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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受煤炭市场的影响,优质煤煤价起伏比较大,铁路运力也十分紧张,加大霍煤采购量可利用霍煤在煤炭市场上的优势,保证公司电煤的稳定供应,控制燃料成本,降低标煤单价,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2.6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计2012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13,000万元;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计2012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22,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将受托管理单位的燃料采购环节纳入公司专业化的统一管理,是公司实施燃料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借助公司专业化、规模化采购优势,有效地降低受托管理资产的燃料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监事会关注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安涛先生和沈汝浪先生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上述关联交易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沈汝浪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3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4月9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8日下午15:00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12年5月3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8、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关于2012年度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8.2关于向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8.3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提供日常综合服务的议案;

    8.4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8.5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8.6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12年5月7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875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
    360875吉电投票买入对应的议案序号

    3、投票时间:2012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输入证券代码“360875”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0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的统一表决)100.00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3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00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
    5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
    6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00
    7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7.00
    8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00
    8.1关于2012年度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8.01
    8.2关于向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8.02
    8.3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提供日常综合服务的议案;8.03
    8.4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8.04
    8.5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8.05
    8.6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8.06
    9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9.0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0
    11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00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5、投票举例

    以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为例,其申报情况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875吉电投票买入100.001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2年5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5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让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8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关于2012年度吉林能交总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8.2关于向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8.3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鸿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提供日常综合服务的议案;   
    8.4关于向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蒸汽的议案;   
    8.5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8.6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对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要求,就2008年审计署提出浑江发电公司2005-2007年期间超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本年度期初数未分配利润增加232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232万元。

    2008年审计署对我公司进行了延审检查,提出我公司下属浑江发电公司2005年—2007年间存在超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1,410万元问题。2009年中电投集团公司以中电投审计[2009]129号《关于执行审计署<审计决定书>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处理上述问题。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0年度报告中提出:从2011年起至2013年,分三年从本公司当年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根据公司2011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从本年度工资总额中消化处理232万元,并追溯调增期初其他应收款232万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232万元。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报告年度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增2005年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232万元,调增2005年未分配利润232万元。据此相应调增2006年至2010年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232万元及未分配利润232万元。2011年通过工资总额增加成本费用232万元,冲减其他应收款232万元。

    三、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对公司的本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对公司更正后的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宜出具了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期初数调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按前述内容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9日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沈汝浪先生和安涛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受托关联方管理资产发生额不超过3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不超过22,20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1,036万元、向关联人采购燃料不超过140,000万元,受托采购燃料不超过35,0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 别

    关联人合同签订金额或

    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受托关联方管理资产能交总300300100%
    销售产品白山鸿成1,100759100%
    通化能源2,8081,837100%
    通化恒泰3,3002,445100%
    博大生化15,0006,289100%
    小 计22,20811,33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白山鸿成59498100%
    通化能源442391100%
    小 计1,036489 
    向关联人

    采购燃料

    露天煤业140,00078,38993.73%
    受托采购

    燃 料

    白山热电13,00043,736100%
    通化热电22,00032,224100%
    小 计35,00075,960 
    9、预计总金额:指2012年预计发生的金额;

    10、去年的总金额:指2011年发生的金额。


    (三)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交易类型交易金额
    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499.74
    接受劳务149.00
    通化能源实业公司销售产品1,449.87
    接受劳务123.05
    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产品933.08
    吉林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127.4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燃料18,402.19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受托采购燃料4,548.46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受托采购燃料6,897.14
    合 计 35,129.9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为中电投直接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1、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总”):国有独资,成立于1988年;法定代表人:原钢,注册资本:7.5亿元,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主要经营业务:从事地方能源交通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除主导产业外还从事建筑装璜、能源新技术、石化等方面经营。中电投持有能交总100%股权。能交总直接持有公司25.58%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1年总资产2,186,324万元,净资产59,5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1,753万元,净利润-42,169万元。

    2、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法定代表人:刘明胜,注册资本:110,557.18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主要经营业务:煤炭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土方工程,矿山设备,工程机械,发动机,电机,电器安装与维修,普通机械制造,机电、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建材、化工产品(除专营)、金属材料(除专营) 销售;地质勘探、 工程与地籍测绘测量, 疏干及防排水设计及施工; 仓储、 房屋、 机电产品、 机械设备租赁; 油质检验, 技术服务, 信息咨询; 铵油炸药生产(自产自用);煤炭经营,金属检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中电投持有其母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其70.46%的股权,为露天煤业第一大股东。2010年总资产746,356万元,净资产377,5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7,233万元,净利润145,559万元。

    (二)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能交总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为能交总直接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1、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鸿成”):法定代表人:林秀华,注册资本:伍佰伍拾万元;住所:吉林省白山市光明街8号,主营业务:资产租赁、供热管理、供水管理、物业管理、灰场管理、房屋及设施维修维护、医疗卫生及其它服务、普通货运、建材(不含木材)、粉煤灰销售、碳酸钙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能交总持有其100%股权。委托公司管理。2011年总资产13,354万元,净资产9,5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214万元,净利润-0.25万元。

    2、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能源”):法定代表人:杨胜波,注册资本:壹仟零伍拾万元(人民币);住所:吉林省通化市东明路158号,主营业务:集中供热、普通货运、物业管理、资产租赁服务,为其他企业提供劳务服务。能交总持有其100%股权。委托公司管理。2011年总资产8,794万元,净资产2,4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61万元,净利润-157万元。

    3、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山热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宇翔,注册资本:伍亿叁仟陆佰陆拾陆万元;住所:白山市八道江区光明街1号,主营业务: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电厂。能交总持有其60%股权,公司持有其40%股权。委托公司管理。2011年总资产 238,804万元,净资产-25,9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429万元,净利润-34,848万元。

    4、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热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宇翔,注册资本:叁亿肆仟玖佰零贰万陆仟柒佰元;住所:通化市东通化街东明路868号,主营业务:热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生产经营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的必须凭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生产经营)。能交总持有其60%股权,公司持有其40%股权。委托公司管理。2011年总资产158,676万元,净资产-24,2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576万元,净利润-22,457万元。

    (三)公司与参股企业发生的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参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下述交易方为公司参股但不控股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吉林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生化):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银存,注册资本:叁亿叁仟陆佰贰拾八万元(人民币);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东侧,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乙醇、乙二醇、DDGS蛋白饲料制造;粮食收购。公司持有其28.35%股权。2011年总资产 102,950万元,净资产 29,0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7,820万元,净利润547万元。

    (四)以上关联方上年度与公司均发生了交易,履约情况较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燃料:公司向露天煤业采购燃料的定价原则是按热值计价,执行市场价格,同一站台、同一质量、同一价格,与无关联方定价原则无差异。

    2、受托采购燃料:双方定价依据和交易结算价格为:煤炭出矿价+运杂费+服务费。其中服务费标准暂定为按实际采购的煤炭每吨2元(含税)支付。

    3、受托管理及接受综合服务:本公司所属发电公司接受关联方相关服务和受托管理资产,定价方式为:如有国家价格,按照国家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则按市场公允价格来确定;如无以上两种标准,则双方协议定价。

    4、销售热力:公司供热价格均依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发改价格字【2005】1206号《关于调整电热联产热电厂供采暖用热出厂价格的通知》及吉发改价格字【2008】758号《关于调整热电联产企业供热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5、销售蒸汽价格:按市场定价供用蒸汽价格。蒸汽出厂价格:110元/吨(含税)

    到厂结算价格:出厂价格*(1+管损%)

    管损计算方式为:月均用量为90吨/小时(含90吨/小时)以下,管损按10%计算;月均用量大于90吨/小时,不计算管损。月均用量为全月加权平均。如果由于乙方生产不连续或波动过大造成管损过大,双方调整管损系数。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根据2012年度业绩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受煤炭市场的影响,优质煤煤价起伏比较大,铁路运力也十分紧张。加大霍煤采购量可利用霍煤在煤炭市场上的优势,保证公司电煤的稳定供应,控制燃料成本,降低标煤单价,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受托采购燃料有利于公司对地方煤炭市场价格的平抑,扩大公司规模化采购优势,降低煤炭采购价格,有效控制燃料成本支出,对公司今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

    公司受托管理资产,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公司向鸿成实业、通化实业及通化恒泰供热,执行的是政府批复的供热价格,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有利于扩大供热市场、提高供热收入。

    公司向博大生化提供蒸汽的价格,有利于扩大公司供热市场、增加松花江热电机组运行小时数,提高经济效益。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接受关联方相关服务难以避免。关联方所提供的综合服务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然将持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签署相关协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履行了回避义务,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专项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根据需要自愿向中电投集团提出申请,委托中电投集团代为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以此作为对外支付工具。票据承兑期限届满时,公司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中电投集团,由中电投集团承兑付款。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发生额3.65亿元,目前已全部到期偿还,预计2012年公司向中电投集团申请开具票据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可循环使用。

    中电投集团按正常商业条款代公司开具票据,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7名,2名关联董事实行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系中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电投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陆启洲

    注册资金:120亿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3773(4-4)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4710931053

    经营范围(主营):实业投资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电能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代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培训;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保境外工程和境内工程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年度可控装机容量权益装机容量(WM)
    水电机组火电机组风电机组
    容量(WM)占可控装机容量比例(%)容量(WM)占可控装机容量比例(%)容量(WM)占可

    控装机容量比例(%)

    200810,53920.3%41,12379.1%3280.6%51,990
    200914 63424.88%4324973.52% 570.10%58,825
    201017 74225.09%5125572.47%16402.32%70,726

    (三)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系中电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电投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012年煤炭市场价格仍处高位运行,公司经营压力较大,同时随着外部融资环境紧张,融资成本不断攀升,项目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使得公司资金融资压力较大。为保证生产、基建的正常运行,公司需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在自身信用不足的前提下,通过委托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申请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对外支付工具,充分利用中电投集团在银行的信用额度,有效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和合理控制了新建项目工程造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开展的票据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无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中电投集团为公司开具票据,可帮助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更好应对未来货币政策的变化,防止资金断裂,2012年公司会适时考虑融资成本,开展票据融资付款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

    五、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9

    关于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

    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2010年度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此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自动展期)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设立于2004年。由中电投按42.5%比例控股出资,其余57.5%的出资比例由中电投的全资、控股公司共14家单位参股形成,截至201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是: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为成员单位提供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其他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电投控制,同时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向财务公司出资14,28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8%。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89,497万元,贷款余额为109,095万元。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资金往来业务价格,由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财务公司签订有关协议确定,公司在其存款利率按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目前按下浮10%执行。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和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 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3、合同金额

    预计金额为公司存于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

    4、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10%以上,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5、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存于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额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为有效防范风险,维护甲乙双方资金安全,甲乙双方须经书面确认后方能对本协议进行更改。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11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89,497万元,贷款余额为109,095万元。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财务公司营业执照;

    5、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中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