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1-03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公司将更换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可靠性工程中心项目和年产200万台高清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所募资金将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更换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进行专户存储。2012年2月28日,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670,957.92元转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2年3月31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与兴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2012年1月31日,公司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余额为50,670,957.92元。2012年1月31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2月2日,公司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2012年2月28日,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670,957.92元转入兴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可靠性工程中心项目、年产200万台高清数字机顶盒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擅自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没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二、公司与兴业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安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安信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兴业银行应当配合安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安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安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范文明、琚泽运可以随时到兴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兴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兴业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安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兴业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兴业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安信证券。兴业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兴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安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安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兴业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兴业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兴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安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安信证券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安信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3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将与以下关联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列表如下:
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10,000万 | 132,328,200.85 | 6.57% |
齐齐哈尔数字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3,000万 | 7,318,803.42 | 0.36% | |
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 8,100万 | 34,986,461.54 | 1.74% | |
合计 | 21,000万 | - | - |
根据以上所述事项,公司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相关预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条例,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一: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有线”)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成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有线电视网络的相关业务(有线电视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和增值业务;视频、数据、语音及多媒体通信、网络广告、信息提供和线路传输;相关技术和产品)开发、运营、销售、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哈尔滨有线的股东,公司出资额占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9%,公司副董事长孙莉莉女士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昕均担任哈尔滨有线的董事。
3)履约能力
哈尔滨有线主要负责哈尔滨有线数字电视市场的整体平移工作,收入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1、有线数字电视增量收视维护费;2、分机用户的销售收入和收视维护费;3、付费电视收费;4、直播回放、视频点播、互动游戏等所有增值业务收费(不含广告收入)。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29,564,477.58元,较去年增加了28.09%,实现营业利润4,992,859.16元,较去年减少77.05%,实现净利润3,681,202.86元,较去年减少了82.28%。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421,991,813.51元,净资产为11,195,624.72元。该公司收入较为稳定,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2、关联方二:齐齐哈尔数字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齐齐哈尔数字电视”)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齐齐哈尔数字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网络的建设、维护、开发、运营、服务;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运营;数字电子信号的收传、传递、服务;数据广播和数字音频广播业务传输、服务;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购销、维修;电视商务平台服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拥有齐齐哈尔数字电视49%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昕担任齐齐哈尔数字电视的副董事长。
3)履约能力
齐齐哈尔数字电视主要负责齐齐哈尔有线数字电视市场的整体平移工作,收入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1、有线数字电视增量收视维护费;2、分机用户的销售收入和收视维护费;3、付费电视收费;4、直播回放、视频点播、互动游戏等所有增值业务收费。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38,993,338.60元,实现净利润-9,346,438.05元。该公司收入较为稳定,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3、关联方三: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视讯”)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工业园村W1栋二层A座
法定代表人:马立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数字电视网络的投资、增值业务的开发,开发数字电视节目的交易、分发、传输系统、相关技术咨询业务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为拥有同洲视讯5%股权的股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同洲视讯视同关联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履约能力
同洲视讯具备广电业务销售渠道的优势,并专注于视讯产品增值服务的经营,其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56,254,810.20元,实现营业利润4,173,030.45 元,较去年增加了252.10%,实现净利润4,173,030.45 元,较去年增加了252.10%,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89,281,598.90 元,净资产为86,059,689.1元,公司认为同洲视讯的业务市场有很大的空间,且发展情况处于上升阶段,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不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哈尔滨有线、齐齐哈尔数字电视、同洲视讯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对相关关联交易公司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审批程序。公司与哈尔滨有线、齐齐哈尔数字电视及同洲视讯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销售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潘玲曼女士、欧阳建国先生、钟廉先生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3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2012年04月10日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05月18日(星期五)上午十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05月16日(星期三)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05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9、《关于对公司201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1、《有关对公司监事2011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201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7、8项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0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它议案详见2012年0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05月17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26999299 / 26525099 传真号:0755-26722666
传真号: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叶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04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6、《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9、《关于对公司201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 |||
1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1、《有关对公司监事2011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 |||
12、《关于公司监事201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注: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赞成”“反对”“弃权”明确选择一项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2年05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3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袁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内容请参见《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董事会报告部分,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请参见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请参见2011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详见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度审计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717.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3.84万元,201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064.12万元,但公司2011年度主营业务亏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更好地持续发展,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1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见2012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莉莉女士、马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全文见2012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将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项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孙莉莉、马昕回避了表决。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罗飞先生对此议案投了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9、《公司201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
《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全文见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2011年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对公司201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其中201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职位 | 姓 名 | 报告期内实际发放税前金额 |
1 | 董事长、总经理 | 袁 明 | 363,000 |
2 | 副董事长、时任副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 | 孙莉莉 | 240,000 |
3 | 董事、副总经理 | 廖洪涛 | 240,000 |
4 | 董事、副总经理 | 马 昕 | 255,000 |
5 | 董事 | 罗飞 | 0 |
6 | 时任董事 | 金燕 | 0 |
7 | 副总经理 | 杨瑞良 | 273,000 |
8 | 副总经理 | 孙功宪 | 251,000 |
9 | 时任副总经理 | 张彤 | 105,000 |
10 | 时任副总经理 | 苏俸正 | 140,000 |
11 | 时任财务总监 | 赵泽民 | 202,000 |
董事袁明先生、孙莉莉女士、马昕先生、廖洪涛先生、罗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独立意见如下:
该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并审议通过,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认为:公司201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2012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2012年度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金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专项奖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欧阳建国先生、潘玲曼女士、钟廉先生2012年独立董事津贴为8.4万元;董事罗飞先生2012年董事津贴为8.4万元。
董事袁明先生、孙莉莉女士、马昕先生、廖洪涛先生、罗飞先生对该议案的审议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出的201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2年5月18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全文请见2012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3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03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内容请参见《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监事会报告部分,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请参见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请参见2012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2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下转B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