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龙雏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邓启东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齐卫东 |
公司负责人王龙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启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卫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自2011年8月份参照反向购买原则编制,合并报表的比较信息是法律上子公司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即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期合并报表数据。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398,786,902.89 | 6,851,861,847.16 | 51.7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34,083,745.60 | 1,419,087,227.80 | 1.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7 | 1.65 | 1.2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56,930,887.81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81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673,090.74 | 14,673,090.74 | -80.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88.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7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88.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 | 1.03 | 减少4.8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7 | 2.67 | 减少2.57个百分点 |
注:每股收益计算依据: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14,673,090.74÷859,840,000.00=0.02;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自2011年8月份参照反向购买原则编制,合并报表的比较信息是法律上子公司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即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期合并报表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的规定:反向购买后对外提供比较合并财务报表的,其比较前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基本每股收益,应以法律上子公司在比较报表期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损益除以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据此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76,353,718.89÷430,000,000×(3÷3)=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455.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421.9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836,813.95 | 此项非经常性收益主要为本期持有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期货合约处置收益。本公司将期货合约的持有与处置作为规避现货市场风险的手段之一,总体看现货与期货合约盈亏对冲后相对平稳。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8,162.57 | |
所得税影响额 | 7,661,730.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66.47 | |
合计 | -23,375,809.8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2,53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139,621,897 | 人民币普通股 139,621,897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27,149,726 | 人民币普通股 27,149,726 |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525,736 | 人民币普通股 3,525,736 |
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 2,615,652 | 人民币普通股 2,615,652 |
夏新电子有限公司 | 2,329,801 | 人民币普通股 2,329,801 |
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2,050,000 |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 1,347,709 | 人民币普通股 1,347,709 |
封向华 | 1,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1,160,000 |
陈春柳 | 1,14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1,149,700 |
李秀冬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 |
注:象屿集团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39,621,897股,系原股改限售流通股,于2011年9月13日解禁上市流通,该部分股票虽然其承继的股改时的禁售义务已履行完毕,但根据重组时象屿集团的承诺:“在取得上述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该部分股票仍将按象屿集团的自行承诺禁售,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是2014年7月19日。详细情况见公司2011年9月6日《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 比例 | 增减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263,662,788.10 | 852,357,279.60 | 411,305,508.50 | 48.26% | 主要是筹资活动、货物销售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78,144,707.47 | 385,831,607.75 | -307,686,900.28 | -79.75% | 主要是2011年年末的国内信用证本期议付回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634,486,893.00 | 372,643,609.71 | 261,843,283.29 | 70.27% | 主要是本期采用信保赊销和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业务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683,951,570.41 | 1,522,559,572.03 | 1,161,391,998.38 | 76.28% | 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逐步提升的采购及生产需求,增加采购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18,335,895.78 | 202,372,878.66 | 115,963,017.12 | 57.30% | 主要是股指期货开通,控股子公司增加交易所席位所需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
存货 | 3,469,884,026.60 | 1,602,055,856.67 | 1,867,828,169.93 | 116.59% | 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逐步提升的采购及生产需求,增加库存储备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341.93 | 24,834.90 | -8,492.97 | -34.20% | 主要是本期待摊的非流动资产摊销计入费用所致 |
在建工程 | 111,814,607.79 | 80,467,598.80 | 31,347,008.99 | 38.96% | 主要是本公司五金机电项目、龙岩物流园区项目以及上海物流园区钢材交易中心项目加大建设所致。 |
短期借款 | 3,773,161,972.58 | 1,833,341,947.77 | 1,939,820,024.81 | 105.81% | 主要是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融资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8,004,475.00 | 5,150,046.69 | 12,854,428.31 | 249.60% | 主要是本期与现货相配比的套期保值浮动亏损增加 |
应付票据 | 1,158,630,556.65 | 676,495,143.85 | 482,135,412.80 | 71.27% | 主要是本期增加应付票据结算所致 |
预收款项 | 1,265,779,806.93 | 716,455,642.55 | 549,324,164.38 | 76.67% | 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保证金以及加大预售力度收取客户的预售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26,751,290.27 | -9,004,966.82 | -117,746,323.45 | 1307.57% | 主要是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应付利息 | 12,828,808.68 | 5,539,908.72 | 7,288,899.96 | 131.57% | 主要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增加应付利息 |
其他应付款 | 752,250,873.67 | 341,904,699.22 | 410,346,174.45 | 120.02% | 主要是应付象屿集团往来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725,420,000.00 | 541,420,000.00 | 184,000,000.00 | 33.98% | 主要是业务扩展,增加银行筹资 |
二、经营变动情况
利润表项目 | 2012年1-3月份 | 2011年1-3月份 | 增减额 | 增减 比例 | 增减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81,922,568.74 | 146,395,559.42 | -64,472,990.68 | -44.04% | 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减少以及调整业务结构,增加代理销售比例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46,802,262.27 | 38,869,150.99 | -85,671,413.26 | -220.41% | 主要是本期末需计提的减值比上年末少,同时转销上期计提本期已销售或转回价格回升的存货减值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781,612.19 | -1,793,346.47 | -11,988,265.72 | 668.49% | 主要是本期期货浮动亏损增加 |
投资收益 | -10,847,198.22 | 17,578,464.35 | -28,425,662.57 | -161.71% | 主要是本期期货套保投资收益亏损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275,700.11 | 2,608,870.93 | -1,333,170.82 | -51.10% | 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出售房产,本期无此事项。 |
营业外支出 | 475,660.29 | 259,630.61 | 216,029.68 | 83.21% |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赔偿金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4,946,824.93 | 12,625,040.88 | -7,678,215.95 | -60.82% | 主要是本期盈利减少,减少相应的所得税费用 |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2年1-3月份 | 2011年1-3月份 | 增减额 | 增减 比例 | 增减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6,930,887.81 | -897,447,878.37 | -659,483,009.44 | 73.48% | 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逐步提升的采购及生产需求,增加流动资产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3,598,700.26 | 1,555,574,961.98 | 508,023,738.28 | 32.66% | 主要是本期根据业务需要,增加银行筹资所致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履行情况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象屿物流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0万元、13,500万元和15,000万元。若象屿物流在2010年、2011年、2012年任一会计年度的象屿物流实际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经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数据为准)未能达到上述利润承诺数,则由象屿集团在上述会计师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方式补偿该等差额。 | 是 | 是 | 已实现2010年和2011年业绩承诺目标。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股份限售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在取得非公开发行股份中认购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 是 | 是 | 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象屿建设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股份限售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在取得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厦民破字第01-9号《民事裁定书》夏新电子全体股东让渡的139,672,203股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上述股份。 | 是 | 是 | 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保持象屿股份独立性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否 | 是 | 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解决同业竞争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见注 | 否 | 是 | 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解决关联交易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自象屿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日起,如果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象屿集团或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象屿集团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公司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且象屿集团及象屿集团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否 | 是 | 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象屿集团承诺如下:(1)配送中心将于2011 年12 月31 日前取得一期仓库及货运站的房产证;(2)物流配送中心将于2011 年12 月31 日前取得二期货运站的房产证;(3)福州保税区9#地块的权证将于2012 年12 月31 日前取得。同时,象屿集团承诺,若上述三项资产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取得土地房产证,在到期日上市公司除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全体股东有权选择如下两种之一的方式作为象屿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一、象屿集团按所涉资产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价值对公司提供货币资金的补偿,该笔资金待所涉资产的权证办理完毕后,由公司返还给象屿集团;二、象屿集团将按所涉资产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价值认购的股份退还给公司,公司履行必要的程序后转让或注销;该资产由象屿集团收回并按公允的市场价格租赁给公司使用。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象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此外,若因该等资产在上述承诺期限内被拆除等原因给公司经营带来损失的,象屿集团承诺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该项资产在拆除日之前三个会计年度平均收益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提供货币资金的赔偿,赔偿的期限为拆除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得以消除为止。 | 是 | 是 | 配送中心所属的一期仓库及货运站、配送中心所属的二期货运站已取得产权证书。福州物流实业所属的福州保税区9#地块的权证尚未取得,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其他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开工建设29DHJ地块的承诺:象屿物流将于2011年12月18日前开工建设29DHJ地块(土地证号:厦国土房证第地00010369号)。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开工建设,象屿集团将每年以现金对因29DHJ地块未能如期开工建设而产生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值减少对象屿股份进行相应补偿,补偿的金额为评估价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补偿的期限至实际开工建设当年为止。如果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开工建设,土地被政府收回,象屿集团将按评估值补偿等额现金。 | 是 | 是 | 目前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方案规划设计中,尚未开工建设,不存在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到任何行政部门处罚的情况。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其他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8#土地若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的承诺:2010 年4 月16 日,福州物流实业取得福清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融江阴国用(2010)第B034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座落江阴镇下石、何厝村,面积为68,975.4 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日期至2056 年5 月25 日。 该宗地块尚未进入开发程序。2011 年5 月16 日,象屿集团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未来若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象屿集团将按照象屿股份的实际损失向公司提供赔偿。 | 否 | 是 | 该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象屿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其他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有关26DEF、29FG、30BCD 地块收储款的事项:2010年8月17日,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出具《土地出让金(含收储款)的确认函》,决定由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将26DEF地块、30BCD地块、29FG地块等三地块收储后再挂牌转让,其中收储款由市财政划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后支付给象屿集团,再由象屿集团全额转付给象屿物流;另三地块的挂牌转让价格高出收储款的部分将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用后经同样支付路径全额转付给象屿物流。 | 否 | 是 | 象屿集团分别于2011年10月12日、2011年12月31日向象屿物流支付相关款项,合计49,768,956.16元,上述金额高于26DEF、29FG、30BCD 地块评估值43,609,121元。至此,象屿集团有关26DEF、29FG、30BCD 地块收储款的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
注:
象屿集团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内容为:
为避免同业竞争,象屿集团承诺如下:
(1)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主要从事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全方位的综合管理服务。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象屿集团承诺并将促使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或以任何形式取得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以避免对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2)如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经营过程中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由此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自愿放弃与公司的业务竞争。
(3)象屿集团及其他控股企业在该承诺函生效前已存在的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一旦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象屿集团将采取由公司优先选择控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果公司放弃该等优先权,则象屿集团将通过注销或以不优惠于其向公司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问题。
(4)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象屿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商贸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在厦门市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5)象屿集团将促使厦门市闽台中心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闽台农水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未来严格限制其商品经营的范围,以使其不经营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大宗商品采购供应业务,及超出水产品范围之外的仓储运输、进口清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综合物流服务业务。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福建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龙雏
2012年4月19日