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7版)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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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2011年本集团实现担保结构的不断优化,加强了对贷款的风险缓释。信用贷款余额和保证贷款余额占比继续下降,抵押、质押贷款余额占比不断提高。截至报告期末,抵质押贷款余额7,117.1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加1,464.88亿元人民币,增长64.52%,占比达到49.63%,较上年末提高4.92个百分点;信用、保证贷款余额为6,728.68亿元人民币,占比46.92%,较上年末下降3.96个百分点,其中,信用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71.91亿元人民币。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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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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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客户集中度
本集团注意对公司贷款客户的集中风险控制。目前,本集团符合有关借款人集中度的适用监管要求。本集团将单一借款人定义为明确的法律实体,因此一名借款人可能是另一名借款人的关联方。
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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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合计余额╱资本净额
(3)由于本集团2009年末资本净额已重述,因此上表内2009年末数据已重述。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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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重视对大型优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大型优质客户的支持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最大十家公司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合计为463.86亿元人民币,占贷款总额的3.23%,占资本净额的22.10%,比上年末下降7.91个百分点。
贷款质量分析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行信贷资产的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
2011年,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分类集中化管理,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制,在坚持“贷款回收的安全性”这一核心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各项因素,针对不同级别的贷款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
本行坚持的贷款风险分类认定流程是业务部门执行贷后检查,经过分行授信主办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初步认定、分行风险主管审定和总行最终认定。本行对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实施动态分类调整。
2011年,本行继续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共同完成了信贷质量和风险分类抽样(重点是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了贷款分类级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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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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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2011年,本集团为了应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不断强化贷款贷后管理,对贷款的到期回收、贷后检查质量、贷款分类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和检查。截至报告期末,正常类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加1,662.83亿元人民币,占比98.37%,较年初略有下降0.07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5.02亿元人民币,占比1.03%,较上年末升高0.14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和占比的上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分类标准,审慎地将一小部分相对状况不太稳定的正常类贷款降级到关注类,而非出现实质性风险苗头。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平稳。其中,按照监管风险分类标准确认的不良贷款余额85.4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略有增加800万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0.60%,较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本集团的贷款质量仍处于良好水平。从不良贷款结构看,次级类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4.01亿元人民币,占比增加0.07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分类标准,将个别未到期未逾期但存在风险隐患的贷款降级到次级类,以便督促分行加强贷后检查和监控,实现到期安全回收,防范风险进一步恶化。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余额及占比较年初均有所下降,主要是本集团不断加强清收和核销管理的结果。
2011年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略有上升和不良贷款率的略有下降,符合当前的客观经济形势,是科学合理的。本集团判断,随着国内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中国银行业连续多年“双下降”的情况会有所变化,不良贷款余额会在可容忍度范围内有所上升。
贷款迁徙情况
下表列示了所示期间本行贷款五级分类迁徙情况。
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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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本行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较2010年略有上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分类标准,将个别存在风险隐患的贷款降级为关注类或次级类,并非出现系统性风险。逾期贷款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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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2) 重组贷款是指原已逾期或降级但对金额、期限等条件重新组织安排的贷款。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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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2) 重组贷款是指原已逾期或降级但对金额、期限等条件重新组织安排的贷款。
2011年,本行坚持“早发现、早行动、早化解”的风险化解工作,通过持续强化贷款逾期本金和利息监控,每月通报各分行贷款本金和利息逾期情况,督促分行加快逾期贷款的回收,收到良好效果。截至报告期末,逾期91天或以上的贷款余额及占比较年初分别减少11.89亿元人民币和0.15个百分点。
按客户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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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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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不良余额较年初减少0.61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0.09个百分点;个人贷款不良余额较年初略有增加0.69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
个人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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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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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个人贷款质量保持优良,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略有增加0.69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且低于本集团贷款平均不良率0.27个百分点。个人不良贷款余额的增加主要集中于信用卡业务,符合信用卡业务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按地理区域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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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包括总部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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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包括总部
在2011年紧张严峻的经济形势和金融环境下,本集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贷款整体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外向型企业和民营企业较为集中的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地区未受到严重影响。环渤海、西部、东北及境外地区,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均稳中有降。特别是境外地区,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大幅下降4.76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下降0.67个百分点。长江三角洲地区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略有增加2.41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且低于平均不良贷款率。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地区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均有所增长,属于个别大额风险贷款所致,并非出现系统性风险。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不良贷款的分布情况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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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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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本集团公司各行业贷款质量整体保持稳定,制造业、房地产开发业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明显,不良贷款余额分别减少7.82亿元人民币和2.14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分别下降0.42和0.52个百分点。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及建筑业贷款质量继续保持优良,不良率低于平均水平。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均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控制风险,于2011年末审慎将个别大额公路贷款降级为不良而引起的,并不代表普遍现象。
贷款损失准备分析
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审慎、真实的原则,及时、足额地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两部分,即按单项方式评估的准备和按组合方式评估的准备。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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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等于在本集团合并损益表中确认为本集团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净额。
(2)等于已减值贷款现值经过一段时间后的增加金额,本集团确认为利息收入。
(3)包括贷款转为抵债资产而释放的贷款损失准备。
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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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等于在本行合并损益表中确认为本行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净额。
(2)等于已减值贷款现值经过一段时间后的增加金额,本行确认为利息收入。
(3)包括贷款转为抵债资产而释放的贷款损失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损失准备余额由上年末的182.19亿元人民币上升至232.5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50.39亿元人民币。
2011年本集团为应对经济周期,审慎稳步提高正常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比例,2011年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57.34亿元人民币,较同期多计提了14.96亿元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对不良贷款余额即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对贷款总额的比率分别为272.31%和1.62%,较上年末分别提高了58.8个百分点和0.18个百分点,本集团贷款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
3.3.4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本行建立了涵盖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各环节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产品准入审批和风险限额管理方式对市场风险进行管理,将潜在的市场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努力提高经风险调整的收益。
本行总行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场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流程,审批资金资本市场业务的产品准入和风险限额。计划财务部作为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业务部门负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各项政策、流程,确保市场风险水平控制在总行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设定的风险限额内。
2011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动荡进一步加剧。欧美主权债务问题持续恶化,主要国家经济在短暂回暖后继续维持疲软,国际市场上汇率、利率、股票价格等均大幅震荡。国内货币政策维持偏紧,债券市场利率先升后降,信用债券信用利差扩大至历史高位,人民币兑美元全年升值5%,但年末市场对人民币未来走势的看法出现分歧。
2011年本行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动荡,优化市场风险授权及风险限额体系,提高授权审批效率,合理调整限额水平;加强日常风险识别和监控,督促业务部门积极管理市场风险;持续推进新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计量项目实施,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制定和修订完善账户划分、衍生产品管理、公允价值估值等方面多项管理制度,优化市场风险政策流程体系。通过合理的风险控制和积极主动的市场风险管理,有效地保证了业务在风险承担水平可控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利率风险管理
本行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资产负债利率重新定价期限错配对收益的影响,以及市场利率变动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影响。本行主要通过掉期、远期等衍生产品交易对资产负债表及资金资本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利率风险,本行主要通过缺口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估。根据缺口现状,调整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优化公司类存款的期限结构,从而有效控制重定价风险。
对于资金资本市场业务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本行采用久期分析、敏感度分析、压力测试和情景模拟等方法进行计量和控制,并设定利率敏感度、久期、敞口等风险限额。本行依托先进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和独立的内控中台,对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管理和报告。
利率风险分析
2011年,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的形势复杂,通胀压力较大。为了有效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及时调整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由宽松转为稳健,保证了经济金融运行向预定的方向发展。 2011年 1月至7月,中国人民银行三次提高存贷款基准利率,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整货币供应量;其后,根据货币政策调控效果和经济发展情况,对货币政策进行适时适度地预调微调,着力提高货币政策的针对性,2011年12月,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全年市场流动性整体平稳并呈现出阶段性紧张局面,市场利率保持震荡上行态势,金融机构实际贷款利率稳步提升。
考虑到利率变动对本行收益的影响,本行结合信贷规模调控因素和市场流动性变动情况,继续实施“以价补量”策略,在有效控制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强化利率管理、加大定价考核力度等措施,切实提高信贷资产的利率定价水平,同时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实现本行效益最大化。截至报告期末,利率缺口情况如下: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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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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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主要通过外汇敞口分析来衡量汇率风险的大小。本行外汇敞口由交易性敞口和非交易性敞口组成。交易性敞口主要来自外汇交易业务所形成的外汇头寸。非交易性敞口主要来自外币资本金和外币利润等。本行通过即期和远期外汇交易及将以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应负债匹配来管理其外汇风险,并适当运用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是外汇掉期)管理外币资产负债组合。
汇率风险分析
本行汇率风险主要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影响。2011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总体保持稳步升值势头,全年升值幅度约5%。11月下旬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远期及离岸市场人民币对美元升值预期也发生明显改变,人民币兑美元即期汇率出现较大波动。面对市场波动,本行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加强对外汇敞口的管控,汇率风险承担水平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截至报告期末,外汇敞口情况如下:
本集团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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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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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行无法及时获得或者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满足客户提取到期负债及资产业务增长等需求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客户提前或集中提款,为贷款、交易、投资等提供资金等经营活动。
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流动性管理的目标是遵循既定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通过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以确保本行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稳健运营。
本行实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总行负责制定银行集团、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策略等,在法人机构层面集中管理流动性风险,境内分行根据总行要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所属辖区的资金管理;境内外附属机构在本行集团总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内,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制定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程序等。
流动性风险分析
2011年,受央行稳健货币政策调控的影响,加之财政税款缴存国库、节假日、外汇占款变化、存款竞争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市场流动性波动加剧,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这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采取更具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动态调整和灵活运用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和手段。
2011年,本行积极践行流动性三级备付管理制度,加强流动性风险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急计划;密切关注外部政策和银行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变化,以及创新产品和新业务对本行流动性的影响;动态调整流动性管理策略,合理安排流动性工具和期限结构,保持货币市场等融资渠道的畅通,不断提升流动性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2011年,本行在充分运用拆借等资金产品的同时,继续多元化配置存放同业等流动性资产,利用市场机会进行组合结构调整,谋求全行资金运营效益的最大化。此外,本行继续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稳步推进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系统开发及相关统计建模等工作顺利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和应用,将进一步完善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
流动性缺口状况如下:
本集团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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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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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操作风险管理与反洗钱
操作风险管理
2011年,依托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操作风险管理项目,本行持续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基础性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内控与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 健全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按照《中信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要求,总分行已初步搭建操作风险管理专职、兼职操作风险管理队伍,在合规审计部门设置了专职操作风险管理人员,为操作风险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 稳步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设计与应用。本行通过明确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损失事件数据库)方法论,逐步建立起覆盖各项业务流程的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初步确立三大管理工具操作程序,并在10家分行进行实施,为2012年在全行推广积累了一定经验。
— 启动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建设。本行确定了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设计需求,启动IT程序开发,构建系统功能,利用IT化手段实现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关键风险指标预警监测以及操作风险事件报告和损失数据收集,为全行实现操作风险常态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 强化全行案件防范机制建设。本行以落实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和深化“内控和案防执行年”活动为契机,全面组织开展案件防控工作,将“操作风险十三条”分解为20项具体要求,制订了49项落实措施,确定了总分行主办部门和责任人,限定了完成时间。全行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层层落实了防控责任,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案件防控合力机制。
— 开展操作风险专业化培训。2011年,本行分批组织对总分行操作风险专职、兼职人员进行操作风险专业培训,采取现场、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操作风险管理文化理念,讲解管理工具的方法与手段;对全行首批操作风险专业化种子队伍进行了专业化培训认证,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反洗钱
2011年,本行根据《反洗钱法》及人民银行有关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全面、准确、完整地落实反洗钱监测、判断、记录、分析和报告制度。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做好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的上报工作,密切注意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可疑支付交易资金流向和用途。
—认真落实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以及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等反洗钱制度,切实做好客户尽职调查、风险等级管理等基础工作,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加强对员工反洗钱培训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以及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员工反洗钱岗位技能和甄别可疑交易的能力。
3.4 前景展望
3.4.1 经营环境展望
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展态势
2012年,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发酵,欧债危机向更深层次演变,国际贸易增速回落,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计,2012年全球经济将增长3.3%,其中发达经济体增长1.2%,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长5.4%。
2012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政府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注重增强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财政政策将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货币政策将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注重优化信贷结构。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预计2012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但仍将保持平稳增长。
行业竞争格局变化
总体来看,国内银行同业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依托强大的规模和网络优势,综合竞争实力日益增强;中小股份制银行加快转型调整,打造新的竞争优势;城市商业银行深耕本地市场,在区域市场、细分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外资银行在高端领域的竞争优势逐步显现;非银行机构借助政策和信息技术手段支持,大举进入传统的银行市场。
市场需求变化
一是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不断深化,居民收入水平将显著提高,高收入阶层将加速崛起,从而为消费金融、信用卡、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二是随着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施,将促进经济增长从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推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这将对银行资源配置和机构网点布局产生深远影响。
三是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众多大型优质企业更倾向通过股权、债券等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这将为商业银行在债券承销、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四是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和跨国投资快速增长,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跟随企业走出去,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境内外融资、支付和风险管理等全球化的金融服务。
五是随着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深化,将进一步推动相关金融服务的建设。中小企业的持续成长,将为商业银行带来贸易结算、现金管理等众多业务机会。
3.4.2 2012年本行经营计划和发展思路
经营计划
2012年,本行计划新增各项存款折合人民币2,300亿元,增速12%左右。
发展思路
外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以及自身发展情况决定了2012年将是本行转型的“攻坚年”。为加速实现本行专业化、综合化、国际化、特色化四大体系建设,成为走在中外银行竞争前列的一流商业银行,本行将以“加快转型、加强管理、加速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工作指导思想,稳中求进,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 深化考核激励机制调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考核体系,将效益、风险和市场三大类指标设置为等级行考核主指标体系,适当调整有关指标权重,强化市场类指标权重,对核心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调整考核指标设置对分行实施分类差异化考核,改进等级行考核对本行转型发展的引导;强化资源配置对战略转型的支持,加大对主线、负债和中间业务的配置力度,对个人贷款、小企业、汽车金融和信用卡等高收益及战略新兴业务给予专项重点支持;强化定价管理能力对业务转型的推动,扩大主线贷款定价“目标管理”范围,继续放宽分行利率定价授权,将直贴利率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分行,全面推广经济利润测算系统,进一步发挥管理会计的应用功能。
— 深化对公发展模式转型。推进公司金融经营体系深度变革,深化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培育对公负债新的增长点,深化统一公司金融平台建设;加快交易银行业务发展,进一步强化国际业务的市场地位,提高资金资本业务对交易银行的贡献度,将供应链金融和电子银行交易培育成交易银行的另一支柱;推进承销和结构融资、汽车金融、小企业、托管、金融同业等对公新兴业务快速发展。
— 深化对私经营体系建设。通过加强贵宾客户识别和营销、产品研发机制、体系和队伍建设强化中高端客户营销体系建设;通过提升个人贷款队伍专业化、业务流程标准化、业务操作及风险控制的集中化建设,强化个人贷款体系建设;通过本行特色银行卡及客户服务系统,拓展客户群,强化大众客户体系建设;通过重点推动消费金融业务,打造完整的“营销一体化体系”强化信用卡体系建设;通过择优设立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加大理财产品及私人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强化私人银行体系建设;通过重点发展移动银行,推进网点与电子银行营销有机整合,强化高效“电子营销平台”建设。
— 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构建。简化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构成,制定全行统一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统一风险偏好的风险容忍度,自上而下地引导和推动信贷组合管理;建立垂直、专业的风险管理机制;突出总行作为风险管理中心的职责和作用,放款、贷后及催收体系要实现由“形式上完备”向“实质上完备”的飞跃,加强风险管控人员的培训等基础性建设工作。
— 深化合规审计体系改革。通过总行分设审计部与合规部,明确工作职能,加大审计与合规体系调整力度;继续推进全员参与“啄木鸟合规行动”,发现并解决制度及流程方面的不足,加快合规文化建设步伐;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检查和整改。
— 深化协同和国际化发展 。围绕转型攻坚目标,增强本行内部业务条线、前中后台、总分支行之间在客户营销、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协同;进一步围绕综合化经营与中信集团金融及非金融子公司在市场营销、客户管理、产品开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深度协同;进一步发挥中信银行国际国际化经营“桥头堡”的职能,强化深度整合,加大对子公司的并表管理,注重与战略投资者在重点业务领域的深度合作。
— 深化基础管理能力提升。成立战略规划推进小组,强化本行未来五年战略规划的执行;适应转型需要,推进向“条块结合”的矩阵式架构转变,加快组织架构调整;重点强化运营制度、系统开发和安全管理三方面工作,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加大后台集中运营建设力度,年底完成系统设计,在北京搭建第一个区域运营中心,提升会计基础和后台集中保障能力;努力完成东部和中西部地市级分行筹建,扩大一线城市机构网点覆盖面,推进网点的合理布局;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本行各项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5 社会责任管理
2011年,本行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按照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坚持诚信奉献,塑造信赖银行;坚持和谐发展,塑造人文银行;坚持市值增长,塑造价值银行;坚持回报社会,塑造爱心银行;坚持绿色金融,塑造绿色银行;坚持开拓创新,塑造特色银行。本行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决策与执行机构,依托战略、组织和流程的支持,强化履行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责任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内外部评价机制,定期评估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积极建立银行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
3.5.1 客户的满意
本行自2007年开始持续外聘第三方调查公司从客户服务体验感受层面对零售网点进行调研。客户满意度项目历时5年,共开展8期,网点满意度得分整体上升趋势明显。本行2011年度网点满意度得分为84.8分,比上期提高2.2分。2011年,本行信用卡中心开展了品牌市场调研项目。此次问卷调查,主要通过电话及电子问卷两种方式进行,共成功调研客户约2,700名。通过此次客户调查,本行进一步了解了客户的实际需求和消费偏好,有助于本行根据客户的意愿调整服务方向,从而更好地为本行客户提供更加周到、细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本行零售银行业务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编写销售文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书面向客户揭示产品信息。在产品说明中明确载明产品风险级别、产品投资范围、产品各要素,语言简明、形式清晰。同时,本行明确要求分行理财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时风险揭示完全,不得承诺保本、固定收益,不得进行广告误导。本行在销售金融产品时,确认客户购买产品与意愿相同;在售前、售中、售后向客户提供清楚的信息;减少不适应客户需求的销售的风险;确保给予的建议是高质量的;公平地处理客户投诉和争议;保护客户信息的私密性;管理客户的合理预期。
3.5.2 节能减排
2011年,本行继续坚持“提高科技替代率”的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体验为目标,促发展、强管理、调结构,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迅速、业绩优异。全年电子银行业务笔数替代率达67.68%,比上年提高4.38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网银客户数达570.71万户,比去年同期增加129.47万户,增长29.34%。同时,本行积极倡导节能环保,推动公司电子银行应用。报告期内,本行公司电子银行交易金额替代率和笔数替代率分别达到50.66%和40.04%。
在对自然资源占用方面,报告期内,全行市政用电的耗用量约为9,618万度,比上一年度减少使用约1,235万度,减少11.38%;全行市政自来水的耗用量约为54.94万吨,中水的消耗量为3.63万吨,全行市政用水的耗用量约为58.57万吨,比上一年度减少使用约74.83万吨,减幅约为56.09%;全行A4复印纸采购数量共计约163,926包,比上一年度减少约13,421包,减少约7.57%;年度账单总量约为4,225万封,其中纸质账单总量约为2,860万封,其他为电子账单及彩信账单。其中纸质帐单的投送量比上一年度增加投送约75万封,增幅2.69%。电子账单替代率为32.31%,比上一年度增长10.96个百分点。
3.5.3 “信福年华”卡
2011年10月9日,本行 “信福年华”卡全国发行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全国老龄办领导对本行大力支持老龄事业、为老龄群体倾情服务的举动表示感谢,并号召社会各界力量为老人提供服务和便利。首批白金客户代表闫肃也对“信福年华卡”设身处地为老年人着想的设计理念给予了高度评价。
“信福年华”卡以关心、关爱老年人为基本理念,针对中老年群体的切身需求和投资理财特点,特别附加“信福年华”五大专属服务功能,囊括了关爱、理财、便利、健康、休闲等多项增值服务。在众多增值服务中,养老按揭和全国预约挂号服务是“信福年华”卡最为突出的两个亮点。在养老按揭服务方面,本行借鉴国外“倒按揭”思路,结合国内特点及养老传统,在国内率先推出该业务,老年客户本人或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为抵押,向老年客户每月发放用于养老的贷款,客户只须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在全国预约挂号服务方面,本行与中国医院协会共同推出95558“独享挂号专线”,为客户提供全国40多个城市和160多家医院的预约挂号就医服务,着力解决老人就医不便的现实问题,真正体现了“信福年华”卡“想老人之所想,急老人之所急”的专属服务特征。
本行首张中老年客户专属借记卡的发行以及各项敬老爱老公益活动的开展,无疑是企业力促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化解的有益尝试。
第四节 股份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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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限售股份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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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根据BBVA与中信集团于2006年11月22日签署的《股份及期权购买协议》(经修订),BBVA可一次性行使协议项下所有期权,行权后增持的相关股份禁售期为行权交割完成日起之后三个周年。2009年12月3日,BBVA行使期权权利,从中信集团购买1,924,343,862股本行H股股份,并于2010年4月1日完成交割,因此禁售期为2010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日。
(2) 根据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联合下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有关规定,中信集团将符合政策要求的本行股份共计213,835,341股转持给社保基金,占本行股本比例为0.55%。上述股份交易已于2009年12月全部完成。根据该办法的规定,转持股份限售期在原国有股东法定禁售期基础上延长三年。照此计算,上述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2013年4月28日。
4.3 前十名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社保基金持有本行股份包括A股和H股,合计338,513,209股。其中,2009年接受中信集团转持的A股股份共计213,835,341股;作为H股基础投资者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时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共计68,259,000股;2011年在本行A+H配股中认购A股股份42,767,068股,认购H股股份13,651,800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2011年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以外,本行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瑞穗实业银行、社保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名H股发行基础投资者承诺,在禁售期后出售名下任何根据基础配售认购的H股前,将会书面知会本行。
4.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2011年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以外,本行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5 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信集团是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2011年,中信集团认购本行A股配股股份4,823,154,716股,并于2011年7月7日完成交割。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集团直接持有本行A股28,938,928,294股,占本行已发行总股本的61.85%;通过GIL持有本行H股710股,占本行已发行总股本小于0.01%;中信集团共计持有本行61.85%的股份。
中信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大型跨国国有企业集团,重点投资于金融服务、信息技术、能源和重工业等行业,目前在香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均有业务经营。中信集团注册地和办公地均为北京,是由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倡导、国务院批准、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同志于1979年10月创办的中国首个实行对外开放的窗口企业。经过历次资本变更,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集团注册资本为1,83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常振明。
2011年12月27日,中信集团重组改制,以绝大部分现有经营性净资产出资,联合中信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信集团持有中信股份99.9%的股份,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1%的股份,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原中信集团的全部业务及资产。为完成前述出资行为,中信集团将目前持有的本行全部股份作为出资注入中信股份,从而导致中信股份持有本行28,938,928,294股A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61.85%,通过全资下属公司GIL持有本行710股H股股份,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8,938,929,004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1.85%。上述转让已获得国务院和中国财政部的批准,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豁免中信股份要约收购的审核程序,以及中国银监会对于本行控股股东变更申请的审批程序。变更完成后,中信集团有限将保持本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报告期内,中信集团重组改制前,本行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示:
■
中信集团重组改制完成后,本行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将如下图示:
■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5.1 主要业务
本行从事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5.2 主要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最大五家客户占本行利息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总额不超过30%。
5.3 利润及股息分配
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注:2011年中期分配比率为2011年中期现金分红数额与2011年中期净利润的比率。
本行2011年度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境内、外财务报表的税后利润均为人民币307.30亿元。
本行将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扣除已于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时提取的人民币14.41亿元后,本期末应计提人民币16.32亿元;提取一般准备金43.00亿元人民币;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本行在2011年中期已分配股息每股人民币0.055元(税前),共计人民币25.73亿元。拟分派2011年年度股息总额为人民币67.84亿元。以A股和H股总股本数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45元(税前)人民币,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H股的股息以港币实际派发,其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派将提交本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始终坚持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根据银行发展规划及当年盈利水平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股东利益的分红比例。在提出各年分红比率建议时,本行充分考虑两方面因素的协调:一是要符合银行中长期资本规划,有助于支撑银行长期健康发展;二是要在盈利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使全体股东能够全面分享本行的发展成果,在享有公司价值不断提升所带来的资产增值的同时,每年获取稳定丰厚的现金红利。
5.4 子公司
5.4.1 中信国金
本行控股子公司中信国金成立于2002年,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业务。中信国金详细情况载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境外子公司业务”。
中信国金的全资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为于香港成立及注册的持牌银行,截止报告期末,中信银行国际已在海外设立纽约分行、洛杉矶分行和新加坡分行。此外,中信国金分别持有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7.5%的股权及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前者是一家专注在中国进行投资管理及咨询的公司,而后者则专注于资产管理及直接投资业务。
5.4.2 振华财务
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振华财务成立于1984年,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获得香港政府工商注册处颁发的“放债人牌照”,业务范围包括贷款与投资业务等。振华财务详细情况载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境外子公司业务”。
5.4.3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本行持股占比51%,其他13家企业持股占比49%。截至报告期末,临安中信村镇银行已召开创立大会,并获得浙江银监局同意开业批复。自2012年1月9日起,该行已对外试营业。
5.5 股份的买卖或赎回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任何股份。
5.6 优先认股权安排
本行章程没有关于优先认股权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或派送新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核准的其他方式。
5.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本行募集的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A+H股配股再融资共募得资金人民币257.8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报告期内,本行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5.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本行及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已列入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存置的登记册内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须知会本行和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
注:(L) — 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概无持有本行或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5.9 董事、监事在重大合约中权益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各同系附属公司概无就本行业务订立任何重大且任何董事、监事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的合约。
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终止,或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5.10 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
本行并无任何董事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
5.11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说明
本行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本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在2011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本行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第六章 财务报告
本行201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1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见附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制造业 | 295,684 | 27.94 | 251,249 | 26.9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23,333 | 11.66 | 122,142 | 13.09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79,584 | 7.52 | 81,561 | 8.74 |
批发和零售业 | 171,650 | 16.22 | 120,616 | 12.93 |
房地产开发业 | 78,052 | 7.38 | 61,780 | 6.62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70,181 | 6.63 | 81,155 | 8.7 |
租赁和商业服务 | 50,376 | 4.76 | 48,263 | 5.17 |
建筑业 | 58,535 | 5.53 | 44,630 | 4.78 |
公共及社会机构 | 54,039 | 5.11 | 58,087 | 6.22 |
其他客户 | 76,694 | 7.25 | 63,702 | 6.83 |
公司贷款合计 | 1,058,128 | 100.00 | 933,185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担保方式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信用贷款 | 329,615 | 22.98 | 336,806 | 26.64 |
保证贷款 | 343,253 | 23.94 | 306,510 | 24.24 |
抵押贷款 | 523,632 | 36.51 | 434,657 | 34.38 |
质押贷款 | 188,086 | 13.12 | 130,573 | 10.33 |
小计 | 1,384,586 | 96.55 | 1,208,546 | 95.59 |
票据贴现 | 49,451 | 3.45 | 55,699 | 4.41 |
贷款合计 | 1,434,037 | 100.00 | 1,264,245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担保方式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信用贷款 | 318,333 | 23.45 | 322,758 | 27.17 |
保证贷款 | 325,259 | 23.96 | 286,571 | 24.12 |
抵押贷款 | 487,902 | 35.95 | 399,424 | 33.62 |
质押贷款 | 180,501 | 13.3 | 125,778 | 10.59 |
小计 | 1,311,995 | 96.66 | 1,134,531 | 95.50 |
票据贴现 | 45,332 | 3.34 | 53,512 | 4.50 |
贷款合计 | 1,357,327 | 100.00 | 1,188,043 | 100.00 |
监管标准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 ≤10 | 3.78 | 5.21 | 5.06 | ||||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 ≤50 | 22.10 | 30.01 | 34.70 |
行业 | 201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贷款总额百分比 | 占监管资本百分比 | ||
借款人A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7,940 | 0.55 | 3.78 |
借款人B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7,094 | 0.49 | 3.38 |
借款人C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900 | 0.34 | 2.33 |
借款人D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697 | 0.33 | 2.24 |
借款人E | 批发和零售业 | 4,585 | 0.32 | 2.18 |
借款人F | 制造业 | 4,260 | 0.30 | 2.03 |
借款人G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500 | 0.24 | 1.67 |
借款人H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460 | 0.24 | 1.65 |
借款人I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000 | 0.21 | 1.43 |
借款人J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2,950 | 0.21 | 1.41 |
贷款合计 | 46,386 | 3.23 | 22.10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正常类 | 1,410,760 | 98.37 | 1,244,478 | 98.44 |
关注类 | 14,736 | 1.03 | 11,234 | 0.89 |
次级类 | 3,740 | 0.26 | 2,339 | 0.19 |
可疑类 | 3,827 | 0.27 | 4,870 | 0.38 |
损失类 | 974 | 0.07 | 1,324 | 0.10 |
贷款合计 | 1,434,037 | 100.00 | 1,264,245 | 100.00 |
正常贷款 | 1,425,496 | 99.40 | 1,255,712 | 99.33 |
不良贷款 | 8,541 | 0.60 | 8,533 | 0.67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正常类 | 1,335,852 | 98.42 | 1,170,491 | 98.52 |
关注类 | 13,502 | 0.99 | 10,066 | 0.85 |
次级类 | 3,486 | 0.26 | 1,703 | 0.14 |
可疑类 | 3,529 | 0.26 | 4,466 | 0.38 |
损失类 | 958 | 0.07 | 1,317 | 0.11 |
贷款合计 | 1,357,327 | 100.00 | 1,188,043 | 100.00 |
正常贷款 | 1,349,354 | 99.41 | 1,180,557 | 99.37 |
不良贷款 | 7,973 | 0.59 | 7,486 | 0.63 |
2011年 12月31日 | 2010年 12月31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
正常类迁徙率(%) | 1.06 | 0.83 | 0.53 |
关注类迁徙率(%) | 6.37 | 5.09 | 6.71 |
次级类迁徙率(%) | 8.22 | 28.65 | 18.16 |
可疑类迁徙率(%) | 2.27 | 7.32 | 5.35 |
正常贷款迁徙至不良贷款迁徙率(%) | 0.21 | 0.10 | 0.32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即期贷款 | 1,423,305 | 99.25 | 1,253,666 | 99.16 |
贷款逾期(1): | ||||
1–90天 | 5,131 | 0.36 | 3,185 | 0.25 |
91–180天 | 528 | 0.04 | 582 | 0.05 |
181天或以上 | 5,073 | 0.35 | 6,812 | 0.54 |
小计 | 10,732 | 0.75 | 10,579 | 0.84 |
贷款合计 | 1,434,037 | 100.00 | 1,264,245 | 100.00 |
逾期91天或以上的贷款 | 5,601 | 0.39 | 7,394 | 0.59 |
重组贷款(2) | 3,184 | 0.22 | 6,926 | 0.55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余额 | 占比(%) | |
即期贷款 | 1,347,890 | 99.3 | 1,179,017 | 99.24 |
贷款逾期(1): | ||||
1–90天 | 4,195 | 0.31 | 2,595 | 0.22 |
91–180天 | 509 | 0.04 | 533 | 0.04 |
181天或以上 | 4,733 | 0.35 | 5,898 | 0.5 |
小计 | 9,437 | 0.7 | 9,026 | 0.76 |
贷款合计 | 1,357,327 | 100.00 | 1,188,043 | 100.00 |
逾期91天或以上的贷款 | 5,242 | 0.39 | 6,431 | 0.54 |
重组贷款(2) | 2,413 | 0.18 | 6,278 | 0.53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不良率(%) | 余额 | 占比(%) | 不良率(%) | |
公司贷款 | 7,666 | 89.76 | 0.69 | 7,727 | 90.55 | 0.78 |
个人贷款 | 875 | 10.24 | 0.33 | 806 | 9.45 | 0.37 |
票据贴现 | - | - | - | - | - | - |
不良贷款合计 | 8,541 | 100.00 | 0.60 | 8,533 | 100.00 | 0.67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不良率(%) | 余额 | 占比(%) | 不良率(%) | |
公司贷款 | 7,110 | 89.18 | 0.67 | 6,701 | 89.51 | 0.72 |
个人贷款 | 863 | 10.82 | 0.34 | 785 | 10.49 | 0.39 |
票据贴现 | - | - | - | - | - | - |
不良贷款合计 | 7,973 | 100.00 | 0.59 | 7,486 | 100.00 | 0.63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不良率(%) | 余额 | 占比(%) | 不良率(%) | |
信用卡贷款 | 518 | 59.2 | 1.61 | 431 | 53.47 | 2.2 |
住房按揭贷款 | 184 | 21.03 | 0.1 | 177 | 21.96 | 0.11 |
其他 | 173 | 19.77 | 0.3 | 198 | 24.57 | 0.54 |
个人不良贷款合计 | 875 | 100.00 | 0.33 | 806 | 100.00 | 0.37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不良率(%) | 余额 | 占比(%) | 不良率(%) | |
信用卡贷款 | 518 | 60.02 | 1.62 | 430 | 54.78 | 2.22 |
住房按揭贷款 | 175 | 20.28 | 0.10 | 165 | 21.02 | 0.11 |
其他 | 170 | 19.7 | 0.33 | 190 | 24.2 | 0.59 |
个人不良贷款合计 | 863 | 100.00 | 0.34 | 785 | 100.00 | 0.39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不良率(%) | 金额 | 占比(%) | 不良率(%) | |
环渤海地区(注) | 2,208 | 25.85 | 0.58 | 2,362 | 27.68 | 0.68 |
长江三角洲 | 2,191 | 25.65 | 0.58 | 1,950 | 22.85 | 0.60 |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 2,125 | 24.88 | 1.08 | 1,583 | 18.55 | 0.91 |
中部地区 | 542 | 6.35 | 0.29 | 479 | 5.62 | 0.30 |
西部地区 | 493 | 5.77 | 0.28 | 531 | 6.22 | 0.37 |
东北地区 | 481 | 5.63 | 1.04 | 651 | 7.63 | 1.58 |
境外 | 501 | 5.87 | 0.69 | 977 | 11.45 | 1.36 |
不良贷款合计 | 8,541 | 100.00 | 0.60 | 8,533 | 100.00 | 0.67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不良率(%) | 金额 | 占比(%) | 不良率(%) | |
环渤海地区(注) | 2,208 | 27.69 | 0.58 | 2,362 | 31.55 | 0.68 |
长江三角洲 | 2,169 | 27.2 | 0.58 | 1,926 | 25.73 | 0.59 |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 2,079 | 26.08 | 1.07 | 1,537 | 20.53 | 0.89 |
中部地区 | 542 | 6.8 | 0.29 | 479 | 6.4 | 0.3 |
西部地区 | 493 | 6.18 | 0.28 | 531 | 7.09 | 0.37 |
东北地区 | 482 | 6.05 | 1.04 | 651 | 8.7 | 1.58 |
不良贷款合计 | 7,973 | 100.00 | 0.59 | 7,486 | 100.00 | 0.63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不良率(%) | 金额 | 占比(%) | 不良率(%) | |
制造业 | 2,294 | 29.92 | 0.76 | 3,076 | 39.81 | 1.18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95 | 14.28 | 0.87 | 97 | 1.26 | 0.08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19 | 2.85 | 0.27 | 219 | 2.83 | 0.27 |
批发和零售业 | 1,393 | 18.17 | 0.79 | 1,369 | 17.72 | 1.06 |
房地产开发业 | 889 | 11.6 | 1.00 | 1,103 | 14.27 | 1.52 |
租赁和商业服务 | 328 | 4.28 | 0.65 | 323 | 4.18 | 0.67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85 | 6.33 | 0.69 | 15 | 0.19 | 0.02 |
建筑业 | 130 | 1.7 | 0.22 | 76 | 0.98 | 0.17 |
公共及社会机构 | - | - | - | - | - | - |
其他客户 | 833 | 10.87 | 0.76 | 1,449 | 18.76 | 1.58 |
公司不良贷款合计 | 7,666 | 100.00 | 0.69 | 7,727 | 100.00 | 0.78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不良率(%) | 金额 | 占比(%) | 不良率(%) | |
制造业 | 2,216 | 31.17 | 0.75 | 2,941 | 43.89 | 1.17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92 | 15.36 | 0.89 | 96 | 1.43 | 0.08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 219 | 3.08 | 0.28 | 219 | 3.27 | 0.27 |
批发和零售业 | 1,368 | 19.24 | 0.80 | 1,332 | 19.88 | 1.1 |
房地产开发业 | 843 | 11.86 | 1.08 | 1,057 | 15.77 | 1.71 |
租赁和商业服务 | 328 | 4.61 | 0.65 | 323 | 4.82 | 0.67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85 | 6.82 | 0.69 | 15 | 0.22 | 0.02 |
建筑业 | 130 | 1.83 | 0.22 | 76 | 1.13 | 0.17 |
公共及社会机构 | - | - | - | - | - | - |
其他客户 | 429 | 6.03 | 0.56 | 642 | 9.59 | 1.01 |
公司不良贷款合计 | 7,110 | 100.00 | 0.67 | 6,701 | 100.00 | 0.72 |
截至2011年 | 截至2010年 | |
期初余额 | 18,219 | 15,170 |
本年计提(1) | 5,734 | 4,238 |
折现回拨(2) | (141) | (133) |
转出(3) | (37) | (93) |
核销 | (683) | (1,105) |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 166 | 142 |
期末余额 | 23,258 | 18,219 |
截至2011年 | 截至2010年 | |
期初余额 | 17,660 | 14,620 |
本年计提(1) | 5,747 | 4,065 |
折现回拨(2) | (131) | (125) |
转出(3) | (14) | (74) |
核销 | (586) | (950) |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 142 | 124 |
期末余额 | 22,818 | 17,660 |
项目 | 不计息 | 3个月内 | 3个月至1年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总资产 | 48,893 | 2,132,155 | 462,913 | 85,280 | 36,640 |
总负债 | 43,935 | 2,007,609 | 383,541 | 117,430 | 34,585 |
资产负债缺口 | 4,958 | 124,546 | 79,372 | (32,150) | 2,055 |
项目 | 不计息 | 3个月内 | 3个月至1年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总资产 | 51,255 | 2,031,095 | 442,881 | 80,123 | 36,634 |
总负债 | 37,330 | 1,912,754 | 372,534 | 113,823 | 31,254 |
资产负债缺口 | 13,925 | 118,341 | 70,347 | (33,700) | 5,380 |
项目 | 美元 | 港币 | 其他 | 合计 |
表内净头寸 | 34,942 | 821 | (12,047) | 23,716 |
表外净头寸 | (29,280) | 11,228 | 11,779 | (6,273) |
合计 | 5,662 | 12,049 | (268) | 17,443 |
项目 | 美元 | 港币 | 其他 | 合计 |
表内净头寸 | 21,426 | (1,399) | (4,802) | 15,225 |
表外净头寸 | (16,700) | 1,141 | 4,639 | (10,920) |
合计 | 4,726 | (258) | (163) | 4,305 |
即期偿还 | 3个月内 | 3个月至1年 | 1至5年 | 5年以上 | 无期限 | 合计 |
(976,379) | (37,077) | 344,564 | 259,928 | 265,547 | 322,198 | 178,781 |
即期偿还 | 3个月内 | 3个月至1年 | 1至5年 | 5年以上 | 无期限 | 合计 |
(958,618) | (11,702) | 329,906 | 236,550 | 251,408 | 326,749 | 174,293 |
变动前 | 变动增减(+,–) | 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38,179,203 | 5.48 | 0 | 0 | 2,138,179,203 | 4.57 | |||
1.国家持股 | 0 | 0 | |||||||
2.国有法人股 | 213,835,341 | 0.55 | 213,835,341 | 0.46 | |||||
3.其他内资持股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
4.外资持股 | 1,924,343,862 | 4.93 | 0 | 0 | 1,924,343,862 | 4.1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924,343,862 | 4.93 | 0 | 0 | 1,924,343,862 | 4.1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895,164,851 | 94.52 | 7,753,982,980 | 7,753,982,980 | 44,649,147,831 | 95.4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417,706,232 | 67.68 | 5,273,622,484 | 5,273,622,484 | 31,691,328,716 | 67.7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10,477,458,619 | 26.84 | 2,480,360,496 | 2,480,360,496 | 12,957,819,115 | 27.70 | |||
4.其他 | 0 | 0 | |||||||
股份总数 | 39,033,344,054 | 100.00 | 7,753,982,980 | 7,753,982,980 | 46,787,327,034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条件 | 解除限售日期 |
BBVA | 1,924,343,862 | 0 | 0 | 1,924,343,862 | 注(1) | 2013年4月2日 |
社保基金 | 213,835,341 | 0 | 0 | 213,835,341 | 注(2) | 2013年4月28日 |
合计 | 2,138,179,203 | 0 | 0 | 2,138,179,203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股份类别 | 持股总数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 股份质押 或冻结数 |
1 | 中信集团 | 国有 | A股 | 28,938,928,294 | 61.85 | 0 | 4,823,154,716 | 0 |
2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外资 | H股 | 7,364,385,618 | 15.74 | 0 | 1,256,636,542 | 未知 |
3 | BBVA | 外资 | H股 | 7,018,099,055 | 15.00 | 1,924,343,862 | 1,163,097,447 | 0 |
4 | 社保基金 | 国有 | A股、H股(注) | 338,513,209 | 0.72 | 213,835,341 | 56,418,868 | 未知 |
5 | 中国建设银行 | 国有 | H股 | 168,599,268 | 0.36 | 0 | 0 | 未知 |
6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国有 | H股 | 91,183,695 | 0.19 | 0 | 62,306,695 | 0 |
7 | 瑞穗实业银行 | 外资 | H股 | 81,910,800 | 0.18 | 0 | 13,651,800 | 未知 |
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其他 | A股 | 49,622,493 | 0.11 | 0 | 8,270,416 | 未知 |
9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国有 | A股 | 35,172,000 | 0.08 | 0 | 5,862,000 | 未知 |
1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A股 | 33,918,718 | 0.07 | 0 | 7,878,325 | 未知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 类别 |
1 | 中信集团 | 28,938,928,294 | A股 |
2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7,364,385,618 | H股 |
3 | BBVA | 5,093,755,193 | H股 |
4 | 中国建设银行 | 168,599,268 | H股 |
5 | 社保基金 | 124,677,868 | A股、H股 |
6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91,183,695 | H股 |
7 | 瑞穗实业银行 | 81,910,800 | H股 |
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49,622,493 | A股 |
9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35,172,000 | A股 |
1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33,918,718 | A股 |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数额(含税) | 分配比率(%) |
2008年度 | 3,330 | 25 |
2009年度 | 3,435 | 25 |
2011年中期(注) | 2,573 | 18 |
2011年度 | 6,784 | 22 |
董事姓名 | 持有股份的相联法团名称 | 权益性质 | 持有权益的股份类别╱数目 | 占相联法团已发行股本的百分比 | 可行使购股权期间 |
窦建中 | 事安集团有限公司 | 个人权益 | 1,250,000股 期权(L) | 0.56% | 2011.09.09– 2012.09.08 |
1,250,000股 期权(L) | 2011.09.09– 2014.09.08 | ||||
陈许多琳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权益 | 3,569,625股 H股(L) | 0.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