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2-035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传闻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2年4月6日开市起复牌。
一、传闻情况
近日国内报纸及网络媒体出现了针对公司的报道,文章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集团”)涉及领域多样,在林业造纸和地产建设方面有着长期深厚的积累,这与绿大地的主营业务有着较高重合,这将大大有利于云投集团在未来整合绿大地的资本运作。
二、澄清说明
201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当天,公司董事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云投集团的背景及涉及的产业进行了介绍。针对媒体传闻,现公司进行如下澄清:
1、关于同业竞争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云投集团产业涉及领域较广,但其所涉及的行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差异,用于造纸的速生林木不能用于绿化工程。为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2011年12月30日,云投集团收购何学葵持有公司3000万股股份出具《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同时,还出具了《关于与绿大地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函》,承诺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云投集团采取以下的承诺和措施:
(1)云投集团不利用对绿大地的控股地位进行损害绿大地及绿大地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云投集团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合)参与或进行与绿大地所从事的业务有实际性竞争或可能有实际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3)本次交易完成后,云投集团作为云景林纸的控股股东,将通过相关决策程序,保证云景林纸不开展与绿大地经营范围相关的如市政绿化工程、园林花卉园艺、绿化苗木种植与销售等业务。
2、云投集团成为绿大地第一大股东后,对绿大地后续发展计划的说明
据2011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云投集团不准备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并且将以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等方式发展上市公司的现有主业,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同时,云投集团暂时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目前公司正在集中精力做好年报的披露、公司基础的夯实、绿化工程等主营业务的梳理。公司及控股股东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均未有变更公司主业的计划,也未有相关重组计划和整合计划。
三、必要提示
(一)公司可能面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注册会计师仍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将自2011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后,首个中期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公司2012年3月29日收到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2)昆刑再终字第1号],法院最终开庭时间及案件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1)如果公司不能在2012年4月30日前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从2012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如果停牌两个月内,公司仍未能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如果公司仍未能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交易。(2)如果法院未能在今年年报披露期间审理结束并判决,注册会计师有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再次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搞好维稳工作、健康规范发展的指示精神,艰苦细致地开展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员工队伍稳定,苗木生产正常。公司原控股股东何学葵用股份转让价款补充公司上市前虚增资产7,011.4万元,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但仍未根本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2、201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的《调查通知书》(监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0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绿大地立案调查,目前稽查尚未有结果出来。
3、201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2)昆刑再终字第1号],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再次开庭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开庭时间确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012年2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度业绩快报》中,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42,577,236.11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2-036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
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近期,董事会督促公司落实相应的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不利因素,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1、组织专家团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梳理。对已制定的《二十四项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进行进一步优化,实施优化后的、符合行业规律和公司实际情况的《二十四项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2、2012年2月14日,何学葵将其持有本公司的3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过户给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86%,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过户变更登记。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缺位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内部控制规范的进一步运行奠定基础。
3、为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2012年3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选举杨槐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责,聘请陈兴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请关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请谭仁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公司正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和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5、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预算、控制和成本管理工作。
二、规范工程收入和成本的确认
1、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对各阶段预算进行严格把控,使各类预算满足工程项目施工的需要。
2、通过财务部和工程部核对账目的机制,不断规范工程核算流程,使工程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依据更加充分。
三、北京基地温室资产的评估
公司已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北京基地温室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初步评估结果,北京基地温室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将根据评估最终结果如实进行账务处理。
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的前期虚增收入、虚增资产金额,公司已制定相应的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方案,并根据方案对账务进行相应调整。同时为夯实公司资产,公司还聘请了专业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公司将根据评估最终结果如实进行账务处理。
五、案情进展情况
1、2011年9月1日,公司取回被公安机关调走的财务凭证及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2、201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公司已于2011年12月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12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昆检刑抗[2012]1号),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案件一审判决提出抗诉。
4、2012年3月15日,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一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到当日12:00时,审判长宣布该案的审理休庭。
5、201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2)昆刑再终字第1号]。昆明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可能面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1、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注册会计师仍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将自2011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后,首个中期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公司2012年3月29日收到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2)昆刑再终字第1号],法院最终开庭时间及案件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1)如果公司不能在2012年4月30日前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从2012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如果停牌两个月内,公司仍未能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如果公司仍未能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交易。(2)如果法院未能在今年年报披露期间审理结束并判决,注册会计师有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再次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搞好维稳工作、健康规范发展的指示精神,艰苦细致地开展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员工队伍稳定,苗木生产正常。公司原控股股东何学葵用股份转让价款补充公司上市前虚增资产7,011.4万元,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但仍未根本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2、201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的《调查通知书》(监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0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绿大地立案调查,目前稽查尚未有结果出来。
3、201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2)昆刑再终字第1号],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再次开庭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开庭时间确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012年2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度业绩快报》中,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42,577,236.11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