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天目 编号:临2012-0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8月8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联合”)曾与深圳市众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股份转让的意向书》(下称“《意向书》”)等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临2011-33号公告)。2012年3月29日,本公司收到现代联合 《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众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光耀”)重组意向已解除的情况说明》、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意见和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1)杭江商初字第1055号、1056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光耀因企业借贷纠纷分两案起诉,要求现代联合分别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该借贷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应认定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据此,法院判决现代联合分别返还深圳光耀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两案判决均已生效。在庭审中,深圳光耀明确表示不再与现代联合就天目药业项目进行重组。
现代联合认为: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的庭审中,现代联合与深圳光耀一致同意解除《意向书》,法院已将其记录在案,并据此作出判决,因此《意向书》中的全部条款,包括排他性重组限制条款,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现代联合可以另行选择合作方,对天目药业进行资产重组。
律师认为:根据上述生效的法律判决,《意向书》已经由双方一致同意并经法院判决解除,《意向书》的关于双方公司对天目药业重组的全部条款,包括排他性重组限制条款均已随《意向书》的解除而不再具有约束力,现代联合可以合法地另行选择合作方,对天目药业进行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附件:1、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2、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1)杭江商初字第1054号、1055号、1056号民事判决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天目 编号:临2012-06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3月17日、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先后披露了《停牌公告》和《继续停牌公告》:因公司大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联合)正在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事项,公司股票自2012年3月19日起停牌。现代联合于2012年3月30日来函:因筹划事项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为保障上市公司的稳定,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现代联合决定终止本次筹划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12年4月5日起复牌。
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