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置信电气 股票代码:600517 公告编号:临2012-12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30日上午9:30,在上海延安西路2000号上海虹桥宾馆二楼玫瑰厅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费维武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7人,代表股份276,855,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47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钱大治、邵禛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具体如下:
以2011年末总股本6187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人民币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24748.2万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11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表:
类别 | 总人数 | 表决情况 |
参加表决股东人数(人) | 27 | |
代表股份 | 276,855,255 | |
占比(%) | 44.7475 | |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276,855,255 |
占比(%) | 100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0 | |
占比(%) | 0 | |
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同意 | 276,855,255 |
占比(%) | 100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0 | |
占比(%) | 0 |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 同意 | 276,855,255 |
占比(%) | 100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0 | |
占比(%) | 0 | |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 | 276,855,255 |
占比(%) | 100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0 | |
占比(%) | 0 | |
公司2011年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 同意 | 276,855,255 |
占比(%) | 100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0 | |
占比(%) | 0 | |
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 同意 | 276,855,255 |
占比(%) | 100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0 | |
占比(%) | 0 | |
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 同意 | 276,855,255 |
占比(%) | 100 | |
反对 | 0 | |
占比(%) | 0 | |
弃权 | 0 | |
占比(%)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钱大治、邵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