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编号:2012-010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茂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34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4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4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3、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35,423万元(截至2011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958万元(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447.67万元,预计均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倍。截至2011年9月30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4.00%,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4.95%。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30%-6.70%,最终票面年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4月11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4月12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和第5年存续。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200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够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1亿元和8.3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果网上公开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1、 网上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认购网上发行份额,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7”,简称为“12华茂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97”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12074”。
12、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认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平台挂牌上市,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华茂股份 | 指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债券、本期债券 | 指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一创摩根 | 指 |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资信评估机构、联合评级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承销团 | 指 | 指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 网下询价日 | 指 | 2012年4月1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
|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 指 | 2012年4月12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认购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社会公众投资者 | 指 |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机构投资者 | 指 | 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称为“12华茂债”)。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8.4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30%-6.7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执行新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和第5年存续。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200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所赎回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利息在第三个计息年度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2、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1亿元和8.3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5、发行首日:2012年4月12日。
16、起息日:2012年4月12日。
17、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7年4月12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4月12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5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21、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8.4亿元,若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8.4亿元,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余额包销。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5、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规定,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在上市后按深交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与本期债券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2日 2012年4月10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 T-1日 (2012年4月11日) |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2012年4月12日) |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
| T+1日 (2012年4月13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 T+2日 (2012年4月16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30%-6.7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4月11日(T-1日)下午15:00前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打印发行公告附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4月11日(T-1日)下午15:00前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张祎同
传真:010-66211883;电话:010-6321202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询价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4月12日(T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8.4亿元,网上预设发行数量为0.1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4月12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发行代码为“101697”,简称为“12华茂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期债券的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4月12日(T日)之前开立深交所A股证券账户。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按照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8.4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8.3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2年4月12日(T日)至2012年4月13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4月1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拟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2年4月12日(T日)15: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加盖单位公章后的《配售缴款通知书》;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认购中相应的最大认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安排。
(七)缴款
获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4月13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收款账户账号:110907769510603
汇入行联行行号:308100005264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8100005264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585
收款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首层
收款银行联系人:牛浩 010-88091054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2年4月13日(T+1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法定代表人:詹灵芝
联系人:左志鹏
电 话:0556-5919818
传 真:0556-5919819
邮政编码:246018
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左亚伟
联系电话:010-63212111
传 真:010-66211883
邮政编码:100033
发行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10日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推荐机构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 |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号码 | |||
| 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 (深圳)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 询价利率区间6.30%-6.70%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 咨询电话:010-63212020; 联系人:张祎同 | ||||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
|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 张)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2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4.20% | 1,000 |
| 4.30% | 2,000 |
| 4.40% | 3,000 |
| 4.50% | 4,000 |
| 4.60% | 5,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但高于或等于4.2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2年4月11日(T-1日)15:00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010-66211883
联系人:左亚伟、刁硕
咨询电话:010-63212111、010-63212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