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2-00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12年4月12日在宿州市皖煤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599,858,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04,070股的59.99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乃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议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99,858,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99,858,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99,858,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1,013,207,989.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1,842,542.9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4,184,254.29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1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8,963,369.16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现,不送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股本。
公司提出不分配方案的原因是由于公司于2011年用自有资金收购皖北煤电集团所拥有的两处探矿权,短期内现金支付较大。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满足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99,858,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599,858,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99,858,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同意选举郝宗典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99,858,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同意选举王玉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99,858,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祝传颂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