对上述拟转让的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视为该等股东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