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申东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2,451,497,629.71 | 2,387,965,324.84 | 2.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216,284,438.47 | 2,137,669,334.58 | 3.68% |
总股本(股)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8 | 10.69 | 3.65%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316,738,050.30 | 232,366,285.40 | 3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452,264.04 | 40,783,950.24 | 92.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611,528.18 | 40,310,086.61 | 5.7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1 | 0.20 | 5.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27 | 44.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27 | 51.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0% | 13.96% | -1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4% | 13.96% | -10.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00,000.00 | 捐赠支出(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
合计 | -3,000,000.0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44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5,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29,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16,7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6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83,13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258,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0,3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总收入大幅增长是由于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增加市场覆盖和供货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是由于营业总收入大幅增长,利息收入增加,同时销售费用率下降所致。
3、每股收益大幅增长,是由于净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购买万科企业有限公司蓝山G1号楼进展顺利,已经网签合同。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申东日、申今花、申炳云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申东日和申今花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目前承诺履行良好。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0.00% | ~~ | 50.00% |
公司销售终端的拓展,品牌在市场影响力的增强,公司产品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6,196,130.9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市场拓展能力增强,终端销售渠道不断增加;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2年上半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2月0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银河证券、华夏基金、新华基金、长盛基金、源乐晟资产、泰达基金、东吴基金、诺德基金、国泰基金、国联基金 | 经营进展情况、研发能力、品牌管理、市场拓展、募投项目如何实施和企业未来规划 |
2012年02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业证券、华泰联合、上海合晟资产、国都证券 | 经营进展情况、研发能力、品牌管理、市场拓展、募投项目如何实施和企业未来规划 |
2012年03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嘉实基金、广发基金、融通基金、建信基金、万家基金、新华保险资产管理、太平洋保险资产管理、阳光保险资产 | 经营进展情况、研发能力、品牌管理、市场拓展、募投项目如何实施和企业未来规划 |
2012年03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长江证券、国泰君安、中山证券、六禾投资、鸿道投资、远策投资、申银万国、民生证券 | 经营进展情况、研发能力、品牌管理、市场拓展、募投项目如何实施和企业未来规划 |
2012年03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从容投资、华安保险 | 经营进展情况、研发能力、品牌管理、市场拓展、募投项目如何实施和企业未来规划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说明:
1、本公司股票于2012年4月17日开市时复牌。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2年3月23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国际酒店307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 149,4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74.7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内容。
2、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内容。
3、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以 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2,000万元。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大会上,独立董事王世定先生、袁怀中先生、杨庆委托王世定先生、张荣明委托袁怀中先生进行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对201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等履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