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于秀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铭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文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717,673,120.96 | 690,193,123.45 | 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42,098,872.08 | 672,279,055.91 | -4.49% |
总股本(股) | 108,280,000.00 | 108,28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93 | 6.21 | -4.5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73,322,800.00 | 68,071,004.78 | 7.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959,816.17 | 21,082,822.68 | 13.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065,145.18 | 16,798,179.79 | -69.8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 | 0.21 | -76.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9 | 15.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9 | 15.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0% | 10.08% | -6.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0% | 9.93% | -6.4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45.00 | |
合计 | 1,955.0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73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3,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华纳股权投资信托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光大-国泰君安明星价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22,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建投理财 | 579,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光大-国泰君安君亨富利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波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松雨 | 258,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套利通6号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君资管-中行-君享节能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47,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麦叶 | 245,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应收帐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5.57%,主要系本期对大客户的销售增加,对大客户的销售给予一定的付款信用期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90.43%,主要系期末垫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3月份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尚未收回;
(3)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15.24%,主要系根据大客户的订单情况为其储备了一部分商品,导致期末库存比期初增加较多;
(4)工程物资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3.00%,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较多;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0.22%,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增加,补提了坏账准备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23.20%,主要系公司提取的3月份工资及一季度销售提成尚未支付;
(7)应付股利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系公司提取的2011年度应付股利尚未支付;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88.14%,主要系年初欠付的其他应付款本期已支付;
(9)递延收益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系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转发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公司本期收到与资产购置有关的政府补助资金220万元;
(10)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7.38%,系根据2012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444.54%,主要系公司银行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系补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99.43%,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地方政府补助40万元,本期没有收到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助。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4.27%,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使用承兑汇票结算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用现金结算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08.66%,主要系本期收到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99.51%,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料使用承兑汇票背书结算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用现金支付增加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系收到与资产购置有关的政府补助资金;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29.55%,主要系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系去年同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本期无银行贷款,因此无利息支出。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与先正达亚太区有限公司(Syngenta Asia Pacific Pte Ltd,以下简称“先正达公司”)执行的《原甲酸三甲酯供应协议》将于2012年4月30日到期。在合作期间,先正达公司通过上海祥源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采购原甲酸三甲酯产品,数量逐年递增,目前是公司最大的客户;公司已通过先正达公司严格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审计,生产的原甲酸三甲酯产品质量稳定、供货及时,是其重要的全球供应商之一。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与先正达公司就后续原甲酸三甲酯供货事宜进行了磋商,双方在肯定彼此间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今后将采取更为灵活务实的合作方式。目前,公司与先正达公司保持正常的原甲酸三甲酯产品购销业务。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高宝林先生以继承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48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2%)、其母亲王素英女士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6,481,500股的股份过户事宜,已于2012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对相关具体情况进行了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股东高宝林、王素英、王明贤(以下统称“收购人”) |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 为避免未来发生潜在同业竞争,收购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作承诺。 | 严格按承诺执行。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原控股股东高庆昌和股东高宝林、王明贤、于同阶、阿联酋绿色尼罗商业公司、青岛天泰恒昌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理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超乐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霹易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①本人将尽力减少本人及本人所实际控制企业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万昌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②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万昌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公司原控股股东高庆昌不幸去世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由其妻子王素英和儿子高宝林分别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方式各持有50%。除此以外,各股东严格按承诺执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0.00% | ~~ | 50.00%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557,342.2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存放于银行,所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3)去年同期的减利因素影响较大,包括上市费用增加、年度检修时间长造成产品产销量下降。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1月10日 | 万昌科技接待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业证券、泰达宏利基金、海通证券、博时基金、富国基金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2012年01月11日 | 万昌科技接待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银国际证券、上投摩根基金、海富通基金、中金公司、兴业全球基金、民生证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2012年02月07日 | 万昌科技接待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南方基金、财富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华林证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投证券、浙商财产保险公司、嘉实基金、天风证券、新时代证券、东兴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瑞银证券、西部证券、东北证券、国泰基金、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2012年03月01日 | 万昌科技接待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广发基金、华创证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2012年03月14日 | 万昌科技接待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于秀媛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0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