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2-01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16)。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中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现将披露有误的内容更正如下:
一、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第一页“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中,原披露内容为“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至2011年12月25日”。
现对此部分内容更正如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5日”。
二、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中,原披露内容为“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现对此部分内容更正如下“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见附件。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稿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更正后)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北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二、出席会议对象
1、 2012年4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湖南华侨集团华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4月23日11:00至18: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 牛丽娟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程序:投票当日,深交所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307 | 北新投票 | 买入 | 对应表决议案序号 | 表决意见 |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07”或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委托。对逐项表决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需填报子议案序号,2.00代表对议案2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议案序号 |
总议案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可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 100.00 |
议案1 | 《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湖南华侨集团华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表决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投票举例
(1)若股东拟对全部提案一次性表决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30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若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对议案2.1投反对票,对议案3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30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62307 | 买入 | 2.01元 | 2股 |
362307 | 买入 | 3.00元 | 3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 “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100.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网络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与投票当日18:00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即可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前十天前提交;
3、会期一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 牛丽娟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可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 |||
议案1 | 《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湖南华侨集团华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
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