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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2012-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2年3月9日起,至2012年4月8日17:00结束。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参加本次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份额占权益登记日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总份额的 59.02%,达到法定表决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下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反对份额占0%,弃权份额占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超过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2以上,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结果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