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伟 ○编辑 梁伟
日前,招商证券刊登关于收到短期融资券发行认可函的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认可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重启,或为券商创新业务发展拓展资金渠道。
招商证券公告称,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关于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工作。
招商证券此前曾公告,首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预案,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为91天,为补充业务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拓展融资渠道,获得利差收入。中信证券此前也曾推出发行方案,其于2010年公告了拟发行209.42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短期融资券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虽然《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这类融资券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1天,但由于券商融资券的发行采取融资规模余额管理方式,券商可以滚动发行,只要待偿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其净资本的60%即可。此举将会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券商的融资难题,对于扶持券商做大做强,稳定当前证券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分析人士认为,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短期融资券具有无法替代的优势,这决定其发展空间将非常广阔。短期融资券的最大优点在于成本优势,即使考虑到发行费用,其成本也大大低于银行贷款。特别是在目前货币市场资金云集的情况下,发行难度不大。这些因素使得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积极性十分高涨,愿意运用这一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开始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一度暂停。此次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重启,短期内对上市券商的影响将十分有限。目前除少数几家通过借壳上市、尚未融资的公司以外,多数上市券商资本充裕,尚不需要通过债权融资方式补充资金。融资渠道的拓宽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券商未来创新业务发展过程中资金可能不足的瓶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