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一蕙 ○编辑 祝建华
在昨日召开的上海上市公司协会2011年年度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筱强对2012年上海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做出部署,提出上海上市公司要立足规范运作、强化透明度建设,共同维护持续健康发展大局。李筱强指出,在具体工作部署上,将围绕常规监管、重点工作和创新监管三方面,着重推进强化信息披露等十项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李筱强指出,2012年上海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指导思想为,以服务实体经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以透明度建设为核心,持续提升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以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监管为主要抓手,夯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基础;以中介机构和自律组织为主要依托,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在工作思路方面,李筱强指出,要突出强化四个约束。一是资本约束,大力推动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在透明度建设和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二是强化市场约束,注重借力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舆论监督作用;三是强化诚信约束,不断推进公司诚信档案建设,将公司透明度建设和规范运作情况作为推行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行政约束,进一步加强对监管行为适当性针对性的研究,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而在具体工作部署上,将着重推动十项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一是强化信息披露,持续提升上海上市公司透明度;二是深化公司治理,继续推进上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三是防控内幕交易,净化上海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四是全面推进内控,牢筑上海上市公司合规运作基础;五是推动做优做强,促进上海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六是加强风险防范,共同维护上海资本市场稳定运行;七是深化分类监管,积极落实分道制审核试点;八是加强诚信建设,引导上海上市公司提高自律规范意识;九是落实分红措施,努力提升回报股东意识;十是发挥市场机制,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尤其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李筱强指出,上市公司要做到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临时报告工作。包括从投资者有用性角度,增加自愿性披露内容,重点加强重大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信披,确保准确全面。同时要主动关注媒体质疑和投资者诉求,对涉及股价异动事项及时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