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动态
201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罗鑫 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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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立法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江西省首部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方性法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日前出台,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规定,将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逐步建立绿色GDP考评机制,实行上下游水质交接责任制等。
条例明确,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逐步建立绿色GDP考评机制,提高生态指标考核权重,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地主要负责人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汇入鄱阳湖的主要河流,将实行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将作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同时,江西省将建立健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生态公益林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生态补偿。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使湿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受损的,将给予补偿。湖区专业渔民因禁渔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
贵州鼓励民企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贵州省今年继续坚持“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面对资金缺口和交通建设必须提速的要求,将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与EPC(设计、采购、施工)结合的方式建设5条高速公路。
记者从贵州省交通厅了解到,贵州省第一条采用BOT结合EPC方式建设的高速公路是贵都(贵阳到都匀)高速,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用了2年半时间,完成投资75亿元,建成高速公路80公里。目前,贵州省还有贵阳至惠水、翁安至马场坪、道真至翁安的高速公路共计300余公里,均采用上述方式成功引进资金300余亿元开工建设。
今年,贵州省内的贵阳至瓮安、贵阳至黔西、沿河至德江、织金至普定、独山至平塘5条高速公路仍将采取BOT结合EPC方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