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5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15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现场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第九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赵惠芳、马长安、吴师斌向董事会提交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2012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8,086.32万元,营业成本799,905.38万元,较2010年度分别增长52.76%和55.16%,实现净利润9,799.93万元,较2010年下降30.6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824.35万元,较2010年下降28.31%。
2012年力争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0亿元,利润总额1.5亿元,实现化肥销售360万吨。说明:上述财务预算、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2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审字[2012]40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15.69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871.57万元后,扣除本年支付2010年股利2,990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4,349.28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203.40万元。公司拟以总股本23,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784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通过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23,920万股,增至47,840万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肯定意见。
(《公司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关联董事李永东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公司拟续聘其为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以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讨论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前提。通过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23,920万股,增至47,840万股。此次转增后,根据相关规定,需及时进行章程修订。公司同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工商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等相关文件。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我公司拟定于2012年5月2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书泉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监事会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2012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预测。
(《公司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关联监事程书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公司拟续聘其为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万股,2011年2月2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7.5元。截至2011年2月24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56,226,479.0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4,933,310.00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39,186,500.00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34,933,31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21,293,169.02元。本年度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支出的净额2,437,604.56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8,477,564.5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19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 20334999900100000652731 | 10,564,296.87 | 活期、7天通知存款方式 |
交通银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 | 341325000018010075868 | 21,731,463.58 | 活期、定期存款方式 |
招商银行合肥五里墩支行 | 551902065210688 | 120,254,483.30 | 活期、定期存款方式 |
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 499070100100023857 | 142,163,705.23 | 活期、定期存款方式 |
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 | 187210349741 | 44,687.69 | 活期、定期存款方式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皖江) | 20334999900100000710511 | 28,617,201.55 | 活期存款方式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皖淮) | 20334999900100000711641 | 14,672,881.94 | 活期存款方式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瑞美福) | 20334999900100000712771 | 6,701.25 | 活期存款方式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瑞丰) | 20334999900100000708251 | 10,145,671.85 | 活期存款方式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东华) | 20334999900100000709381 | 276,471.33 | 活期存款方式 |
合 计 | 348,477,564.59 |
1、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股份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瑞丰化肥贸易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瑞美福农化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皖淮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2011年3月1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里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将898,046,439.05元超募部分资金分别转入招商银行合肥五里墩支行、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将募投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32,730,000.00元转入交通银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
三、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0,226.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622.6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1年度:95,622.6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7,149.00 | 37,149.00 | 30,856.13 | 30,856.13 | 83.06 | 2012-3 | - | - | 否 | |||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3,273.00 | 3,273.00 | 1,124.15 | 1,124.15 | 34.35 | 2014-3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422.00 | 40,422.00 | 31,980.28 | 31,980.2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归还银行贷款 | 59,100.00 | 59,100.00 | |||||||||||
2、收购控股子公司 | 2,442.37 | 2,442.37 | 2011-8 | 108.12 | |||||||||
3、设立控股子公司 | 2,100.00 | 2,100.00 | 2011-9 | -100.39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3,642.37 | 63,642.37 | 7.73 | ||||||||||
合计 | 40,422.00 | 40,422.00 | 95,622.65 | 95,622.65 | 7.7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黑龙江齐齐哈尔配送中心:因前期仓库租赁问题双方存在分歧,导致项目进展缓慢,但截至2011年底,问题已基本解决,后期会抓紧时间启动项目。 2、宣城配送中心:因政府土地规划调整,故耽误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3、经公司第一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批准,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与7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陕西辉隆农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21,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70%。 4、经公司第二届二次董事会决议批准,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收购黄山新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张翔、余华锋等15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24.15%股权,收购价格为7,847,921.40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因政府规划和拆迁等原因,和县配送中心和临泉配送中心不能保证按时竣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安徽省内自建配送中心项目中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和县配送中心变更为望江配送中心,临泉配送中心变更为萧县配送中心。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此次地点变更后,原变更项目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4,253,190.00元全部退回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用于新变更项目的建设。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9,186,500.00元,由于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34,933,310.0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11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1年关联交易概述与2012年预计情况
1、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2011年发生额 | 2012年预计发生额 | 定价方式 |
安徽天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种子 | 30,730.43 | 100,000.00 | 市场价 |
安徽新中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化肥 | 27,174,904.20 | 80,000,000.00 | 市场价 |
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农副产品 | 5,510,786.35 | 250,000,000.00 | 市场价 |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11年度确认的租赁物业费 | 预计2012年租赁物业费 | 租赁费定价依据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德信担保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59,680.00 | 250,000.00 | 市场价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辉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97,984.00 | 300,000.00 | 市场价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辉隆集团新力化工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69,984.00 | 500,000.00 | 市场价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新力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8,304.00 | 60,000.00 | 市场价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97,984.00 | 300,000.00 | 市场价 |
(二)公司2012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东先生、关联监事程书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预计2012年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33,151.00万元。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201.64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名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关联 关系 | 期末资产总额 | 期末净资产总额 | 本年度营业收入总额 | 本年度净利润 |
安徽天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80 | 农作物种子批发、零售以及种子生产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 | 联营企业 | 13,712.19 | 4,717.65 | 2,817.56 | 425.38 |
安徽新中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 | 硫酸、硫铁矿采选、化肥、化工产品的制造、销售等业务 | 参股企业 | 56,792.98 | 30,094.70 | 33,639.32 | 2,502.40 |
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9,715 | 单一饲料(菜、豆、棉)、精炼植物油脂、油料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等业务 | 公司现任监事12个月内曾任该公司董事长 | 121,591.81 | 11,301.45 | 265,498.26 | -4,538.63 |
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5,000 | 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20,437,41 | 16,840.66 | 2,706.87 | 794.47 |
安徽辉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6,000 | 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高新技术开发及转让,农业综合开发,体育项目开发,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建材,农副产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销售。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47,323.91 | 6,398.89 | - | 0.11 |
安徽辉隆集团新力化工有限公司 | 1,000 | 从事化学危险品、轻工原材料、塑料、橡胶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与加工、销售。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21,797.01 | 3,106.20 | 85,044.90 | 751.55 |
安徽新力投资有限公司 | 16,984 | 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财税顾问;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51,272.32 | 22,164.22 | 1,948.34 | 1,581.18 |
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6,500 | 从事发放小额贷款;项目投资;财务咨询(除专项许可)。 | 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27,322.06 | 19,439.28 | 5,140.51 | 2,638.69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及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定价遵循公允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上述采购商品、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安徽辉隆阔海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阔海”)为我公司2011年8月4日所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截止2011年底,该公司与关联方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5,510,786.35元,占公司2011年销售收入的0.06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1年12月31日)的0.29%。
公司考虑到2012年将利用区位优势,加大与该关联方的合作量,预计201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2.5亿元,为公司2011年销售收入的2.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1年12月31日)的13.3%。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系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企业往来同等对待,遵照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租赁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关于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发表以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二)中介机构发表意见:
辉隆股份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亦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因此,本保荐机构对辉隆股份此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银行, 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安徽东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森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安徽东森投资有限公司
(二)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三)期限: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8个月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年利率:13%
(六)利息支付:每季度付息一次
(七)还款保证:1、股权质押担保。东森投资用其持有的徽商银行3,196万股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目前市场每股拍卖价在3.2~3.5元之间,总估值10,000万元(东森投资原始投入9,396.24万元);2、安徽创元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孙建业、李宁夫妇以个人名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房产抵押)。
(八)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其投资的参股公司安徽创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创元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集团成员企业合肥创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扩大经营用,不做其他项目投资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2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东森投资始建于2005年6月24日,其前身为安徽东森置业有限公司,现为安徽创元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78号3幢309室,办公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69号CBD中央广场写字楼22层。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机械电子产品、建材销售;教育、文化服务,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法定代表人李光辉,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东森投资总资产19,773万元,总负债 7,525万元,资产负债率38%;2011年度实现投资收益3,804万元,净利润2,852万元。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与本公司关系
东森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基本情况
1.安徽创元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业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 合肥市长江中路369号CBD中央广场写字楼22层B座
主要经营范围: 金融投资、项目投资、对外投资;资产运营、资产管理;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投资咨询;电子、数码产品、通信设备、机电产品 及设备、玻璃及其深加工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技术开发、咨询、转让。
截止2011年末,资产总计24,037万元,负债总计8,237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总计5,859万元,利润总额5,774万元。
安徽创元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孙建业、李宁夫妇以个人名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房产抵押)。
孙建业,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安徽创元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安徽创元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安徽创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合肥创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建业、李宁夫妇以个人名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房产抵押)。上述自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拥有比较可靠的股权质押作为主要的还款保证,徽商银行3,196万股总估值10,000万元,可以较好地保证该笔贷款的本金安全;安徽创元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建业、李宁夫妇对该笔委托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可以更好地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认为:东森投资目前经济实力雄厚,主业突出;本次委托贷款担保措施有力;资金使用方向为经营周转用款,不得进行项目投资,第一还款来源有保证,并且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因此,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向东森投资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东森投资2011年末资产负债率38%,盈利能力较好,此次财务资助的反担保措施有股权质押担保、安徽创元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孙建业、李宁夫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委托贷款的安全性较高;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为东森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五、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辉隆股份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发生财务资助逾期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荐机构出具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5
关于召开安徽辉隆农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兹于2012年5月22日召开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9点;
(四)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4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5日。
二、会议议题
(一)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做2011年度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与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特别决议);
(六)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回避);
(九)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2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登记时间:2012年5月17、18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5时。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2634360
传真号码:0551-2655720
联系人:邓顶亮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与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8 | 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2年5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2年5月18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