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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接B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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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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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7版)
    2012-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营范围: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加工、销售、投资;旅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工艺美术品、百货、办公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纺织品、粮食、钢材、有色金属销售;高科技投资;粮食收购;教育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控股股东: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财务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世贸长乐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726.62万元,净资产6703.03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586.19万元,净利润1201.1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借款及利息费用:

    1、2011年度借款及利息情况:

    表一:借款情况(单位:万元)

    支付单位借款单位2011年度借款发生额借款期限年利率
    中大元通集团物产集团200002011/11/1-2014/10/316.98%注1
    物产实业200002011/1/20-2013/1/1912%
    物产实业200002011/5/19-2013/5/1812%
    中大地产世贸长乐20002011/1/5-2011/12/3110%
    物产元通物产集团100002011/6/24-2012/6/246.15%注2
    合 计72000  

    (1)除上述借款外,2011年度物产元通另向物产集团申请临时性周转借款2亿元,年利率为6.71%,年末余额为5500万元;向物产实业申请临时性周转借款,累计借款发生额为246000万元,其中余额为23000万元,平均年利率为5.99%。

    (2)上述表格中带“注1”的借款为物产集团发行中期票据而发放的贷款,带“注2”的借款为物产集团发行短期融资券而发放的贷款。

    表二:利息支付情况(单位:万元)

    支付单位借款单位2011年度需支付利息
    中大元通集团物产集团236.54
    物产实业4657.22
    中大地产世贸长乐200.00
    物产元通物产集团1326.75
    物产实业798.40
    合 计7218.91

    2、2012年度预计借款及利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向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借款余额为9.85亿元;预计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向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及其关联单位累计借款发生额不超过70亿元。利息费用支付将按借款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实际借款情况据实结算。

    (二)担保情况:

    1、2011年度物产集团实际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产元通提供借款总额6亿元的担保,201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需向物产集团支付担保费用162.5万元; 2012年度计划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产元通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

    2、2012年度担保费用支付,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据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借款利率的定价原则:

    1、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放的贷款,借款利率按发行成本适当上浮定价;

    2、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贷款,借款利率参照市场价格;

    3、用于临时周转的贷款,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适当上浮定价。

    (二)担保费率的定价原则:

    1、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定价原则:

    (1)最高额担保的,每年按担保合同金额的0.5%定价;

    (2)单笔担保的,每年按担保合同金额和担保合同期限的年化担保费率0.75%定价;

    (3)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2、担保额度外的临时担保定价原则:

    (1)每年按单笔担保合同金额和担保合同期限的年化担保费率1.125%定价;

    (2)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规范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的会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借款协议及担保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会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2-006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大地产)与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金属)签订关于钢材配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2012年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交易金额约17950万元,2011年度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已发生金额为 17948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8名董事中除陈继达董事、张飚董事、王竞天董事、杨东伟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没有不利影响。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它事项

    此次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11年4月18日签订关于钢材配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双方合作框架协议,由中大地产下属各房地产开发项目与物产金属对口部门或相应的区域公司就具体项目需求签订钢材配送合同,中大地产各项目开发所需建筑钢材,由物产金属实施钢材配送服务,配送合同在各项目总包招标工作完成后签定,其中钢材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中大地产各项目开工计划初步测算,2012年度中大地产各项目与物产金属(对口部门或相应的区域公司)签订钢材配送合同预计将达到3.99万吨,按目前4500元/吨左右的均价计算,初步估算本次交易总金额将达17950万元,实际结算金额将按配送数量计算。2011年度已发生金额为17948万元。

    2012年4月14日,本公司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配送战略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8名董事中除陈继达董事、张飚董事、王竞天董事、杨东伟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一致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

    二、关联方介绍

    物产金属前身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 2003年改制设立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物产金属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物产金属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78号

    法定代表人:董明生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04084

    经营期限:自196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仓储服务,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停车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市场经营管理。

    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86.93%。

    财务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物产金属经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08.3亿元,净资产25.15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542.41亿元,净利润4.7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下根据中大地产各项目开工计划初步测算,预计2012年与物产金属(对口部门或相应的区域公司)签订钢材配送合同情况,实际结算金额将按配送数量计算。

    采购单位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预计数
    金额定价
    嵊州中大剡溪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建筑钢材585万元参照市价
    无锡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建筑钢材15万元参照市价
    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建筑钢材3588万元参照市价
    四川思源公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建筑钢材4015万元参照市价
    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

    公司

    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建筑钢材2610万元参照市价
    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建筑钢材4212万元参照市价
    南昌青山湖东项目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建筑钢材2925万元参照市价
    合 计17950万元元元 

    以下为2011年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钢材交易情况。

    采购方供应方采购结算金额
    无锡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4954万元
    嵊州中大剡溪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412万元
    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金杭钢材有限公司8709万元
    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1865万元
    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008万元
    合计17948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依据

    交易双方: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

    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11年4月18日

    交易内容:由物产金属向我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所需各类钢材。

    项目范围:中大地产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在建及新建开发项目(当地招标办有规定的除外)均纳入本次交易合作范围。对于物产金属尚不具备配送条件的区域项目,物产金属应提前告知中大地产。

    定价依据: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约定如下两种可选定价模式。

    1、杭州等有条件地区(贴近客观反映实际市场价格)使用《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可以以信息价作为结算基价。具体结算价格为《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下浮1.8%,市区外的补加运费差,施工现场装卸费另计。

    说明:各地造价信息是由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对市场价格进行收集、调查、分析、整理后完成的,是当地工程预算、结算、投标报价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2、在《造价信息》中的信息价结算尚不具备条件的区域,以送货当日市场价格结算,具体以“我的钢铁网 ”这一专业钢铁网站发布的该区域相应材料价格为基价。具体结算价格为“我的钢铁网”在送货当日发布的该区域相应材料价格上浮1%另加运杂费(包括出库费、运费及施工现场装卸费)。

    说明: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是中国钢铁行业信息最全面的门户网站之一,能提供最新、最快、最及时的资讯信息平台和钢铁电子商务服务。1%是其管理费和税金。

    结算方式:1.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含25日)作为当月这一结算周期,当期材料款在次月15日前以现款形式支付,支付超过3个工作日需抄告中大地产。2.中大地产可采用甲定乙供模式,由中大地产下属项目企业、相应的施工总包方及物产金属的配送服务主体三方签订配送合同,在具体结算时由物产金属的配送服务主体开材料发票给施工总包方,由中大地产下属项目企业代付材料款给物产金属的配送服务主体。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物产金属长期主营金属材料流通,是全国金属材料经营规模最大的流通企业之一。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资源优势、提升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的会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中大地产与物产金属签署的钢材配送战略合作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会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2-007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元通)与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燃料)签订《互保协议》,双方以40,000万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期为一年。

    ●关联人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8名董事中除陈继达董事、张飚董事、王竞天董事、杨东伟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互保协议的签订是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贷款信用度,为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扩大提供有利的资金支持。

    ●需提醒投资者注意的其它事项

    此次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元通与物产燃料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签订以下《互保协议》,为双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互保总额度:人民币4亿元

    2、互保有效期: 1年

    3、互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012年4月14日,本公司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8名董事中除陈继达董事、张飚董事、王竞天董事、杨东伟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一致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关系:物产燃料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互保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物产燃料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法定代表人:潘许芳

    注册资本:4.4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石油制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钢材、木材、化工产品、纺织品、家电、房产租赁、仓储、物业管理、装卸服务、进出口业务。

    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74%。

    财务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物产燃料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45.65亿元,净资产为10.90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96.88亿元,净利润2.52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2012年担保计划(万元)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76.11%40,000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的会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物产元通与物产燃料签署的《互保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会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