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成员单位增加 我国核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
2012-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成员单位增加 我国核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成单位及其成员的通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成员单位由18个增至24个,设省级核应急组织的省份由12个增至16个,我国核应急组织机构和核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
6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京召开。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主任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对提高国家核应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核应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战略规划,切实推进核应急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核应急组织体系及支撑体系全面建设;四是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好核应急各级组织的职能职责。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副主任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局长陈求发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成单位及其成员的通知》和《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关于成立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为适应核应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专家委员会,作为协调委决策咨询的支撑机构。
作为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牵头单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专设核应急与军工核安全监管司,增加了相关编制,新设国家核安保中心,充实了队伍。
此外,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委员对国家核应急工作报告、《国家核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进行了审议。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