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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陶雷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陈森林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杨晓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朱霆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王小平

    公司负责人杨晓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52,818,575.33670,742,753.17-2.67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11,920,578.54216,241,528.35-1.9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07251.0944-1.998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9,464,578.40-124.2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5-124.29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320,949.81-4,320,949.81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9-0.0219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6-0.019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9-0.021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389-2.0389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84-2.0184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0
    债务重组损益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89,279.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
    合计-389,279.10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420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宁波丽缘进出口有限公司1,265,200人民币普通股
    付太平844,700人民币普通股
    牟光友650,400人民币普通股
    杨得海582,500人民币普通股
    蔡骊媛524,775人民币普通股
    孙长贵494,300人民币普通股
    姚永海456,666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萍447,200人民币普通股
    薛耀兴413,187人民币普通股
    林显玲399,95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数(元)期初数(元)增减率(%)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33,420.9524,876.9134.35主要系本年公司税金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1,444,356.30993,657.7345.3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扩展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5,459,048.311,097,125.18397.5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扩展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64,470.87-3,183.371,925.24主要系本年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446,649.6765,298.00584.02主要系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营业外支出所致。
    利润总额-5,691,738.55-906,163.07528.11主要系本期公司费用增加、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20,949.81-908,503.58375.61主要系本期公司费用增加、利润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1,370,788.74-27,273.254,926.1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扩展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方案尚在履行审批程序,待该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再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斌

    201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2-007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17日下午14:00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所持(代理)81918000股份(其中:非流通股份81918000股,社会公众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46%。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一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二O一一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一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一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一一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一一年年度报告》和《公司二O一一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其中: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19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邀请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邓川、刘红星律师到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及表决程序、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O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