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中信银行为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0128,以下简称“南方金利A”)的代销机构。
从2012年4月12日起,投资者可前往中信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南方金利A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12年第4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20230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4年3月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2-04-13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2-03-16 至 2012-04-15 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2年4月17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4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4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2年4月13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2年4月13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