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
获1.6亿土地收储补偿款
获1.6亿土地收储补偿款
2012-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祝建华
四川长虹今日公告称收到土地收储相关补偿款1.6亿元,预计可实现非经营性收益约5600万元。
根据安县土地统征储备办公室与四川长虹签署的《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及安县政府《关于拨付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补偿价款的通知》,四川长虹原安县国用(2004)第00791号土地已由安县土地统征储备办公室按程序回购。
四川长虹该笔被收购土地于1997年取得,使用权面积为101581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为其部分电子部品生产基地,土地使用权收购价款按安县工业土地价格确定为:137元/平方米,合计金额为1391万元左右;该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补偿价款为1.5亿元左右。
四川长虹称已经先后收到上述两笔补偿款项。根据财务部门测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预计可实现非经营性收益约5600万元。四川长虹同时表示,已对涉及的部分电子部品业务后续生产经营进行了统筹安排,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