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为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2年4月5日起以上机构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802)的销售业务。
上述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27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2楼(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191852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张伊婷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中信建投证券网:www.csc108.com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