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1年5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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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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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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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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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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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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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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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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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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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
②根据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二)投资范围、(九)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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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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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和广州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2011年,在市场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华夏基金继续坚持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努力为投资人规避风险。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基金业绩统计报告,在基金年度分类排名中(截至2011年12月30日数据),华夏收入股票在217只标准股票型基金中排名第5;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在43只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95%)中排名第4;华夏策略混合在48只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限80%)中排名第5;华夏兴和封闭及华夏兴华封闭在25只封闭式普通股票型基金中分别排名第3和第4。
为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基金投资理念,增进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2011年,华夏基金继续举办理财365、理财直通车等巡回报告会以及理财讲座,主动向投资者提示风险,为投资者提供理财咨询服务。
2011年,华夏基金凭借规范的经营管理及良好的品牌声誉,荣获多家机构评选的多个奖项,主要奖项有:2011年3月,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奖颁奖仪式暨中国明星基金论坛”中,华夏基金荣获“长期回报明星基金公司奖”;2011年4月,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中国“金基金”奖颁奖典礼中,华夏基金第六次荣获“金基金TOP公司奖”;在《中国证券报》、中央电视台主办的“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活动中,华夏基金第六次荣获年度“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11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恢复办理华夏收入等四只基金的转换业务;调整了在本公司进行登记结算基金的分红方式变更规则,使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对持有的同一只基金可以分别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优化了网上交易定期定额功能,缩短了密码重置、银行卡变更、特殊退款等业务处理周期;推出了针对直销网上交易客户的赎回款划出短信提示等服务。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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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全球经济在保持了近4个月的较好增长势头后,从2季度中期开始,呈现出明显走弱趋势。美国经济和就业孱弱,以欧元区边缘国家为代表的经济体债务问题恶化。新兴市场国家为应付不断上升的通胀压力,纷纷采取偏紧的货币政策。中国经济增速逐季放缓,通胀率从年初开始逐步上升,在7月份达到6.5%的年度峰值,之后较为迅速地滑落,12月达到年内低点4.1%。
就债市而言,从2011年年初至当年春节,利率产品收益率迅速上升;春节之后,收益率稳步下行近4个月,债券市场出现了一轮小牛市;从6月中旬到9月中下旬,债市在一轮又一轮政策冲击下,迎来了2011年最为动荡的时期;从9月末开始,由于流动性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债券收益率进入稳步下行通道,至12月末达到全年低点。
本基金在5月份完成发行募集,3季度完成基金建仓,之后组合久期与指数基准久期基本一致,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上,较为充分地获得了债市上涨所带来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基金份额净值为1.04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0%;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为1.04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1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2年,全球漫长而痛苦的去杠杆化大趋势仍将继续。美国在过去一年内以储蓄率的下降所换取的消费增长难以为继;欧元区国家经济增长乏力,面临愈发复杂的局面,在经济、政治和金融等多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欧洲政策制定者犯错误的可能性加大。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态势在短期内不会改变,通胀会得到有效控制,流动性也会有所好转。
基于上述判断,债券市场仍将继续有所表现。本基金将继续努力保持组合久期与指数久期一致。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监察稽核工作中加大了对各项业务的合规培训和考试力度,针对投研人员组织了多次合规培训,提高了员工的风险意识与合规意识;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强化了对基金投资交易的风险控制及合规检查;加大对日常业务的检查范围及频率,及时开展了员工行为合规检查及对公司投研、营销等业务的专项检查,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合规运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投资风险负责人、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法律监察负责人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近三分之二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1年度,基金托管人在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1年度,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1年度,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2)审字第60739337_B16号
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6.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徐艳 蒋燕华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2012-03-23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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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基金份额净值1.045元,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1.043元;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基金份额总额2,917,682,923.87份(其中A类2,768,505,854.94份,C类149,177,068.93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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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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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东明 崔雁巍 崔雁巍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1.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4.1.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1.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等。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1.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1.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1.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1.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1.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1.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1.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2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3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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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4日发布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1%)、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出资比例10%)、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出资比例10%)、山东海丰国际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②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复核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③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4.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4.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4.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4.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4.2关联方报酬
7.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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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8% / 当年天数。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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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5% / 当年天数。
7.4.4.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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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②基金销售服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 × 0.40% / 当年天数。
7.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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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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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②除此之外,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于2011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
7.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7.4.5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需披露的暂时停牌股票。
7.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没有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6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6.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可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对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相同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级:对估值日活跃市场无报价的金融工具,可以类似资产/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对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可以或相同或类似资产/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级:对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工具,可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7.4.6.2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24,460,281.70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2,775,207,000.00元,第三层级的余额为0元。
7.4.6.3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7.4.6.4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9月24日发布公告,聘任刘文动先生、吴志军先生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首年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无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ⅲ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ⅳ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ⅴ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ⅱ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除本表列示外,本基金还选择了齐鲁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及应付佣金。
④在上述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中,华泰证券、齐鲁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的交易单元为本基金本期新增的交易单元。本期没有剔除的券商交易单元。
⑤此处佣金指基金通过单一券商进行债券交易而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基金简称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 | |
基金主代码 | 00102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5月25日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917,682,923.87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1021 | 001023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2,768,505,854.94份 | 149,177,068.93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追求取得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基金,主要采用代表性分层抽样复制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使得债券投资组合的总体特征(如久期、剩余期限分布和到期收益率等)与标的指数相似。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弥补基金费用、增加基金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Markit指数公司(Markit Indices Limited)编制并发布的iBoxx?亚债中国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风险和收益低于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及普通企业债的债券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崔雁巍 | 张咏东 |
联系电话 | 400-818-6666 | 021-32169999 | |
电子邮箱 | service@ChinaAMC.com | zhangyd@bankcomm.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8-6666 | 95559 | |
传真 | 010-63136700 | 021-62701216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ChinaAMC.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52,274,839.83 | 4,393,681.22 |
本期利润 | 111,909,874.78 | 6,951,874.64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445 | 0.027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50% | 4.30%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1年末 |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208 | 0.0186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894,429,860.07 | 155,623,419.42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45 | 1.043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3.88% | 0.15% | 4.09% | 0.13% | -0.21% | 0.02% |
过去六个月 | 4.81% | 0.15% | 4.31% | 0.12% | 0.50% | 0.03%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4.50% | 0.14% | 4.13% | 0.11% | 0.37% | 0.03%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3.78% | 0.14% | 4.09% | 0.13% | -0.31% | 0.01% |
过去六个月 | 4.61% | 0.14% | 4.31% | 0.12% | 0.30%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4.30% | 0.14% | 4.13% | 0.11% | 0.17% | 0.03%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董元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1-05-25 | - | 5年 | 美国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金融学博士。曾任巴克莱资本(纽约)债券交易员。2009年3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
资产: | ||
银行存款 | 13,787,989.99 | |
结算备付金 | 6,172,256.23 | |
存出保证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99,667,281.70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基金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2,999,667,281.7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应收利息 | 31,787,664.69 | |
应收股利 | - | |
应收申购款 | 795,798.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资产 | - | |
资产总计 | 3,052,210,990.8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应付赎回款 | 983,057.37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711,586.82 | |
应付托管费 | 381,207.23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53,506.45 | |
应付交易费用 | 23,836.09 | |
应交税费 | - | |
应付利息 | - | |
应付利润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负债 | 4,517.41 | |
负债合计 | 2,157,711.37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2,917,682,923.87 | |
未分配利润 | 132,370,355.6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50,053,279.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52,210,990.86 |
项目 | 附注号 | 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26,768,800.24 | |
1.利息收入 | 59,780,531.00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603,511.85 | |
债券利息收入 | 56,892,135.70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284,883.45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4,637,467.06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4,637,467.06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股利收益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193,228.37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57,573.81 | |
减:二、费用 | 7,907,050.82 | |
1.管理人报酬 | 4,695,130.87 | |
2.托管费 | 2,515,248.68 | |
3.销售服务费 | 604,655.33 | |
4.交易费用 | 33,047.06 | |
5.利息支出 | 29,614.82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29,614.82 | |
6.其他费用 | 29,354.0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861,749.4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8,861,749.42 |
项目 | 本期 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927,413,641.76 | - | 2,927,413,641.76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18,861,749.42 | 118,861,749.4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9,730,717.89 | 13,508,606.20 | 3,777,888.31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565,638,040.17 | 17,675,856.90 | 583,313,897.07 |
2.基金赎回款 | -575,368,758.06 | -4,167,250.70 | -579,536,008.76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917,682,923.87 | 132,370,355.62 | 3,050,053,279.49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山东海丰国际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 | 基金管理人股东控股的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
项目 | 本期 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4,695,130.87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69,199.74 |
项目 | 本期 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515,248.68 |
获得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 合计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1,625.29 | 21,625.29 |
交通银行 | - | 399,821.26 | 399,821.26 |
中信证券 | - | 84.95 | 84.95 |
中信证券(浙江) | - | 21.62 | 21.62 |
中信万通证券 | - | 2.20 | 2.20 |
合计 | - | 421,555.32 | 421,555.32 |
本期 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 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交通银行 | 50,390,827.05 | 40,108,192.60 | -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1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交通银行 | 13,787,989.99 | 271,397.23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999,667,281.70 | 98.28 |
其中:债券 | 2,999,667,281.70 | 98.28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960,246.22 | 0.65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32,583,462.94 | 1.07 |
7 | 合计 | 3,052,210,990.86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678,717,281.70 | 55.04 |
2 | 央行票据 | 925,279,000.00 | 30.34 |
3 | 金融债券 | 395,671,000.00 | 12.97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95,671,000.00 | 12.97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999,667,281.70 | 98.35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1081 | 11央行票据81 | 2,500,000 | 253,275,000.00 | 8.30 |
2 | 1101088 | 11央行票据88 | 1,500,000 | 144,945,000.00 | 4.75 |
3 | 1101032 | 11央行票据32 | 1,200,000 | 120,852,000.00 | 3.96 |
4 | 110016 | 11附息国债16 | 1,000,000 | 107,380,000.00 | 3.52 |
5 | 060009 | 06国债09 | 1,000,000 | 100,390,000.00 | 3.29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1,787,664.69 |
5 | 应收申购款 | 795,798.2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2,583,462.94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 2,921 | 947,793.86 | 2,654,744,752.26 | 95.89% | 113,761,102.68 | 4.11%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 2,590 | 57,597.32 | 20,457,986.39 | 13.71% | 128,719,082.54 | 86.29% |
合计 | 5,511 | 529,428.95 | 2,675,202,738.65 | 91.69% | 242,480,185.22 | 8.31%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 72,492.79 | 0.00%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 194,244.34 | 0.13% | |
合计 | 266,737.13 | 0.01% |
项目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 | 华夏亚债中国指数C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 2,546,819,166.36 | 380,594,475.4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520,895,217.50 | 44,742,822.67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99,208,528.92 | 276,160,229.14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768,505,854.94 | 149,177,068.93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华泰证券 | 1 | - | - | 11,836.09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华泰证券 | 133,220,551.10 | 100.00% | 1,339,100,000.00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